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规制劳资冲突的经典理论视角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第二节 政府规制劳资冲突的经典理论视角

一、 一元主义:排斥外部干预

一元论认为,劳资之间的利益总体上是一致的,劳资冲突可以避免,可以通过改善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等方法来解决。一元论包括的理论很多,如梅奥的人际关系理论、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麦格雷戈的X-Y理论、赫兹伯格的双因素理论等,但是这些理论都更贴近于人力资源管理流派,不承认劳资双方之间存在本质上的矛盾,而且主要是以资方的立场分析问题。该流派的理论核心是从雇主角度解决劳动问题,其研究重点是企业的管理策略,以资方利益为出发点探讨应该采取何种方式管理员工。该流派提倡建立一种新的劳动管理模式,它能够刺激利润增长、提高竞争优势,排斥工会和政府干预,使产业水平达到道德和社会的更高标准。但这并不意味着否认双方存在利益冲突,其目标是通过构建和管理组织,尽可能地促进目标达成、促进合作以及创造性地解决冲突,从而双方都能获得益处。它认为工会使劳资双方常年存在冲突,并使二者产生对抗性。一元主义排斥政府和工会等外部力量,认为二者不应该干预产业关系政策,它们更倾向于在公司内部寻找劳动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其解决办法,排除外部影响因素,如劳动力市场、劳动法、社会阶级和文化。

二、 多元主义:互动与规则

多元论者认为,组织由联合成不同群体的个人构成,这些群体又都有自己的利益、目标和领导;组织是多结构的,在各群体、领导权等方面又是竞争性的。多元论的一大潜在假定,即由于各方固有的利益冲突,组织始终处于一种紧张的动态变化之中,并需要各方进行调节。这种冲突是理性的、不可避免的,而且并不仅仅是激烈的冲突形式,如劳资争议和罢工,更包括表达雇主与员工之间对立和分化的行为和态度。多元论认为冲突来源于产业结构、企业自身的组织因素以及管理者和员工的角色分化,但是冲突并非是本质性的,而是可以调和的。对于多元主义而言,冲突是可以控制在法律制度框架之内的,所以多元主义的产业关系研究主要是研究工作规则。

在多元主义理念下,雇主一方面提供高额的工资和优越的工作环境,给予雇员参与企业决策的途径,从而倾听他们的意见,尽可能公平地对待雇员,并给予他们尊重。同时政府建构社会安全网,从而全面保护工人权益,减少潜在的雇主垄断势力。多元产业关系模式进入到低层级的劳动力市场,从顶层向下的公司,劳动力问题开始增长和加剧:工资低、福利少、执业人员不够专业和公正、管理者更加专权和独断,因而在这些地方更需要工会和保护劳工的法律,给雇员谈判的权力以获得合理的收入和产业民主,从而改善产业关系(Bruce Kaufman, 2004)。

多元主义认为政府应设置最低的就业标准,以确保劳动者不再忍受工资水平、劳动时间或者工作的其他方面所带来的痛苦。归根到底,劳动不是供给与需求的客体,在劳动市场和劳动场所都应确定明确的道德准则和尊重人性的基线。政府应该采取措施提供人身安全和保障职工的生活,包括工作的权利、不被任意解雇、远离经济和社会风险。这个前提反映了共享的公正:人身安全和生活的保障是一个基本的社会福利;通过不足的就业机会,市场和雇主处于供给安全,远离工作损失和失业风险、工伤、年老和其他的事件;缺乏安全会导致害怕、暴力和个人困难以及其他的反社会效果。政府的首要任务是平衡利益并对不同的主张和要求协调仲裁,所有利益集团都有一定的机会表达自己的看法,没有哪一个团体是被完全排除在政策制定之外的,利益主体间彼此竞争,试图影响政府政策,而政府看似是中立的。多元主义的政府并不是要求融合、统一各个不同的利益群体,而是要控制和平衡不同群组的活动。

三、 马克思主义:否定资产阶级政府(https://www.daowen.com)

马克思主义的观点集中在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上,阶级冲突是社会变革的源泉,产生阶级冲突的原因主要源于经济权利的不平等分布,社会政治制度本身是为了维持统治者的利益,无论何种社会政治冲突都只是深层经济冲突的表现。马克思主义劳动关系学派也被视作是政治学派,他们不是将劳资关系看作劳动力的供给方和需求方之间的关系,而是两个社会阶级之间的关系,他们认为劳资关系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政治关系。其研究的焦点在于,资本家是如何维持自身力量的,而劳动者又是如何对资本主义的战略战术做出反应的。比起经济效率,他们更为关注社会公正。传统马克思主义思想比较激进,认为无产阶级要通过暴力革命改变政权体制,而资本主义最终将由于其本身的缺陷走向灭亡。但是时至今日,资本主义国家的发展状况依然良好,传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无法对此做出解释,因而后人将研究的焦点转向在自由民主的社会制度下,政府的公共政策如何实现社会公平。

