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疑难字词考释
绍兴碑刻中,有一些难以识别的字形。这些字形有的是增繁的异体字,有的则是简化的俗写,与通行的正字有一定差距,造成了阅读上的障碍。这些字虽然释读起来有困难,但对理解碑文较为重要,需作考辨。
汉字在使用和演变过程中,字形常会有变易。联系字形与文义,根据汉字变易规律和书写习惯,借助形体分析和类比,探讨疑难字的变易途径和讹误原因,可以对疑难字形做出具体的解释。
[葑田] 《龙瑞宫记》:“北禹陵内射的潭、五云溪、水府、白鹤山、淘砂径、茗坞、宫山、鹿迹潭、葑田茭池。”
湖泽中葑菱积聚处,年久腐化变为泥土,湖水干涸后就成为田地,称为“葑田”。《宋史・河渠志七》:“临安西湖周回三十里,源出于武林泉。钱氏有国,始置撩湖兵士千人,专一开浚。至宋以来,稍废不治,水涸草生,渐成葑田。”《宋史・苏轼传》:“(轼)以余力复完六井,又取葑田积湖中,南北径三十里,为长堤以通行者。”宋梅尧臣《赴雪任君有诗相送仍怀旧赏因次其韵》:“雁落葑田阔,船过菱渚秋。”[40]碑文中“稍废不治,水涸草生”可以看作对“葑”的解释。其字最初写作“封”,表示草木封闭腐烂。因这类田地为草木集聚而成,故而增繁写作“葑”。
“葑田”还可以指将湖泽中葑泥移附于木架上,使之浮于水面而成为可以移动的农田,叫“葑田”,或称叫“架田”。唐秦系《题镜湖野老所居诗》:“树喧巢鸟出,路细葑田移。”[41]宋陈旉《农书》卷上:“若深水薮泽,则有葑田,以木缚为田坵,浮系水面,以葑泥附木架上而种艺之。其木架田坵,随水高下浮泛,自不渰溺。”[42]从上下文所记述的各个地名等来看,此地并非适合耕种之地,这里的“葑田”应该就是指自然积聚的湖田。
[茭池] 《龙瑞宫记》:“北禹陵内射的潭、五云溪、水府、白鹤山、淘砂径、茗坞、宫山、鹿迹潭、葑田茭池。”
“茭”本是菰的别名。顾张思《土风录》卷四引《祥符图经》:“菰,江南人呼为茭草,又谓之茭白。”[43]“茭”又可泛指水边的水草。唐韩愈《崔评事墓铭》:“署为观察巡官,实掌军田,凿浍沟,斩茭茅,为陆田千二百顷,水田五百顷。”[44]“茭”可与其他词根组合为合成词。如“茭牧”,指割草放牧。宋沈括《万春圩图记》:“自圩之废,纳租而茭牧其间者,百余家矣。”[45]“茭刍”指干草饲料。清黄六鸿《福惠全书・莅任・驭衙役》:“夫牌饲秣又减茭刍,故两驿额马一百二十匹,仅剩残疲十八骑。”[46]“茭葑”可指水草。唐元稹《酬乐天早春闲游西湖》诗:“柳条黄大带,茭葑绿文茵。”[47]宋杨万里《湖天暮景诗》:“湖面黏天不见堤,湖心茭葑水周围。”[48]《初刻拍案惊奇》卷二七:“此间小院,僻在荒滨,人迹不到,茭葑为邻,鸥鹭为友,最是个幽静之处。”[49]“茭鸡”指藏在水草中的一种鸟。宋陆游《夏初湖村杂题》诗之二:“地偏草茂无人迹,一对茭鸡下绿阴。”[50]宋陆游《小园》诗:“冲雨茭鸡时上下,近人栗鼠不惊猜。”[51]“茭”的语素义为水草,“茭池”即长有水草的池沼。
[纠首] 《杨曙霞周氏祀产碑》:“吾族大岳等纠首因倡议,立二公祀,纠同志数十人,各出资若干,仿国服出息之法,数年将三十亩余。”
碑文之“纠”作“糺”。“纠”草书可作“
”,楷化可写作“
”,再简省即为“糺”。“纠首”一词,前贤时人已有考释。《吉林通志・金石门》称“纠首”为管边户之人。[52]傅朝阳认为是“迷信团体的首领”。[53]《泰山文献集成》以为是“敛钱之首”。[54]谔士认为是当地屯部族军的头儿。[55]贾敬彦以为是“民间筹办修建寺庙、雕造经像所谓功德事的负责人”。[56]侯精一先生对“纠首”做了梳理,认为“纠首”是外来词的音译。[57]刘恒认为“纠首”为是佛教中“社邑组织的人物”。[58]
此词早见于唐宋。北宋元丰三年《东岳高里山相公庙新创长脚竿记》:“今有古沛张平者,即长河之舟贾也。乃集社聚缗,岁赛于祠下。……泗州船户同纠首王政男钦,徐州沛县留城镇都纠首张平立石……”[59]张平“乃集社聚缗”,是活动的发起人。题名中又称他为“都纠首”,协助他的人则称“同纠首”。[60]据文意推测,“纠首”这个名称应该等同于“社首”,主要职责是召集社员,聚合财物以举办某个活动。很明显,“纠首”和边户、屯军无关。同样,认为“纠首”是敛财头目也失于偏颇。碑记中出现“纠首”一词的不只见于辽地,除上一则材料外,还有后晋天福六年《建澶州柰河将军庙记》、宋熙宁元年《东镇安公行宫碑》、熙宁二年《重修尧山夫人殿记碣》等几块出于当时汉地的石刻。所以把出土于辽地作为论证“纠首”为外来词的证据也不是很可靠。
上面这则题记记载的是香社的社事活动。唐五代至宋初,社邑活动很盛行,尤其是结私社。“社邑”早在汉代就有,唐宋时“私邑”很多,佛道两家都有民间香社这种民众信仰组织。宋《梦粱录》:“诸寨建立圣殿者,俱有社会,诸行亦有献供之社。”[61]这种组织大都称“社”,首领称为“社首”;也有称“会”的,首领称“会首”。
宗教“社会”作为一个团体,主要活动是造像、建塔、修寺庙、建石幢、修桥等。我们所见有“纠首”一词出现的碑记记载的大都是这些神会活动。但是,有些其他团体也存在“纠首”。《福州岁时风俗考》引《八闽通志》:“宋之盛时,凡乡里各有社学。岁前一、二月,父兄相与议,求有学识行艺可以师表后进者一人,推一二有力者为纠首。”[62]因此,把“纠首”界定为“民间筹办修建寺庙、雕造经像所谓功德事的负责人”,或者佛教中“社邑组织的人物”并不全面。
依照《东岳高里山相公庙新创长脚竿记》和《福州岁时风俗考》中“纠首”的职责,“纠首”的意义应等同于“社首”。当然它不仅仅用于宗教团体,也应用于其他社会团体,所以具体的词义应该是“团体的领导者”。清道光十年(1830)《杨曙霞周氏祀产碑》中的“纠首”也是此义,指杨曙霞村周氏族人中的领导者。
