观察谓词的语义学

更新于 2026年10月12日 版权声明
2.观察谓词的语义学

这一章的主要观点如下:知觉就是对于包含在我们的感觉或感觉状态中的自然信息的概念开发(conceptual exploitation)。在后面的论述中,我们会更加详细地阐述这个看法。但是,即使在这种粗略表述中也暗示了这样一个问题:我们开发这种信息的效率如何呢?我要论证说,答案就是我们的效率不高,或者说,远不如我们所能够达到的那样高。在知觉这个论题上需要搞清楚的是真正非常大量的可开发的信息,它们包含在我们自己的感觉中,并且由于没被我们概念上愚昧的自我所开发而愉快地离开了。

正如先前所说,这种近视似乎是可以医治的。在很大程度上,我们当前的概念开发模式不是根植于我们知觉环境的本性,也不是根植于我们心理学的内在特征,而是根植于我们日常语言的结构和内容,根植于每个儿童掌握这种语言的规范用法的过程。通过这个过程,我们每一个人逐渐达成对于当前概念模式(conceptual template)的一致看法。在很大程度上,从他人身上我们学会了像其他人那样去感知世界。如果事实的确如此,那么我们也许已经学会,并且仍在学习以不同于我们现在文化所提供的方式来构想/感知世界。毕竟在产生它的长期演化过程中,我们目前的概念架构(conceptual framework)只是处于最近的阶段,并且我们可以富有成效地考察这种可能性,即知觉也许可以在一个不同的并且更有效力的概念架构的基体(matrix)中发生。

这里,显然的候选者是现代物理理论的概念架构——物理学、化学以及它们许多的卫星科学的概念架构。这些科学的概念架构效力巨大,这是无可争议的,而且它作为实在的系统表征的资格也是无与伦比的。假如某人的欲望不会为根据它的语词直接感知世界的这种可能性而激发,那么他确实就是一个迟钝的人。

尽管如此,在我们试图展望未来的完美时期之前,有必要确立这是一种可能性。为此我必须尽力构造一个直觉的架构来挑战(我希望是替代)由常识提供的粗糙的直觉。这里要论证的主要观点涉及:(1)观察谓词的语义学;(2)感觉的意向性(the“of-ness”)。我相信通过考察一个事例,在这个事例中我们日常关于温度的观察词汇为这样的人所使用,他们具有的感觉器官与使我们能够使用这些词汇的感觉器官不同,我们就能够获得关于这两个问题的适当看法。

由于我们现有的生理构造,我们缺乏从视觉上感知普通物体中间温度的范围的感觉装置。然而想象一种能够这样做的人是不困难的。简单地想象一个人种,他们具有更大的眼球和/或高度折射的晶状体,这个视网膜完全由视网膜杆组成的人种对于远红外线区的某个波长的电磁辐射非常敏感。既然任何物体在远红外线区的辐射具有的强度或多或少是由于它的温度的直接作用,并且既然这些物体的映像将在所描述的这种眼睛的视网膜中形成,因此,从生理上说,它们的拥有者随时能够从视觉上感知普通物体的温度,因为与此对应的映像的“亮度”是它的一个作用。[1]

让我们想象由这种生物构成的一个独立社会,至少从表面看来,除了以下两点,他们说的语言与英语没有什么区别。首先,它缺乏包括“黑”、“灰”与“白”等我们具有的颜色词汇。其次,我们日常关于温度的词汇(“冷”、“热”、“比……温暖”,等等)被青少年作为适用于视觉的而非触觉的报告的观察词汇而习得。(为了以后更加简单起见,我们也假定这些人缺乏任何关于温度的触觉或体觉,如同我们缺乏任何关于颜色的触觉或体觉。)以我们学习颜色谓词的用法相同的方式,他们掌握了相关谓词的用法,而且他们用各种不同方式逐步积累起有关温度的一系列通常的一般信念或假定:“火是热的”,“温暖的物体能够温暖较凉的物体,反之不然”,“如果一个物体比第二个物体温暖,并且第二个物体比第三个物体温暖,那么,第一个物体就比第三个物体温暖”,“食物在冷的地方会保存得更好”,“烫的事物引发疼痛的灼伤”,“摩擦物体能够使它们更热”,如此等等。一般而言,这个想象的社会的任何成年成员的“温度信念”集合与你自己的“温度信念”集合不是不类似的,这就如同你自己的“温度信念”集合与你邻居的“温度信念”不是不类似一样。当然,一些不同也是非常正常的。在他们看来,“温度能够被看见”是司空见惯的事情,而在我们大多数人看来,这是错误的或者是有问题的。而对于“温度能够被触摸”,相反的看法也同样成立。然而,假定在我们感觉装置中存在的差异以及普通人缺少去考虑其他感觉形式(sensory modality)可能性的压力,那么,这种完美对应的偶然失败就既不是令人吃惊的,也不是特别有趣的。