海曼认为多元论为了追求产业关系的稳定和秩序,反而制约了冲突本身功能的发挥,如果仅仅关注如何解决问题,而不是问题产生的原因,那么产业关系系统本身就只是劳动关系协调的假象,只不过是系统的自我调整而已。强调系统产出及规则和制度,只是强化了雇主在劳动关系、劳动过程中的作用,而劳动者的集体权利,包括结社权、集体谈判权和集体行动权,都被同化为资本主义系统中的一部分,失去了其本来的意义。

马克思主义学派在研究中非常关注社会生产关系的政治维度,如内部管理政治,资本和国家的联系,以及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本身一直存在的结构冲突。马克思主义对劳动过程的分析通常是将管理方无差别地视为资本的代表,强迫劳动者劳动,虽然管理策略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有所变化,但是所有管理策略的目的都是为了最大化地控制生产过程,最大化地榨取剩余价值。虽然人力资源管理策略受到多元论的推崇,认为它可以协调劳资双方间的矛盾,避免冲突,但在马克思主义学派看来,资本的集中化和管理的专业化根本无法限制价值规律的运作机制,专业管理的公司与一般私有管理企业之间的差异仅在于前者更准确地反映了市场的理性,根本不存在最好的管理策略,所有对资本主义管理效用的有价值的分析首先要能够区分劳动力和劳动;管理方不可避免地对剩余价值进行追逐;以及由此而导致资本与劳动间的利益差异和冲突;以及由此导致的对纪律和监控等管理机制的需要(4)。

但是,马克思主义学派构建的劳动关系理论同样存在缺陷,如劳动过程理论专注于研究管理控制和工人抗争,在研究主体行为方面有很高的理论价值,但它较少关注政治环境对劳动关系的影响,将资本主义政府完全看作是资产阶级利益的维护者,所以对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角色和作用的认识较为固化。直到布洛维的《生产政治》(1985)一书开始强调劳动过程中的政治维度,尤其是国家干预对资本主义劳动力再生产方式的影响,以及由此对工厂政体模式产生的影响。调节理论同样也是西方马克思主义研究的一大流派,它起源于法国,主要被用于分析资本主义社会一般再生产所需的条件和要求。马克思将“再生产”理解为通过生产、分配和积累的方式,不断重建资本主义生产和资本主义阶级关系,而调节学派在马克思主义学说的基础上,用“调节”替代“再生产”。“调节”一词指出了个体与集体参与者的实践活动以及社会、经济、政治组织的治理效应的规律性活动是重建和变革社会形成的主要构成(5)。换句话说,调节理论研究的是资本主义如何运作并延续其生命力的一套理论范式。这一学派的学者认为这个问题的答案蕴藏在社会关系中,一方面体现在有形或无形的规则中,一方面体现在社会成员间的冲突中②。

调节学派认为,一个经济体保持长期稳定,必须要有各个不同层次之间的配合,当生产规则、政治社会机制、调节规则都处在相对平衡、契合的状态时,该经济体的发展模式就具备一定时期的潜力。但是,这种稳定并不是连续的,当各个部分之间的连贯性消失,平衡被打破时,资本主义的生产就会变得不稳定和无序,这种状态将一直持续到新的平衡出现。国家在获取新的平衡过程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因为国家的制度形式是妥协的结果,产出的是规则,从而使得国家内部不同团体免于永无止境的斗争(胡海峰,2005)。调节学派主要分析和研究了二战以后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尤其是对福特主义生产方式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欧洲学者的分析对象均为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然而,调节学派的理论过于宏观,其在具体的实证研究中也乏善可陈(Muller⁃Jentch,2004)。Hall和Soskice(2001)用不同国家制度设置之间的互补关系以及由此形成的制度比较优势解释了当前即使面对全球化带来的市场压力,不同国家仍然在制度选择方面存在着差异。但是该理论使用静态的观点看待制度的路径依赖现象,存在着决定主义的潜在假设,即制度由于路径依赖而无法改变,除非受到外部冲击(Pierson & Skocpol, 2002)。近来学者的注意力开始逐渐转向对制度变迁与制度再生产关系的研究。他们认为即使在正式制度设置稳定不变的外表之下也会有变迁发生,而这种变迁往往以一种细微的方式进行,积累到一定程度会导致该制度发生根本性改变。从这一假设出发,历史制度主义学者开始关注缓慢发展并最终产生非持续性变化的变迁类型(Streeck & Thelen, 2005; Mahoney & Thelen, 2010; Hacker, et al., 2015)。通过制度内部的缓慢调整和变化,制度得以再生产并能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换句话说,正是制度的变迁使得制度在面对外部挑战时能够保持稳定性(Thelen, 2004)。

所以,虽然马克思主义学派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实质、劳动过程的控制与反抗,以及劳资冲突的理解上与多元主义学派存在差异,但是二者都承认了政府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