“纠”本义为绞合的绳索。《说文・丩部》:“纠,绳三合也。”引申表示纠集、聚集。《后汉书・隗嚣传》:“隗嚣援旗纠族,假制明神。”《明史・耿再成传》:“子天璧,闻父难,纠部曲杀贼。”“首”作为名词性语素,表示首领、头目。上面所引碑记中“纠首”的职责就是纠集、纠合众社员。“纠首”一词为偏正结构。“纠”作为动词性语素,指纠集、聚集,修饰“首”。应该说“纠首”是符合汉语的构词理据的,不是外来音译词语,于具体语境中文意正洽。以“纠”的纠集义作为语素的复合词,同义并列式有“纠合”“纠集”“纠聚”“纠率”“纠宰”“纠辖”等;动宾式有“纠众”等。“纠”和其他语素组合成专名词语,也不少。如“席纠”“邑纠”等。唐孙棨《北里志・郑举举》:“郑举举者,居曲中,亦善令章,尝与绛真互为席纠。”[63]“席纠”即酒纠,就是劝酒、监酒的人。元刘壎《隐居通议・文章四》:“其闻官,则又将烦邑纠,呼里正,集邻保,入山林,相亩步,视高下。”[64]“邑纠”是一种乡官。所以,“纠首”很难说是外来词语。
明代《徐祯卿诗文集》之《风春眼转》:“知夷狄之无君,非一主之独权,宇宙洪荒,乃万民之纠首。”[65]《山西民俗》“起会”条“纠首举着信牌逐户通知社事,指派办事人员,支应杂役,如搭台子……上布施,即出钱或出粮”:“一切准备就绪,于正月初五举行起会典礼,……由纠首率所有参加社火的人员上香跪拜。”[66]“纠首”这种首领,可能是事前临时选举出的。《现代汉语方言大词典》:“纠首,忻州,ʨiəu35ʂəu35,旧俗为举办迎神赛会而临时推举出来的主事人。”[67]“纠首”可以是固定的人。如明嘉靖二十七《肇造观音堂》:“处士善人王善,平昔好善乐施。率诸纠首王公鼎,愿建观音堂一座。”[68]有的则是事前公举的。乾隆五年《增修乐厅重整殿宇碑记》:“于是三社耆老同善友会议,各村公举纠首,爰有创建乐厅之举。”乾隆二年《重修松林寺碑记》:“有慷慨陈词愿作纠首者数十人。”乾隆七年《移建五龙圣母关圣帝君子孙圣母碑记》:“温子自文,煮茗会众,或作功德,或作纠首。”“纠首”有时又并非一人,甚至多达十几个。如明天启七年《寿阳保父母完赤德政垂泽永怀碑记》“纠首”达十余人。
明清时,随着团体活动的繁杂,“纠首”又有所分工。这时的题记中出现了“总纠首”“散纠首”“总理纠首”“助缘纠首”“会茶纠首”“功德纠首”“钱粮纠首”等。
[机橙] 《陶姚姚氏宗祠禁碑》:“至祠内余屋,除作书房外,概不得占管私用,祠内门窗、板料以及公置机橙、盘碗并旗伞、灯彩一切公物,俱应族长随时查点公贮,不得争执分存,亦不得私自借用,违者罚酒四席。”
“机橙”即“几凳”。“几”是古人坐时凭依的小桌,后来指专放置器物的小家具。《尚书・顾命》:“相被冕服,凭玉几。”《礼记・檀弓下》:“有司以几筵舍奠于墓左。”《说文解字・几部》:“几,踞几也。象形。”其字形就是席坐所据的小桌的形制。几案一般是木制的,所以“几”后来又可以增加形旁“木”,繁化作“机”。《易・涣》:“涣奔其机,悔亡。”王弼注:“承物者也。”《左传・昭公五年》:“设机而不倚,爵盈而不饮。”《文选・嵇康〈与山巨源绝交书〉》:“堆案盈机,不相酬答。”吕延济注:“机,案也。”[69]二者关系明确,是一组古今字,也是一组异体字。
“凳”的初文写作“登”,表示床前榻具。《释名・释床帐》:“榻登,施之承大床前小榻上,登以上床也。”榻具是用来辅助登上床榻的,故写作“登”。床踏与几案同属,故可增旁形“几”繁化作“凳”。唐释道世《法苑珠林》卷六十五:“即是味着坐热铁床,即是味着热铁几凳。”[70]《广韵・嶝韵》:“凳,床凳。出《字林》。”“凳”多以木制,故可再增“木”旁,繁化作“櫈”。《增广字学举隅・正讹》:“凳,櫈,非。”[71]《汇音宝鉴・经上去声》:“凳,櫈,同上字。”[72]
榻具用以攀爬的,所以写作“登”。无论是登高攀爬还是登榻,所凭借的工具“登”都是用木做成的。“登”加形作“橙”。《集韵・隥韵》:“凳,或从木。”宋代洪迈《夷坚丙志・饼店道人》:“有风折大木,居民析为二橙,正临门侧,以待过者。”[73]也可以石制,可作“磴”。登榻与腿脚有关,故增旁“足”作“蹬”。《西游补》第十二回:“忽然见一个高楼上依然九华巾唐僧、洞庭巾小月王两把交椅相对坐着……低磴上又坐着三个无目女郎。”[74]
值得注意的是,阶梯也是用来攀爬的。梯台也可凭借登高,也可作“橙”。《大正藏》第二十二册晋佛陀跋陀罗共法显译《摩诃僧祇律》卷第三十五:“釿斧锯凿锹镢梯橙此是四方僧物。”此字与表示凳子的“橙”字为同形字。这个问题处理起来极需小心。《晋书・王献之传》:“魏时陵云殿榜未题,而匠者误钉之,不可下,乃使韦仲将悬橙书之。”这里的“橙”绝不可能是床前踏具了,而是指梯子。
床具“几”与踏具“凳”为同类,故可同义连言作“几凳”。宋王楙《野客丛书》卷十六:“所谓香橙者疑几凳之类而无据。”[75]“几”也可与“橙”连用作“几橙”。《大正藏》第四十册唐道宣《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卷下:“若举悬净食。须安床几橙等令得上下。”
“几”可作“机”,与“橙”连言作“机橙”。《大正藏》第三十册唐玄奘《瑜伽师地论》卷第三:“或立十种,谓食触、饮触、乘触、衣触、庄严具触、床坐触、机橙台枕及方座触、女触、男触、彼二相事受用触。”“几”可与“凳”连言作“机凳”。清方浚师《蕉轩随录》卷一:“卓椅机凳。”[76]可作“机櫈”。清官修《圆明园内工则例》:“以上床桌机櫈柜子架子等项,不加安装,每木匠一百工。”[77]“机”可与“蹬”连言作“机蹬”。英藏敦煌卷子S.2535《三部律抄》:“若小沙弥举净食。县柱上不及听安机蹬上。大比丘不触。”[78]
“几凳”还可作“几隥”。《大正藏》第五十三册唐道世《法苑珠林》卷五十二:“即是味着坐热铁床。即是味着热铁几隥。”或作“机隥”。《大正藏》第三册北凉昙无谶《悲华经》卷二:“一一床边,牛头旃檀,以为机隥。”“隥”是表示“梯橙”的“橙”换旁字形。“阜”为石磴,故“登”可作“隥”。《说文・阜部》:“隥,仰也。”段注:“仰者,举也。登陟之道曰隥。”
从上可知,“几”与“机”为古今字,“登”与“凳”“橙”“櫈”“磴”“隥”亦为古今关系。
[奅/窌/泡] 《白塔护圣寺舍斋田记》:“虽然今之舍者,凡为生死也,知生死之幻则,一切虚奅,何有于不可知之废兴。或者感废兴之故,而因有悟于生死之言,后之观者庶几憬然而一思也已。”
碑文之“奅”,或作“
”“窌”,即“泡”,表示水泡,在佛教中常用来比喻诸法无常。如《大正藏》第三册吴康僧会《六度集经》卷四:“非常无牢,唯苦无乐,夫有辄灭,身为伪幻,难保犹卵,难养若狼。”南宋《思溪藏》“犹”后一字作“
”。《碛砂藏》《大普宁寺藏》《径山方册藏》《永乐南藏》《清藏》作“窌”。《高丽藏》作“夘”,《大正藏》作“卵”。[79]