假定了他们的语言行为,他们眼睛的特殊性质,以及他们关于温度的知觉报告实际上的准确性,那么我们自然采取的立场就是,这些人确实能从视觉上感知物体的温度,至少在“正常”的条件下(也就是说,在相对低的周围的红外浅辐射条件下,以便那些物体放射出的红外线并没有吞没在它们从其他放射源反射给我们的红外线之中)。正如他们所见,这个视觉上可感知的世界不是由中等大小和各种颜色的物质对象构成的,而是由中等大小和各种被加热的物质对象构成的。这就是说,他们认为热的对象是热的(暖的,冷的);他们能从视觉上感知它们是热的(暖的,冷的)。

假如我们接受了有关他们知觉能力的这个结论,那么我们就应该注意到,无须借助于涉及他们视觉器官内在性质的任何信息,我们就能做到这一点。这会对这个问题有影响吗?为了使所讨论问题令人感兴趣,我们还是最后假定,就他们视觉器官内在性质而言,这个世界在他们“看来”,与在我们看来的、用对红外线敏感的胶卷拍摄的照片的黑白复制品是一样的。(在任何情况下,这就是所期待的结果,因为(a)他们的视网膜只包含视网膜杆,(b)我们假定他们在生理上除提到的次要方面以外,完全与人类相同。)也就是说,当看到一个非常热的物体时,他们就具有了我们将描述为是一个白炽的白色物体的感觉的那种东西,而当看到一个非常冷的物体时,他们就具有了我们将描述为是一个黑色物体的感觉的那种东西,诸如此类。当然他们会非常不同地把这些感觉描述为热的感觉,冷的感觉,如此等等。

在做出这些假定之后,我们就触及到了问题的关键。如果我们屈服于常识看法,即简单的观察语词的意义是在感觉中被给出的,那么我们就必定会坚持认为,他们的语词,“冷”、“暖”、“热”实际上分别意味着黑、灰和白,而不是冷、暖、热。但是,对于他们的词汇的这种异音的感觉指导的翻译(heterophonic sensation-guided translation)并非没有带来非常严重的后果。假如我们采纳它,那么我们就不得不把他们的许多包含前面所提到的谓词的背景信念全部(少数侥幸的除外)看做是错误的:试着用“黑”、“灰”、“白”来分别代替上面所列举温度信念例子中的“冷”、“暖”、“热”。同样糟糕的是,我们将不得不把他们涉及这些相关语词的所有“观察”判断(除了例如一个冷的对象恰好是黑的这些偶然的情况之外)看做是错误的,因为他们确实不能明白是否对象是黑的、灰的或白的。他们的视觉完全适应于其他的因素(parameters)。

因此我认为,坚持这种感觉指导的翻译,就是对一个十分值得尊重并且非常有效力的感觉形式开玩笑,就是对一个简单并且适当的概念开发模式开玩笑,而这种概念开发模式具备了我们所宣称的(对于我们自己在视觉问题上的判断习惯而言的)每一个优点。虽然这是真的,即在正常条件下,对于标准的观察者而言,他们就是这样去看待白的东西而且仅仅是白的东西的;然而以下情况同样也是真的,即在(不同的)正常条件下,对于(不同的)标准的观察者而言,他们就是这样去看待热的东西而且仅仅是热的东西的。认为相关的视觉种类仅对我们这种视觉判断而言是唯一适当的,这是难以容忍的狭隘看法。

