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族源与历史│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一、族源与历史│

一般认为,侗族是从古代百越的一支发展而来的,其先祖原居江南一带,再迁居岭南地区,然后迁居至今日的聚居地。据文献记载,侗族目前的聚居区在先秦时期一直是少数民族活动的中心地区,在春秋战国时期属于楚国商於(越)地,秦时属于黔中郡和桂林郡,汉代属于武陵郡和郁林郡,魏晋南北朝至隋代被称为“五溪之地”,唐宋时期被称为“溪峒”。

侗族的自称最早见于宋代的史籍,记为“仡伶”或“仡览”。明清以来,侗族多被称为“僚人”“侗僚”“峒人”“洞蛮”“峒苗”或被泛称为“苗”或“夷人”,民国时期称为“侗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称为“侗族”。

据文献记载,侗族中的上层人物、酋长或首领从唐代开始归附于中央王朝。唐王朝在“峒区”开始设立州郡,建立羁縻政权,任命当地的大姓首领为刺史。唐末五代时期,封建王朝衰落,无力统治边疆地区的少数民族,侗族中的大姓土豪自称“峒主”,分管诚、徽二州,辖十个峒,今天的靖州、会同、芷江、绥宁、通道、黎平、锦屏、天柱等地均属“十峒”范围。峒为侗族社会内部的行政区划,峒中的政治、经济、军事都由“峒主”把持。

北宋时期,侗族的首领们先后归附封建王朝,向朝廷进贡地方特产,朝廷则让他们世袭土官。在王朝势力能影响到的地区,“峒首”们也开始创立城池,比附王民,建立学堂。《文献通考》[2]记载,当时诚州附近的首领已经“创立城寨”,“使之比内地为王民”。(https://www.daowen.com)

元朝对侗族的统治沿袭了唐宋以来的羁縻政策。至元二十年(1283年),元朝征服“九溪十八峒”,侗族地区的土官们大部分归附元朝。

明洪武五年(1372年),朱元璋命江阴侯吴良收服五开(今贵州黎平县)和古州(今贵州黎平县西北和锦屏县一带)等侗族地区。1414年,明王朝设立黎平、新化二府,委任流官直接管辖土司,侗族地区出现“土流并治”的统治局面。

清初,中央王朝在侗族地区的统治仍然因袭明代的“土流并治”,但土司的实权已趋削弱,均受到流官的节制。雍正年间,中央王朝对侗族地区的部分卫、所进行调整,加强了流官的控制。通过改土归流,侗族基本上被纳入了流官的统治范围。

民国时期,国民党政府实行保甲制度,利用封建上层人物充当乡长、保长和甲长。国民党政府还执行民族压迫政策,强迫民族同化。1932年,三江县成立“改良风俗委员会”,制定同化计划,强制侗族人民“一律改用汉服”。1937年,国民党军队在榕江强迫侗族人民改着汉装。1945年,从江县的乡长、保长勒令侗族妇女改装,激起侗族人民群众的极大愤慨,爆发了多次反抗斗争,最后都被镇压下去。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