由于《大正藏》比较通行,所以人们一般都引作“难保犹卵”。吴海勇解释为蛋卵。[80]“
”见于通行本《龙龛手镜》卷二及高丽本《龙龛手镜》卷五。据张涌泉考察,“
”“
”“窌”为一字。[81]卢巧琴认为“
”是“窌”的异体,并认为“例中可作‘泡’讲,表示虚张之大。”[82]
“
”是“窌”的俗写。除张涌泉、卢巧琴所举《龙龛手镜》中的例证外,还有许多构件“穴”“雨”相通之例。如“虐”可作“
”,也可作“
”。“灵”可作“
”。“霍”可作“
”。[83]“窌”也作“
”。《绍兴重雕大藏音》卷三:“窌
,并普教、力交二切。”[84]颜洽茂先生曾论及“
”“窌”为一字。[85]
“窌”本写作“奅”。《说文》:“奅,大也。”桂馥义证:“大也者,谓空大也。木工凿空曰奅。”扬雄《方言》:“以大言冒人曰奅。”《史记・建元以来侯者年表》:“南奅侯公孙贺。”司马贞索隐:“张揖:‘奅,空也。’《纂文》云:‘奅,虚大也。’”《史记》:“以千三百户封贺为南窌侯。”裴骃集解:“徐广曰:‘窌宜作奅,音匹孝反’……《字林》云:‘大下卯与穴下卯并音匹孝反。’”《汉书・公孙贺传》:“以车骑将军从大将军青出,有功,封南窌侯。”颜师古注:“《茂陵中书》云:‘封南奅侯’,表亦作奅。窌、奅二字同耳。”《广韵・效韵》中“奅”“窌”皆音“匹貌切”。《说文・穴部》:“窌,窖也。”《广韵・效韵》:“窌,居效切。”皆与空大义无涉,为另一义。“奅”指空大,在方言中还有遗留。《正字通》:“方言以大言冒人曰奅。”《吴下方言考》卷九:“奅音炮。扬子《方言》:‘以大言冒人曰奅。’案,大言伪言也。”[86]今吴语把肿大叫作“奅”,人说虚话为“发奅”,称这种说大话的人为“奅儿”,称这种说大话的习气为“奅儿式气”。粤语中把吹牛叫作“扯大奅”,称说大话的人为“大奅佬”。客家话把吹牛之人叫“大奅古”。
以上诸字实为同源关系,隐含义为空大。“勹”为包裹,有虚大义。《说文・勹部》:“勹,裹也。象人曲形有所包裹。”段玉裁注:“今字‘包’行而‘勹’废矣。”“包”指胎衣,亦是空大者。《说文・包部》:“包,象人裹妊,巳在中,象子未成形也。”胎衣为肉,“包”孳乳作“胞”。《说文・包部》:“胞,儿生裹也。”“奅”为虚大。“膀胱”作脬,亦写作胞、泡,取空大之义。《集韵・爻韵》:“脬,《说文》:‘膀光也’。通作胞、泡。”“皰”指皮肤上的疹泡,所以形符作皮,也可写作“疤”“胞”。《说文・皮部》:“皰,面生气也。”《集韵・效韵》:“皰胞
,面生气,或作胞
。”《集韵・效韵》:“皰靤䶌疤,皮教切。《说文》:‘面生气也。’”浮沤为水之空大者,故从水旁作“泡”。“泡”在《说文解字》中为水名,与此义无涉。“泡”作水泡讲,见于北齐《宋显伯等造像龛记》《报德像碑》等。雨泡空大,故从雨或作“
”[87]。
佛教思想中,“泡”常用来表达“诸法无常”这个概念。如《大正藏》第三册后汉竺大力共康孟详译《修行本起经》卷下:“观身如雨泡,世间何可乐。”《大正藏》第一册东晋昙无兰译《佛说铁城泥犁经》:“人如天雨泡,雨从上渧之。一泡坏者一泡成,人生世间,生者死者,如泡起顷。”用例极多,不赘举。
“泡”在佛经文献中往往可写作“窌”。如《大正藏》第三册《六度集经》卷七:“太子以无蔽之眼遍观众身,还观其妃,头发髑髅,骨齿爪指,皮肤肌肉,脓血髓脑,筋脉心胆,脾肾肝肺,肠胃眼窌,屎尿涕唾,内视犹枯骨,外视犹肉囊,无一可贵。”“眼窌”即“眼泡”。《大正藏》第三册吴康僧会《六度集经》卷八:“人命譬若天雨堕水泡起即灭,命之流疾有甚于泡。”《中华大藏经》所据金藏本“泡”作“
”。“
”即“窌”。《大正藏》第十五册西晋竺法护译《法观经》:“眼但有窌,水皆汁,出空塪。”《一切经音义》卷七十五:“有窌,柏貌反,案经意眼如水窌。”《可洪音义》卷二十二:“有窌,普貌反,气肿貌也,正作疤。”慧琳认为“窌”是“泡”,可洪认为“窌”是“疤”。依据佛经用语,“窌”应该就是“泡”。如《大正藏》第二册晋僧伽提婆译《增壹阿含经》卷三十二“大妹当知,眼如浮泡,亦不牢固,幻伪非真,诳惑世人。”《大正藏》第十一册唐菩提流志《大宝积经》卷第四十四:“舍利子。眼如浮泡,性非坚实。”一些佛经文献中,“泡”也写作“奅”,如后唐景霄《四分律钞简正记》卷十六:“良煮麦时,两头起奅(延貌反),不得令破。”[88]
可见,佛教中用来表达佛学要谛“诸法无常”以“泡”为正字。有时也写作“窌”“奅”,不过用例较少。上揭《六度集经》一例,南宋《思溪藏》写作“
”,宋、元、明等本作“窌”,读作“泡”,表示水泡,文从字顺。《高丽藏》作“夘”,应该是脱失了“雨”或“穴”旁。此一句“难保犹泡”,字面意思是像水泡那样难以保持,深层表达的是佛教教义中的无常变幻。《中华大藏经》和《大正藏》收录的《六度集经》都是以《高丽藏》为底本。我们查阅《高丽藏》原卷,字形作“
”[89]。《高丽藏》之《可洪音义》卷六:“犹
,郎管反。”[90]由此可见,五代以后,有些版本的这个字形就发生了偏差。《大正藏》认为此字是“卵”,径改之,大约是认同了可洪的观点。《中华字海》也收录了此字,释作“卵”[91]。但是,查检佛教文献,我们发现表示无常幻灭、难以保持这个概念,佛经中从无使用“如卵”这种表达方式的。并且,“卵”在佛经里的用法主要是“四生”。
上揭“奅”与“包”存在同源关系,其源应是“勹”。“包”本义为胎衣,随着词义发展,分化出“泡”“皰”“胞”“脬”等词义,字形也随之分化。由于同源关系,字形往往可以通用。如“皰”“脬”可写作“胞”;“泡”可作“胞”[92]。“奅”“包”音义密切,都与虚大义相关,作为声常多可换用。如“泡”可作“
”。《集韵・效韵》:“
,渍也。”“皰”可作“
”。“卯”是“奅”的声符,却未被作为互换的声符。根本原因应该在于“卯”本义难知,词义虚化,而“奅”与“包”音义关系密切。
以上所论诸字,其关系如下图2.1:

图2.1 以上所述诸字关系
[塩] 清《乾隆二十年谕祭夏禹王碑》“盐驿道”之“盐”作“
”;“塩”或作“
”。《汝南公主墓志》:“盐酪无嗞”之“盐”作“
”。《唐代墓志汇编》读为“壃酪无嗞”[93]。维基百科、百度百科等众多网络资源都采用了这种释读。此外,《碑别字新编》收录了这一字形,释为“盐”。[94]《全唐文新编》也读为“盐”,邱亮先生曾作补正。[95]这两种释读,孰是孰非,需要从语言文字方面作出判断考辨。释为“壃”,则“壃酪”不辞。检拓片,“酪”上一字作“
