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宗教信仰│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三、宗教信仰│

侗族经历原始社会,在封闭的自然环境和与中原汉族文化相对隔绝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原始信仰的种种遗存长期影响着他们的社会生活和精神生活。从崇拜的对象来看,侗族具有鲜明的自然崇拜和泛神论思想。侗族人认为“万物有灵”,即山川、河流、古树、石碑、石凳、桥梁,甚至水井等都具有神性,这些自然神能起到保护侗族人和侗族村落的作用,不可随便侵犯,都是侗族人膜拜与供祭的对象。尽管如此,自然崇拜并未在侗族社会中分化出独立的宗教组织和产生职业性的僧侣阶层。汉地广为流传的佛教、道教,对侗族文化的影响也较为有限。侗族的宗教文化中融入了中原道教的一些文化因素,如侗族村寨内一般有专门为人们禳灾祈福的“道士”,道教与侗族的原始宗教结合在一起,形成了包括卜筮、占星、巫术、祈祷、咒术、驱鬼、神符等祭祀活动,对房屋的选址和朝向、营建的时间和程序也有一定影响。

祖先崇拜也是侗族信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侗族传统建筑中的萨坛(堂)和飞山宫(庙)就分别体现了侗族对女性神祇“萨岁”(或称“萨玛”“萨享”“萨柄”)和男性历史人物“杨再思”等人神的崇拜。对“萨”的崇拜反映了侗族文化还保留着母系氏族社会的遗俗。侗语“萨”意为祖母。存在于侗族信仰和民间文学中的各种神灵,如始祖神、祖先神、自然神、天神等,都是女性或母性神灵。(https://www.daowen.com)

杨再思是唐末五代靖州地区的“飞山蛮”之王。五代时期,杨再思率领飞山蛮残部,降附于楚,被封为诚州刺史,挽救了处于灭亡边缘的飞山蛮,取得合法地位的飞山蛮在杨再思的领导下进入了兴盛时期。宋代,杨再思被追封爵位谥号,杨氏族人成为十峒首领。在侗族地区,杨再思被百姓奉为神灵,称为“飞山太公”。

在传统的侗族社会,宗教活动被视作如生产一样重要的行为,宗教活动的地点也常常是村落中最重要的公共活动场所,侗族宗教活动的实用祈求多于宗教情怀,这些活动与社会生活联系紧密,并形成了许多对民众有普遍约束力的生活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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