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体育文化创意产业的品牌吸引力

4.1 体育文化创意产业的品牌吸引力

通过不同层次的组合和提升,品牌吸引力被张幸(2017)看作是吸引消费者购买产品,使用产品以及享受产品所提供服务的一种具有磁性的力量。它可以向外发出具有磁性的强大频率,吸引身处同一频率的消费者,使两者相互共振,达成交易。品牌以消费者为导向,让消费者主动地认知并形成购买。

吸引力的着力点和核心就在于企业或组织对消费者内在需求的把握,以及品牌是否能让消费者产生消费习惯,双方的价值追求是否一致,从而发挥品牌的影响力。两者契合程度越高,则品牌对消费者的吸引力越大。除了内部的一致性以外,外部的独特性也是品牌吸引力的重要一面,能在市场竞争中增加消费者的识别,增强亲近度和好感度。两者是品牌区别于其他品牌的有力武器。所以,在某种程度上,品牌吸引力也是对品牌本身的一种评价,吸引力大小,代表着该品牌被消费者认可或接受的程度。所以认知、理解、信任、偏好、购买行为、重复购买这一系列环节就是品牌吸引力不断提升的过程。

根据TNS的研究,品牌吸引力的来源主要有八个:专业诀窍(Know-how)、动力(Momentum)、差异化(Differentiation)、情感(Emotion)、象征含义(Symbolism)、需求联结性(Nexus)、接触渠道一致性(Alignment)和品牌整体性(Unity)。通过这些动力源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建立品牌IQ,形成品牌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