”。此字释读为“盐”比较恰当。“盐酪”指盐和奶酪,是重要的调味品和美味食品。古代丧制中,处于丧期之人内心悲苦,故而不追求美味,所食缺少两物。《礼记・杂记下》:“功衰,食菜果,饮水浆,无盐酪。不能食食,盐酪可也。”后来多以“不食盐酪”代指丧期之哀伤。《宋书・刘瑜传》:“三年不进盐酪,号泣昼夜不绝声。”《唐代墓志汇编》圣历013《唐故至孝右率府翊卫清河崔君墓志铭》“朞年不尝盐酪,情礼之极,有瑜成人。”[96]乾符005《大唐故郭府君墓志铭》:“不茹盐酪者,痛若何忍,即其孝道可称焉。”[97]《汝南公主墓志》中,“茧纩不袭”与“盐酪无嗞”为对文结构,文意通顺。
此字当是“盐”行草书楷化字。字形演变过程为“盐”的构件“卤”首先简化作“田”。《碑别字新编》收《汉武梁祠画象题字》“盐”作“
”。[98]后世沿用,齐《徐彻墓志》“盐”作“
”。[99]敦煌卷子S.388《正名要录》作“
”。[100]构件“臣”再楷化为“土”。《碑别字新编》收《齐道兴造像》“盐”作“
”。[101]敦煌卷子S.388《正名要录》作“
”。[102]构件“田”又变作“口”,如S.512《归三十字母例》“喻,延羊盐寅”中“盐”作“
”。[103]这一字形在日本汉字中保留了下来。字形右部的一撇再作减省,敦煌卷子P.3902《碎金》“七盐反”,“盐”作“
”。[104]“盐”字构件“臣”简化作“土”的字形,魏晋时期已见,如东晋《谢球墓志》“盐”作“
”。[105]
“臣”简化作“土”,我们认为是受到“臣”的草书符号的影响,这就是我们俗字学中常说的“草书楷化”。张涌泉《汉语俗字研究》,陆明君《魏晋南北朝碑别字研究》都提到了这种构件草书楷化的现象。[106]“臣”作为文字构件,常见的草书符号是“讠”。魏晋皇象《急就章》“临”字作“
”。[107]王羲之《十七帖》“临”作“
”。[108]王献之《玄度帖》“监”作“
”。王羲之《十七帖》“盐”作“
”“
”。作为构件,“臣”还有另一种写法。王羲之《想宾帖》“贤”作“
”。王献之《江东帖》作“
”。欧阳询《草书千字文》“坚”作“
”。由此可见,“臣”的草书符号,一作“讠”,另一草书符号的形体与“土”接近。二者都有可能楷化为“土”。因为“讠”和另一符号没有被选择为文字构件进入魏晋时期的隶楷书中,文字系统选择了与二者接近的“土”作为构件符号直接简化了“臣”。这应该是上揭“盐”字异体左部构件写作“土”的主要原因了。这种左部构件为“土”的“盐”字一直作为异体字沿用于后世手头字中,《宋元以来俗字谱》就收入不少字例。
[匉] 《周氏戊午修祠记》:“遇澍雨,则树杪百重,挟枯荏乱石,匉匉雷辊而下。十年派谱牒自光绪王辰后至今不修,修之亦汔,乃领宗人筮日告成,歌舞匉匉,宾筵秩秩,道旁过者以为十年周氏之犹昌,宁知善培躬冒堕祀之罪,百年幸一赎,髹新之,必百年十九而惟默微是话,九天之灵凄怆犹可喻耶?”
碑文中“匉匉”为象声词。“匉”即“砰”,亦见于禅籍。《大正藏》第四十七册《汾阳和尚语录》卷一:“问:‘牛头未见四祖,为甚百鸟衔花献?’师云:‘匉匉地。’‘见后为什么不衔花献?’师云:‘匉匉地。’”《汾阳和尚语录》卷二:“‘法无增减,为什么满字匉匉?’”《大正藏》第四十七册《汾阳无德禅师语录》卷二:“‘满字匉匉,佛为什么道无法可说?’代云:‘恐。’”
《禅籍方俗词研究》把此词列入《禅籍方俗词待问录》,认为意义不明。[109]目前我们也未见到对此词的合理解释。《中华字海》收录了“匉”字,认为“‘匉’同‘砰’。”但是,“砰”为何写作“匉”就值得深入探讨了。
查找典籍,还可以找到“匉”组合的“匉訇”一词,共有三个用例。《大正藏》第八十册《古林和尚拾遗偈颂》卷二:“日高若木清风生,江流入海声匉訇。”《大正藏》第七十八册《寂光豁禅师语录》卷二:“师云:‘射水匉訇。’”《嘉兴大藏经》第四十册《别牧纯禅师语录》卷一:“遂击钟曰:‘匉訇直下当头截,万派千江水逆流。’”
“匉訇”一词是象声词。《汉语大词典》“匉訇”条:“象声词。形容大声。……参见‘砰訇’。”“砰訇”词义较广,可以表示水雨雷风等各种声音。
“匉訇”可作“砰訇”,则“匉”本应作“砰”。“砰”与“訇”常连用,“砰”受“訇”影响而形旁改换作“匉”。这种受上下文影响改换偏旁的现象很常见。如“缙绅”本作“搢绅”,后“搢”受“绅”影响而改作“缙”。
[俊又] 《诸暨盘山小学记》:“蒋君以干城之上选,怵心腹之隐忧,绍述先志,覆焘后进,祁祁俊又,幸获隆就,抒蕴致用,宁有度量?”
“俊又”于文中均不可读通。“又”即是“乂”的讹文。首先,从词汇学上看,“俊又”不符合汉语的词法。其次,“俊又”除以上几个用例外,典籍中几无用例。《大正藏》是以《再刻高丽藏》为底本,修订时参《开宝藏》《契丹藏》整合而成。我们查检《中华大藏经》,以上佛经例句“又”皆作“乂”。“俊乂”一词放在以上例句中文从字顺,词义俊才于文中义恰。
“俊乂”亦见于他处。《大正藏》第四册昙果共康孟祥译《中本起经・大迦叶始来品》:“此人俊又,唯佛明焉。”“俊又”于此实难读通。我们怀疑此处有误。查检“俊又”用例,除上揭一例外,还有《大正藏》第二十四册《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卷二七:“王处帝都,朝多俊又。”《比丘法雅等千人造九级浮图碑》卷一:“儁又相寻,迄至于兹。”《比丘法雅等千人造九级浮图碑》中出现两次。以上“俊又”皆应为“俊义”。
[了角] 《中口中兴溪山寺永固产业碑记文》:“同心协力,□□□□□□□丫角,□是□□□□廓□猷,而气运若为之转,中兴者有其人,斯谓能人之所以能者矣。”
“了角”即“丫角”,亦见于佛经。《大正藏》第四十六册《四明尊者教行录卷》第四:“古人道:‘虚空问万像,万像答虚空。谁人亲得闻,木叉了角童。’”《大正藏》第四十八册《宗门玄鉴图・以理因向门》:“投子云:‘了角女子白头孙。’”《大正藏》第四十七册《天圣广灯录・牧童颂》:“闲插野草了角上,不能相悉谓狂机。”《续藏经》第四十八册《高僧摘要・释慧远》:“曰顶分了角。”嘉兴大藏经第三十九册《柏山楷禅师语录・佛事》:“以双手拈香至顶上作了角童势。”《续藏经》第六十八册《古尊宿语录・赵州谂禅师语录》:“作丫角童”条:“来日早晨了角童将一铛饭来。”《中华大藏经》第八十一册《明觉聪禅师语录卷・问答机缘》:“师云:‘了角女子头白如丝。’”
