惜誦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惜誦

所作忠而言之兮 作一作非

案作當從一本作非,字之誤也。所儻古通。“所非忠而言之”猶言儻所言之不實也。後人不達所字之誼,乃以非作形近,又涉下文“作忠以造怨”之語,而改非爲作。王注曰“設君謂己所(今誤作)言非[忠](今脱此字)邪”,是王本字仍作非。朱本亦作非,《李太白詩集注》一《古風》注引同。

今五帝以图示中兮图示一作折

案图示析同,析折古又同字。《史記·孔子世家索隱》引亦作折。朱本、朱燮元本、大小雅堂本同。

羌衆人之所仇 一本仇下有也字

又衆兆之所讎 一本讎下有也字

案兩句末均當從一本補也字。此文“……羌衆人之所仇也,……又衆兆之所讎也,……羌不可保也,……又(原誤有,詳下)招禍之道也”,四也字連用,與後文“……何不變此志也,……又猶(原誤猶有,詳下)曩之態也,……何以爲此伴也(句首原衍又字,詳下),……又何以爲此援也”四句,及“……亦非余心之所志,……又衆兆之所咍,……謇[而](原脱而字,詳下)不可釋,……又蔽而莫之白”四句,一本句末皆有也字,詞例悉同。凡句末用“也”字者,必四句連用。此其爲例,至爲著明。今本寫官於各也字或删或存,漫無統紀,蓋於篇中詞例,未之留意耳。朱本仇下讎下并有也字,最是。

有招禍之道也

案有當爲又。上揭句末連用四“也”字諸例中,其第四八兩句首皆有“又”字,是其定例。下文“又猶曩之態也”,今本誤作“猶有”,蓋亦“又”先誤爲“有”,“有猶”無義,乃倒其文以取義也。

亦非余之所志 一本此句末與下文皆有也字

又衆兆之所咍

案當從一本於兩句末補也字。詳上“羌衆人之所仇”“又衆兆之所讎”條。朱本有兩也字。

行不羣以巔越兮

案《類聚》一九引巔作顛。朱本同。顛巔通。

謇不可釋 一本句末有也字

又蔽而莫之白 一本句末有也字

案以上句末并當從一本補也字,説已詳上。朱本有兩也字。又疑謇下當有而字。《哀郢》曰“思蹇産而不釋”,(注曰“蹇産,詰屈也”。)《抽思》曰“思蹇産之不釋兮”。謇與蹇通,猶蹇産也。“謇而不可釋”與“蔽而莫之白”文相偶稱。王本謇下奪而字,因以謇爲語辭,失之遠矣。

心鬱邑余侘傺兮 心一作忳

案心疑爲忳之壞字。“忳鬱邑”與《離騷》“斑陸離其上下”之“斑陸離”,《哀郢》“怊荒忽其焉極”之“怊荒忽”,“蹇侘傺而含感”之“蹇侘傺”,《遠遊》“怊惝怳而永懷”之“怊惝怳”,皆聯緜字上又著一同義之限制詞。本篇語多襲《離騷》,彼正作“忳鬱邑余侘傺兮”。又案下句“情”字不入韻,疑此句下脱去二句,説詳下條。

又莫察余之中情(https://www.daowen.com)

案此句不入韻,推尋其故,蓋由脱簡所致。考《離騷》《天問》《九章》均當以四句爲一行。本篇“忳鬱邑余侘傺兮”以下四句,疑本系二行八句。今本因脱四句,而以二行之文并爲一行,故致“情”“路”二字無韻。古本似當作:“忳鬱抑余侘傺兮,□□□□□□,□□□□□兮兮,又莫察余之中情。(以上一行)□□□□□兮,□□□□□□,固煩言不可結詒兮,願陳志而無路。(以上一行)”以文義求之,“忳鬱抑余侘傺兮”與“又莫察余之中情”殊少連貫,故疑此行所脱二句,當在此二句之間。至次行之“願陳志而無路”,與後文“退静默而莫余知兮,進號呼又莫吾聞”,則語意正相銜接,故知彼行所脱二句,必不在行末而在行首。朱子以此文“情”“路”不叶,欲依《離騷》改“中情”爲“善惡”,其説雖近理,然終疑二語形聲俱遠,無由致誤,故不取之。王注曰“曾無有察我之中情也”,是王本仍作中情。

魂中道而無杭 杭一作航

案無疑本作亡。“亡杭”叠韻連語,即茫沆,魂氣浮動貌也。《淮南子·俶真》篇“茫茫沆沆”,高注曰“茫茫沆沆,盛貌”。《文選·西京賦》“滄池漭沆”,薛注曰“漭沆猶洸潒”,劉楨《魯都賦》“又有鹽沈漭沆(元誤沈)”(《書鈔》一四六引),《爾雅·釋言》“沄,沆也”,郭注曰:“水流漭沆。”《説文》曰:“沆,莽沆大水。”漭莽并與茫通。或倒言之曰“沆茫”、“沆漭”。揚雄《羽獵賦》曰“鴻濛沆茫”,黄香《九宫賦》曰“泑沆漭以扎坱”,馬融《廣成頌》曰“瀇瀁沆漭”,是也。案水動曰茫沆,氣動亦曰茫沆,其義一而已矣。又《爾雅》訓沄爲沆,《説文》亦曰“沄,轉流也,讀曰混,[一曰沆]”。(舊脱此三字,據《爾雅》釋文引補。)魂之爲言猶沄也。(《古微書》引《孝經援神契》曰“魂,芸也,芸芸動也”,《白虎通義·性情》篇曰“魂猶伝伝也,行不休也”。沄芸伝字異義同。)魂之貌曰茫沆,猶沄一曰沆,故曰“魂中道而茫沆”。後人不知“亡杭”爲“茫沆”之借字,而讀亡爲有亡之亡,訓杭爲舟杭,因改亡爲無,一本又改杭爲航,其陋甚矣。