然而我们在这里并不局限于祈求同情的直觉。以下是最为关键的考虑。如果我们借助于这种感觉指导的异音翻译,坚持如此嘲弄他们的信念与视觉能力,那么我们也必定随时准备在我们自己有关黑、灰和白等信念与视觉能力上遭受同样的嘲弄。事实是,他们关于他们“冷”、“暖”、“热”的背景信念和观察信念根本不与我们有关我们“黑”、“灰”、“白”的背景信念和观察信念相互匹配;并且匹配失败到了如此地步,假如我们坚持这两个谓词家族是真正翻译的关联物,那么我们必定会坚持认为,至少这两个信念集合中的一个是系统地错误的。然而,哪一个是系统地错误的呢?假如我们的红外线堂(表)兄妹采纳了同样的翻译策略,那么他们必定会以此类推,他们将十分急切并且愿意坚持:正是我们的背景信念和观察信念应该被看做是系统地错误的。当他们翻译我们的语言时,他们将不得不把我们关于黑、灰、白的事物的观察判断看做是太离谱了。在翻译我们的背景信念时,他们将在我们身上发现诸如“雪是热的”、“非洲人比欧洲人冷”、“热的衬衫比冷的衬衫更易见脏”等愚蠢的信念。他们有关我们的描述与我们有关他们的描述极其相似,两者同样不值得称赞,同样愚蠢。(https://www.daowen.com)

简言之,感觉指导的翻译使得我们处于一个在认识论上进退两难的困境之中,对于这个困境我们尚无解决的方法。无论是我们的描述,还是他们的描述,都必定会被当做缺乏深思熟虑与狭隘的东西而被加以拒绝,因为在坚持一种愚蠢,同时又揭露另一种愚蠢这两种情况之间,不存在相关的不对称。因此诸如把他们的“冷”翻译为我们的“黑”等等,是不可能的。除了翻译会解释他们的背景信念和知觉能力这种无根据的胡说,也不存在什么东西去定位就他们而言而不是就我们而言的这种胡说的相关种类。

通过对比,关于他们温度词汇忠实的同音翻译(homophonic translation)具有一个翻译可能具有的每一个经验上的优点。我们涉及相关语词的一般背景信念全部是相互符合的;在特殊情况下(也就是在相关外延都是相互符合的情况下),我们之间有一个系统的意见一致;在我们感觉形式重叠的地方(大体上也的确如此),我们所有的观察判断也都是相互符合的;我们各自的感觉形式的因果分析揭示(证实)了它们都对应于相同的外在因素:温度。我们之间余下的不同只是我们具有发现这种因素的不同的方法。

前面讨论的异音翻译的不可能性只是表明这种观点的不可能性,即所讨论的普通观察语词的意义是在感觉中被给出的。而同音翻译单独的诉求只是这种观点的诉求,即相关的观察语词的意义,与恰巧促使它们在单称经验判断中非推论应用的任何感觉的内在性质本身无关。相反,它们在语义空间中的地位似乎是由包含它们的语句的网络所确定的,这些语句为使用它们的说话者所接受。这就使我们回到了最初的结论:所描述的这种人当然能够从视觉上感知物体的温度。他们完全能够这么说,并且能够对此做出解释。

或许有人会反对说,存在着第三种可能性,即一揽子采纳同音翻译并不是对于前面拒绝特定的异音翻译后的唯一选择。也许相关语词的部分意义是在感觉中被给出的,而其余部分意义则是由一组背景信念确定的。这种观点的提倡者可能会承认,既然红外线人的“温度”语词在外延上等同于我们的温度语词,那么出于实用目的,同音翻译大概可以被“采纳”。但他同时仍然坚持认为,我们自己的语言并不包含所讨论的外来语词的真正翻译的关联物(因为在我们语言中,不存在这样的语词,它们既是由相关感觉激发的,又在我们所接受的那个与外来人接受的语句集相匹配的语句集中具有重要地位)。

然而,这第三种选择并没有什么东西使得它优于同音翻译的选择——恰恰相反。它要求我们否认具有红外线眼睛的人能够感知物体的温度,并且的确要求我们否认任何人(无论他们的感觉装置如何)能够感知物体的温度,除非他们受(与我们恰好对于热的和冷的物体做出反应所使用的相同的)一系列身体感觉支配。如果他们没有这些感觉,他们甚至不可能具有温度概念,更别说感知是否它在物体上例示,以及在什么程度上它在物体上例示;他们一定是在感知我们所不知道的其他东西。

