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内容修订
针对职评方案与指标体系的内容修订调查,如前文所述,此次职评改革的方式主要表现为学校结合实际在教育局原有职评方案的基础上进行针对性修订,这一点,在调查结果中得以佐证。结果显示,有25.65%的受访教师表示学校进行了非常明显的针对性修改,61.67%的教师表示学校进行了比较明显的针对性修订,两者累计比例为87.32%,而表示“不太明显”或者“完全没有”的教师比例为12.68%。由此可见,此次职评改革,学校发挥了较大的自主性与能动性。
表5-2 学校职评方案的针对性修改情况

从评价指标的业绩模块覆盖面来看,有24.4%的受访教师表示业绩模块已经完全覆盖了教师专业发展的所有方面,48.1%的教师表示大部分覆盖,两者累计百分比为72.5%,另有27.4%的受访教师表示业绩模块基本涵盖了教师专业发展的所有方面或者涵盖较少。由此可见,业绩模块的全面性与覆盖面还存在一定的提升空间。
表5-3 学校职评业绩模块的教师专业发展涵盖面

从评价指标的分值合理性来看,通过调查发现,有20.1%的受访教师表示职评指标的分值比例非常合理,66%的教师表示比较合理,两者累计百分比达86.1%,另有13%的教师表示评价指标分值设置不太合理,认为完全不合理的教师比例不足1%。可以说,职评指标分值设置的合理性较高。
表5-4 学校职评指标分值比例的合理性

从职评方案的群体区分度来看,通过调查发现,有11.7%的受访教师表示职评方案对文化课与专业课教师进行了完全的区分,43%的教师表示进行了明显的区分,两者累计百分比为54.7%,另有33.1%的教师表示职评方案对文化课与专业课教师的区分较少,12.2%的教师表示没有区分,两者累计百分比为45.3%。进一步对数据进行分析,可以发现,职评方案对于文化课与专业课教师的区分度在不同学校间存在明显的差异,不同的学校在这一问题上的处理有着较为明显的差异。
表5-5 学校职评改革的文化课与专业课区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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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职评方案“破五唯”的角度来看,有21.6%的受访教师表示职评方案充分体现了“破五唯”的要求,50%的教师表示比较体现了“破五唯”的要求,两者累计百分比达71.6%,另有28.4%的教师表示职评方案不太体现或者没有体现“破五唯”的要求。应该说,此次职评改革在很大程度上遵循了《国家教育评价改革方案》的精神导向,较好地体现了教师评价领域“破五唯”的要求。
表5-6 学校职评改革“破五唯”的体现度

从职评方案和指标体系与教师专业发展的关系考察,有18.6%的受访教师表示职评方案和指标完全能够真实体现教师的专业水平,62.2%的教师表示比较能够体现教师的专业水平,两者累计百分比为80.8%,另有19.1%的教师表示职评方案和指标不太能够或者完全不能体现教师真实的专业水平。应该说,职评方案和指标体系对于教师专业水平的体现程度较高。
表5-7 学校职评方案和指标对教师专业水平的体现程度

对于职评方案中的业绩占比进行考察,25.4%的受访教师表示职评方案中业绩占比为40%—49%,29.7%的教师表示业绩占比为50%—59%,另有29.7%的教师表示业绩占比为60%—69%,另有15.2%的教师表示业绩占比为70%—80%。由此可见,不同学校的职评方案在业绩占比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主要占40%—70%,跨度较大。
表5-8 学校职评方案中参评教师的业绩占比

对于职评方案中的上课(说课)占比进行考察,62.8%的受访教师表示职评方案中上课(说课)占比为30%—39%,25.8%的教师表示上课(说课)占比为40%—49%,两者累计百分比为88.6%,另有11.5%的教师表示上课(说课)在职评方案中的占比为50%—70%。由此可见,不同学校的职评方案在上课(说课)占比方面的一致性较高,占比范围为30%—50%,集中性较高,但未超过50%。
表5-9 学校职评方案中参评教师的上课(说课)占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