懲於羹者而吹图示兮 一無者字,一云懲於熱羹者,一云懲熱於羹

案當從一本删者字。“懲於羹而吹图示兮”與“欲釋階而登天兮”語意平列,皆七字爲句。朱本無者字。《困學紀聞》二〇引作“懲熱羹而吹图示”,亦無者字。(柳宗元《與楊誨之疏解車義第二書》引有者字,則唐時已有衍“者”之本。)

猶有曩之態也 猶有一作又猶

案當從一本作“又猶”,詳上“有招禍之道也”條。

又何以爲此伴也

案又字當删。此涉下文“又何以爲此援也”而衍。凡以“也”字殿尾之句,連用至四次時,唯第四八兩句首用“又”字,二六兩句不用也。詳“有招禍之道也”條。

吾至今而知其信然 一云吾至今而知其然,一云吾今而知其然

案當從一本作“吾今而知其然”。而猶乃也。(朱本而正作乃)然亦信也。《詩·采苓》曰“人之爲言,苟亦無信,舍旃舍旃,苟亦無然”,然與信爲互文。《史記·張耳陳餘傳》曰“張耳陳餘始居約時,然信已死”,然亦信也。本書《惜往日》曰“不清澈其然否”,即信否。《九歌·山鬼》曰“君思我兮然疑作”,然疑猶今言將信將疑。“吾今而知其然”,即吾今乃知其信,語意已明。今本“今”上有“至”字,“然”上有“信”字,皆後人妄增。一本作“吾至今而知其然”,未衍“信”字,朱燮元本、大小雅堂本及《御覽》七二四引俱作“吾今而知其信然”,未衍“至”字,互有得失,并視今本爲差勝。惟黄省曾本無至字信字最是。

堅志而不忍 一云蓋志堅而不忍

案當從一本作“蓋志堅而不忍”。《悲回風》曰“暨志介而不忘”,蓋暨聲近,(《哀郢》“好夫人之忼慨”,釋文慨作礚。)堅介義同,語義句法并與此相似,可資互證。朱本亦有蓋字,惟“志堅”倒作“堅志”。

背膺牉以交痛兮 一本牉下有合字,一云背膺敷牉其交痛

案牉上當從一本補敷字。《周禮·小宰》“四曰聽稱責以傅别”,注曰“傅别,謂爲大手書於一札,中字别之”。又《士師》“凡以財獄訟者,正之以傅别約劑”,注曰“傅别,中别手書也”。二職“傅别”故書并作“傅辨”,鄭興注《小宰》,鄭衆注《士師》俱讀爲“符别”。案《説文》曰“符,……漢制以竹,長六寸,分而相合”,《漢書·文帝紀》注曰“與郡守爲符者,謂各分其半,右留京師,左以與之”。《釋名·釋書契》曰:“图示,(各本作莂,從《廣韻》改。)别也,大書中央,中破别之也。”符别即符图示。敷牉與傅辨,傅别,符别,俱聲之轉。(《書·禹貢》“禹敷土”,《荀子·成相》篇作傅。《詩·長發》“敷奏其勇”,《大戴禮·衛將軍文子》篇作傅。《廣雅·釋言》:“傅,敷也。”别轉爲牉,則猶傅别一曰判書。牉辨聲亦近。)惟此爲動詞,彼爲名詞耳。“背膺敷牉以交痛”者,猶言背胸分裂,如符图示之中破,因而心中交引而隱痛也。今本無敷字,蓋後人不達“敷牉”之義而删之。一本牉下又增合字,大謬。

故重著以自明

案本篇叶韻,通以二進。此處糧芳明三字相叶,獨爲奇數,於例不合。疑此下本有二句,今本脱之。

矯兹媚以私處兮願曾思而遠身

案二句當互易。知之者,《涉江》篇“世溷濁而莫余知兮,余方高馳而不顧”二句,原在本篇末,與此二句首尾相銜。(説詳《涉江》)此本作“願曾思而遠身兮,矯兹媚以私處”,“處”與彼文“顧”韻也。今本二句誤倒,則失其韻。又案“曾思而遠身”,義不可通。疑思當爲逝,聲之誤也。《淮南子·覽冥》篇曰“图示(原誤還,從孫詒讓改)至其曾逝萬仞之上”,(高注“曾猶高也,逝猶飛也”。)本書《九思·悼亂》曰“玄鶴兮高飛,曾逝兮青冥”。或曰增逝。《史記·賈生傳》《吊屈原文》曰“摇增逝而去之”,(逝上原有翮字,即逝之訛衍。)《漢書·梅福傳》曰“夫图示鵲遭害,則仁鳥增逝”,班彪《覽海賦》曰“超太清以增逝”。張華《鷦鷯賦》曰:“又矯翼而增逝。”此云“願曾逝而遠身”,(《吕氏春秋·權勳》篇:“爲人臣不忠貞,罪也,忠貞而不用,遠身可也。”本書《哀時命》:“時猒飫而不用兮,且隱伏而遠身。”)猶上文云“欲高飛而遠集”也。本篇末段大意與《離騷》末段略同,彼云“吾將遠逝以自疏”,曾逝亦猶遠逝也。今本逝誤爲思,王注據而釋之曰“則願私居遠處,唯重思而察之”,是以“曾思而遠身”爲“遠身而曾思”。意者文既有誤,義不可通,則不得不支離繳繞以强説之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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