“了角”于以上例句中实为难解。“了角”一词明清时为黑话。曲彦斌《中国隐语行话大辞典》收录“了角”,并释义“明清江湖社会谓义媳。”[110]《新刻江湖切要・亲戚类》:“义媳曰了角,金姑改奖欠才。”[111]这一意义明显难与上面例子契合。我们认为“了”是“丫”字之误。由于“丫”不是使用频率很高的字,难以找到手头字,不过可用结构上与“了”上部结构相似的字形进行考察。如北魏《元倪墓志》“美”字作
[112],前两笔就有了连带,与“了”上部近似。当“丫”前两笔连带过多时,就和“了”极似了。像赵佶《千字文》中的“美”作“
”[113]、“羔”作“
”[114],两字上面的两笔就和“了”的上部就很接近。“丫角”指小孩的发式。李贺《昌谷诗》:“丱角知腼耻。”[115]宋吴正子笺注:“丱,丫角貌。”[116]丱是古时儿童束发成两角的样子。《诗・齐风・甫田》:“婉兮娈兮,总角丱兮。”朱熹集传:“丱,两角貌。”韩愈《崔十六少府摄伊阳以诗及书见投》:“捧书随诸兄,累累两角丱。”[117]上面几个例子,读为“丫角”文义畅然。尤其是《古尊宿语录》例句前面题作“作丫角童”,文中作“了角童”,显然抵牾。
不仅佛典中“丫角”常误作“了角”,其他汉文典籍中这种讹误也不少见。如扬州广陵古籍刻印社校刻本杜甫《杜诗言志》卷二:“不逾年而了角女子之乱作矣。”[118]《海上花》第四十三回:“梳的两只了角。”[119]《同治宜昌府志》卷十三“犹愿以了角”[120],又“及母死,女年五十有六,了角终身焉”。[121]清王韬《淞隐漫录》卷一:“遂以了角老耶。”[122](清)吕熊《女仙外史》第九十一回:“有的腾身骑在项内,扳住了角,抠他的眼,挦他的须。”[123]以上诸例子中的“了”字皆为“丫”之讹误。
[砩] 《绍兴府境全图记》:“东小江田高阜,水道深径无所容,力灌溉之功。嵊治以上可以为砩,以下则资之诸塘。”
据其文义推测,则是以高阜为阻水之堤。“砩”造见于唐宋。此词亦见于绍兴碑刻中。绍兴五年(1135)《嵊县学田记》“水田壹丘,坐落剡元郑砩头川,计貮亩”;“水田壹丘,坐砩头,壹角叁拾步”;“水田壹丘,在潘砩头,计貮角貮拾陆步”;“水田壹丘,坐落潘砩头,计貮角陆步”;“桑地壹片,坐落潘砩头,计叁亩”。以上凡五见,据文义推导,“砩”应该是指靠近湖河的土地,可以作为水田。此词早见于唐宋。《广韵・发韵》:“砩,亦石头遏水曰砩。”据此,此词本指石头阻遏流水,后又可指水边的土地。到了明清时期,此词可指堤坝。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浙江・新昌县》:“孝行砩,县南一里,宋邑令林安宅所开……砩长十余里,溉田千余顷。”[124]绍兴水利碑中,“坝”或以“砩”称之。如(明)《增修祥溪砩记》、(清)陈晃《重浚行砩记》、(清)孙钦若《新开城南孝行砩道记》。“坝”或称“埂”,如(明)刘光复《沙埂埭记》、(明)刘光复《花园埂碑记》、(明)刘光复《大侣湖庙嘴埂记》。“埂”本指土坑。《说文解字・土部》:“埂,秦谓坑为埂。”《玉篇・土部》:“埂,小坑也。”以“埂”称“坝”早见于唐宋。《广韵・埂韵》:“埂,堤峰,吴人云也。”
“砩”应与“埂”皆为吴语。此词多出现于江浙一带的文献。《咸淳临安志》:“湖山砩,溉田二千余亩。”[125]宋高似孙《嘉定剡录》:“厥上依溪作砩,厥中陂池为利。厥下者以云雨为丰凶,其得陂砩者十不能二三。”[126]宋沈辽《伯少卿埋铭》:“公至逾年峻法锄治,初卒不挠而其民始伏乐生。兴事为作砩,畜水溉田五千顷,至今迨三十年不坏,号沈郎砩。”[127]高似孙、沈辽都是浙江人。宋《嵊县文昌祠置田记》:“小砩东畈一等田。”[128]《万历会稽县志・水利》:“乌口砩、长砩、黄檀砩、范家砩、大砩、上冯砩、花岩砩、袁村砩、官佩砩、黄莺砩、王昂砩、青衣潭砩、杨村砩、安家岭砩、叶村砩、花檀砩、清水砩、遂安砩、石䃮砩、桥亭湖、蒋家池、韩家塘、李家塘、许家塘、神道路塘、叶家潭砩、仙公石砩、长潭砩、耶溪砩、木桥砩、泉井潭砩、长滩砩。”[129]《万历仙居县志・水利》:“上砩堰。”[130]《康熙会稽县志・水利》:“梅龙堰……是以引之而为沟,或障之而为砩,或浸之而为湖,或潴之而为塘,因其势以利导之而已。”[131]《明一统志・绍兴府》:“田琯……修筑南堤砩,禁势家侵占,民利之。”[132]《康熙杭州府志・水利》:“皆莫若塔堰闸、孙浦、湖山砩最重矣。”[133]《乾隆诸暨县志・水利》:“牿牛堰,石砩堰。”[134]《道光东阳县志・水利》:“上曰上砩,下曰下砩,长竟岸水。”[135]《光绪浙江便览・水利》:“水泻合邑,皆赖诸砩为潴蓄。城南孝行砩,长十余里,其最著也。”[136]《民国新昌县志・水利》:“复相度砩。源溪水比砩为低,因教民采木石筑长
,堰溪水入砩。又沿砩加土坚筑甃,以石板于大佛桥泄水之处设巨闸,以防旱涝。”[137]
【注释】
[1]钱大昕:《关中金石记序》,《潜研堂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414页。
[2]许瀚:《与王君蒹友论〈说文〉或体俗体》,《说文释例》,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30页。
[3]刘钊:《古文字构形学》,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3页。
[4]王宁:《汉字学概要》,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91页。
[5]李运富:《论汉字的字际关系》,《语言》(第3辑),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6]碑文及字形皆采自:《绍兴摩崖碑版集成》,《绍兴图书馆馆藏地方碑拓选》两书拓本,不再出注。
[7]王宁《汉字学概要》,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94页。