如果说这种立场有些道理的话,那么我认为它源自于一个偶然的事实,即相对于我们而言,温度和颜色都是一元形式的知觉性质(monomodal perceptual properties)。为了帮助我们摆脱直觉,我们还是考虑某些对于我们而言的二元形式的性质。例如,某些物体既能够被触摸到是圆的,又能够被看到是圆的。现在考虑两个人,其中一个人只能看物体是否是圆的,而另一个人只能触摸物体是否是圆的。后者是先天盲人,而前者有视力,但先天瘫痪或麻痹。谈到他们时,我们应该说:尽管通过不同的感觉形式,但他们都能感知物体是否是圆的吗?或者我们将坚持认为,他们必定正在感知不同的性质,日常语词“圆”是系统地有歧义的,他们各自的语词“圆”只是差不多可相互翻译的吗?我认为前者似乎是合理的选择。但如果是这样,那么我们必须追问:红外线人和我们自己对于“温暖”的情形是如何区别于这两类感觉装置完全不同的人对于“圆”的情形的呢?为了做出不同的相关比较,让我们假定我们的红外线堂(表)兄妹毕竟对于温度具有正常的触觉或体觉。那么,正如我们既能触摸到又能看到物体是圆的,难道他们就不能既触摸到又看到物体是温暖的吗?正如圆对于我们是二元形式的特性一样,难道温度对于他们不能是二元形式的特性吗?

当我们思考诸如此类考虑时,一想到这就非常诱人,即假如我们的感觉装置足够丰富,以至于所有在我们看来可观察的性质对我们而言都至少是二元形式的,那么一个特殊种类的现象学的意义的观念就永远不会首先被构想出来。

假如这是可能的,即尽管其他人的感觉器官和感觉与我们不同,但是他们与我们共有相同的观察词汇——例如我们现有的词汇,那么我们就会完全拒绝这个观点,即我们相同的观察语词的意义是在感觉中被给定的或是由感觉确定的。而且如同我们已经看到的,留给我们的是作为理解的承载者或决定者的信念的网络。虽然这种可能性仅在我们普通温度词汇的例子中得到说明,但是这里的启示具有普遍性。对于任何我们认为是关于世界的客观特征的观察性质φ,我们必须承认这种可能性,即φ是可以通过某种其他方法而在感觉上可观察的,这种方法不同于我们使用的特定方法。考虑一个适当(但不同地)装备以此能观察φ出现的人。他可以在我们使用“φ”的地方而用语词“θ”来反应,但是他所接受的包含“θ”的单称语句与普遍语句,都系统地符合或映射我们所接受的包含“φ”的单称语句与普遍语句。在这种情况下,“φ”显然是对“θ”的理想翻译,而且就这种翻译的适当性而言,在各自激发它们的非推论应用的感觉中的任何差异,都毫无价值。

所有这些表明,我们有必要在对于我们最简单的观察谓词的理解与我们非推论地应用它们的能力之间做出区分,这种能力就是对感觉性质(如果存在的话)恰好给予我们的任何东西做出反应。一个婴儿今天早晨被训练对红的物体用“红”来做出反应,他就具有后者而没有前者;而一个盲人能够具有前者而没有后者。如果缺乏对于有色物体适当的感觉反应,一个盲人就不能通过观察认识颜色。然而,这是一个认识上的缺陷,而不是一个语义上的缺陷。相反,一个儿童最初的(刺激—反应地)使用(例如)“白”来回应某种熟悉的感觉,并未给这个语词提供任何语义身份(semantic identity)。当且仅当该语词开始在一个信念的网络中以及在相互关联的推论形式中具有重要地位时,它才获得了一个语义身份。依赖于那个获得的网络恰好是什么,该语词就开始意味白或热(如我们所见),或任何其他无穷的事物。

所有这些都不应引发惊奇。如果一个语词在语义空间占据了一个确定的位置,那么它在那个空间中必定处于联系之中;它必定与语义空间中其他成分具有一定的语义关系,并且它的地位将由这些成分来确定。其他语词可算作这些成分,而感觉本身并不算作这些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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