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部门作为发起者
教育行政部门拥有对教育改革事项的绝对发起权,当然这种发起,也并非完全由教育部门自身所决定的。事实上,当地教育部门也只是处在行政权力机构链上的其中一环,其对教师职评改革的发起,同样需要等待来自上一级行政部门的权力意志传导。(https://www.daowen.com)
对于教师队伍的建设,局里一直都是非常重视的,把教师队伍的提升作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所以,教育局每年都会有专门针对教师队伍建设的重点工作。那么,职教处就是要把中职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好,其中当然也会涉及中职教师的评价制度问题。其实,我们一直都想对教师评价制度、政策进行一些改革,但是,说实话,评价问题牵涉的利益太多,太复杂了,并不是说改就能改的,它不像搞一次教师培训来得那么简单。所以,我们也一直在等一个契机,具体地说,是在等上面的政策,只有在上一级政策出台之后,我们才好有跟进的配套政策去实施改革。就拿直属学校职称自主评聘改革为例,在2016年,浙江省发布了相关的政策之后,我们宁波市才从2017年开始决定试点职称自主评聘的改革,从中级开始,然后去年开始,高级职称的评聘也已下放到学校了。[K-G-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