[8]李运富:《论汉字的字际关系》,《语言》(第3辑),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9]李国英:《异体字的定义与类型》,《北京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3期。
[10]整体袭自篆体与部分袭自篆体,有时难以区别,只能依据其楷体字形与篆体的接近程度。
[11](唐)元稹:《元稹诗全集》,崇文书局2016年版,第355页。
[12][日]小野玄妙等:《大正新修大藏经》(简称《大正藏》),新文丰出版社1934年版。为行文方便,引用时标出卷数、册数,不标示页数、栏数,下皆如此。
[13](南朝梁)萧统:《文选》,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574页下—575页上。
[14]裘锡圭:《文字学概要》(修订本),商务出版社2012年版,第270页。
[15]徐志奇:《汉语文字学概要》,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76页。
[16]魏清源:《古代汉语教程》,河南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7页。
[17]张守中:《包山楚简文字编》,文物出版社1996年版,第72页。
[18]以上两字引自黄德宽《古文字谱系疏证》,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9页。
[19](南朝梁)萧统、(唐)李善等注:《六臣注文选》,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732页上。
[20]林义光:《文源》,中西书局2012年版,第334页。
[21]吴大澂:《说文古籀补》,中国书店1990年版,第73页上。
[22]毛远明:《汉魏六朝碑刻校注》,线装书局2008年版,第4册,第350页。
[23]毛远明:《汉魏六朝碑刻校注》,线装书局2008年版,第8册,第370页。
[24]毛远明:《汉魏六朝碑刻校注》,线装书局2008年版,第10册,第136页。
[25](南朝梁)萧统:《文选》,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144页下。
[26](清)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武汉古籍书店1983年版,第209页下左。
[27](汉)班固:《白虎通义》,《万有文库》,商务印书馆1937年版,第209页。
[28](唐)释寒山子著,徐光大校注:《寒山子诗校注》,陕西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52页。
[29](晋)葛洪:《抱朴子》,上海书店出版社1986年版,第58页。
[30]王力:《汉语史稿》,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541页。
[31]周秉钧:《古汉语纲要》,湖南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60页。
[32]康晓玲:《试论通假字》,山西大学2005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6页。
[33]曹旭等选注:《齐梁萧氏诗文选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版,第175页。
[34](清)俞樾:《诸子平议补录》,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141页。
[35](清)顾炎武:《金石文字记》,四库全书本,卷三,第11页上。
[36]黄征:《敦煌俗字典》,上海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566页。
[37]黄征:《敦煌俗字典》,上海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567页。
[38]曾良:《俗字及古籍文字通例研究》,百花洲文艺出版社2006年版,第89-91页。
[39]黄征:《敦煌俗字典》,上海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114页。
[40](宋)梅尧臣著,朱东润校注:《梅尧臣集编年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第190页。(https://www.daowen.com)
[41](清)彭定求等:《全唐诗》,中州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第3506页。
[42](宋)陈敷:《农书》,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2页。
[43](清)顾张思撰,曾昭聪、刘玉红校点:《土风录》,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版,第57页。
[44](唐)韩愈著,严昌校点:《韩愈集》,岳麓书社2000年版,第293页。
[45]王国平:《西溪洪氏、沈氏家族史科》,《西溪文献集成》,杭州出版社2015年版,第463页。
[46](清)黄六鸿:《福惠全书》,清光绪十九年(1893)文昌会馆刻本,卷三,第4页上。
[47](唐)元稹:《元稹诗全集》,崇文书局2016年版,第249页。
[48](宋)杨万里:《杨万里诗文集》,江西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481页。
[49](明)凌濛初:《初刻拍案惊奇》,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261页。
[50](宋)陆游:《陆游集》,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1册,第1255页。
[51](宋)陆游著,钱仲联点校:《剑南诗稿》,岳麓书社1998年版,第1608页。
[52](清)长顺修,李桂林纂:《吉林通志・金石门》,吉林文史出版社1986年版,第1778页。
[53]傅朝阳:《方言词例释》,通俗出版社1957年版,第112页。
[54]汤贵仁、刘慧主:《泰山文献集成》,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87页。
[55]谔士:《跋黑龙江省泰来县塔子城出土的辽大安残刻》1960年第8期。
[56]贾敬彦:《纠军问题刍议》,《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80年第1期。
[57]侯精一:《释“纠首”》,《中国语文》1982年第3期。
[58]刘恒:《由辽大安七年建塔题名残碑说辽代的纠首与邑社》,《中国文化与中国哲学》,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0年版,第270页。
[59]汤贵仁、刘慧主:《泰山文献集成》,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37页。
[60]“同”与“副”同。如宋代“知枢密院使”与“同知枢密院使”“都督”与“同都督”。这类似于“都伊那”与“副伊那”,都是民间社邑组织中设立的职官名称。
[61](宋)吴自牧:《梦粱录》,浙江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81页。
[62]赵麟斌:《闽台民俗散论》,海洋出版社2006年版,第36页。
[63](唐)孙棨:《北里志》,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第149页。
[64](宋)刘埙:《隐居通议》,《丛书集成初编》,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166页。
[65]陈伉、曹惠民:《江南四大才子全书》,中国言实出版社2007年版,第200页。
[66]张玉等:《山西民俗》,甘肃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87页。
[67]李荣:《现代汉语方言大词典》,江苏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478页。
[68]李国富:《洪洞金石录》,山西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以下四处碑刻材料均引自此书,不再出注。
[69](南朝梁)萧统编,(唐)李善等注:《六臣注文选》,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802页下。
[70](唐)释道世:《法苑珠林》,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90年版,第78页左下。
[71](清)铁珊:《增广字学举隅》,天一出版社1975年版,第62页。
[72]沈富进:《汇音宝鉴》,文艺学社1954年版,第51页。
[73](宋)洪迈:《夷坚志》,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391页。
[74](明)董说:《西游补》,山东文艺出版社1996年版,第55页。
[75](宋)王椤撰:《野客丛书》,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179页。
[76](清)方浚师:《蕉轩随录》,清同治十一年(1872)刻本,卷一,第11页下。
[77]王世襄:《清代匠作则例》,中国书店2008年版,第241页。
[78]黄征:《敦煌俗字典》,上海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172页。
[79]异文情况见《大正藏》第3册第17页注⑰,《中华大藏经》第18册第870页上。
[80](三国吴)康僧会、吴海勇注:《六度集經住译》,花城出版社1998年版,第151页。
[81]张涌泉:《汉语俗字丛考》,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1058页。
[82]卢巧琴:《东汉魏晋南北朝译经语料的鉴别》,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29页。
[83]以上字例源自《异体字字典》,http://dict2.variants.moe.edu.tw/variants/。
[84]《中华大藏经》第59册,第539页。
[85]颜洽茂:《佛教语言阐释--中古佛经词汇研究》,杭州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60页。
[86](清)胡文英著,徐复校议:《吴下方言考校议》,凤凰出版社2012年版,第165页。经查考,今本《方言》未见,当引自《正字通》,错为扬雄《方言》。《康熙字典》误同。
[87]构件“雨”“穴”虽可通,但这个字也可能是为雨泡义而专造。
[88]“延貌反”明显有误,古籍也未见有此读音。“延”与“匹”俗近,“匹貌反”才符合其读音。
[89]《高丽藏》,线装书局2004年版,第20册,第308页。
[90]中华大藏经编辑局:《中华大藏经》,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59册,765页。
[91]冷玉龙、韦一心:《中华字海》,中华书局1994年版,第507页。
[92](清)邢澍:《金石文字辨异》卷四下平声三肴,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82年版,第201页。
[93]中华大藏经编辑局:《中华大藏经》,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59册,765页。
[94]秦公辑:《碑别字新编》,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第476页。
[95]邱亮:《唐代墓志行草书误辨举隅》,《中国文字研究》2016年第1期。
[96]周绍良:《唐代墓志汇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933页。
[97]周绍良:《唐代墓志汇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2474页。
[98]秦公辑:《碑别字新编》,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第476页。
[99]毛远明:《汉魏六朝碑刻校注》,线装书局2008年版,第9册,第36页。
[100]黄征:《敦煌俗字典》,上海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476页。
[101]黄征:《敦煌俗字典》,上海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476页。
[102]黄征:《敦煌俗字典》,上海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476页。
[103]黄征:《敦煌俗字典》,上海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476页。
[104]黄征:《敦煌俗字典》,上海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476页。
[105]毛远明:《汉魏六朝碑刻校注》,线装书局2008年版,第3册,第45页。
[106]张涌泉:《汉语俗字研究》,商务印书馆2010年版,第83页。陆明君《魏晋南北朝碑别字研究》,文化艺术出版社2009年版,第57页。
[107]洪钧陶:《草字编》,文物出版社1986年版,第3101页。
[108]吴澄渊:《新编中国书法大字典》,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0年版,第1289页。以下六字皆出于此,不再出注。
[109]雷汉卿:《禅籍方俗词研究》,巴蜀书社2010年版,第645页。
[110]曲彦斌:《中国隐语行话大辞典》,辽宁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381页。
[111](清)卓亭子辑:《新刻江湖切要》,清光绪十年(1884)吟杏山馆刻本,卷七,第23页上。
[112]吴澄渊:《新编中国书法大字典》,世界图书出版公司北京公司2001年版,第1237页。
[113]吴澄渊:《新编中国书法大字典》,世界图书出版公司北京公司2001年版,第1238页。
[114]吴澄渊:《新编中国书法大字典》,世界图书出版公司北京公司2001年版,第1238页。
[115](唐)李贺:《李长吉歌诗编年笺注》,中华书局2012年版,第476页。
[116](唐)李贺:《李长吉歌诗编年笺注》,中华书局2012年版,第476页。
[117]屈守元:《韩愈全集校注》,四川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465页。
[118](清)佚名:《杜诗言志》,扬州广陵古籍据清稿本校刊本,卷二,第27页下。
[119](清)韩邦庆:《海上花》,清光绪二十年(1894)石印本,第20页上。
[120](清)聂光銮修,王柏心纂:《同治宜昌府志》,清同治刊本,卷十三,第45页上。
[121](清)聂光銮修,王柏心纂:《同治宜昌府志》,清同治刊本,卷八,第44页上。
[122](清)王韬:《淞隐漫录》,清光绪刻本,卷一,第10页上。
[123](清)吕熊:《女仙外史》,清钓璜轩刊本,卷九十一,第2页上。
[124](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清抄本,卷八十,第33页上。
[125](宋)佚名:《咸淳临安志》,宋刊本,卷三十九,第21页上。
[126](宋)高似孙:《嘉定剡录》,宋嘉定七年(1214)修清道光八年(1828)李式圃刻本,卷一,第23页下。
[127](宋)沈辽:《云巢编》,四库全书本,卷十,第213页。
[128](清)杜春生:《越中金石记》,清道光十年(1830)詹波馆自刻本,卷九,第31页上。
[129](明)张元忭:《万历会稽县志》,明万历刊本,卷八,第32页。
[130](明)顾震宇:《万历仙居县志》,清道光十八年(1838)刊本,卷二,第4页上。
[131](清)王元臣修,董钦德辑:《康熙会稽县志》,康熙二十二年(1683)刊本,卷第十二,第4页上。
[132](明)李贤:《明一统志》,四库全书本,卷二百二十七,第11页上。
[133](清)马如龙等纂,李铎增刻:《康熙杭州府志》,清康熙二十五年(1686)刻本,卷九,第26页上。
[134](清)沈椿龄:《乾隆诸暨县志》,清乾隆三十八年(1773)刻本,卷十五,第4页上。
[135](清)党金衡:《道光东阳县志》,民国三年(1914)东阳商务石印公司石印本,卷二十四,第11页上。
[136](清)李应珏:《光绪浙江便览》,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刊本,卷二,第38页上。
[137]金城修,陈畬等纂:《民国新昌县志》,民国八年(1919)铅印本,卷二,第27页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