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宗教感受的尊敬:谦卑、崇敬以及相关的感受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第三节 作为宗教感受的尊敬:谦卑、崇敬以及相关的感受

马克斯·舍勒没有特别地讨论尊敬情感,不过他对崇敬(reverence)和谦卑(humility)的探讨具有启发性,有助于我们描述尊敬以及与其相关的其他重要感受。通过他对笔者称为“宗教尊敬”的探讨,下文将展示尊敬如何使人实现宗教追求。

(一) 骄傲与道德骄傲

在骄傲中,一个人仅仅看到他自己实现的价值并抬高自己的贡献,无视他人的价值或贬低他人的贡献。与这样一种假定——骄傲只相关于自我——正相反,骄傲预设了他人实际的或潜在的在场。 如施坦因博克所说,骄傲的人常常将他人的功劳看作自己的。只有在自己与他人比较并贬低他人中,骄傲才出现。例如,当一个人为她自身的美貌、财富、权力、贡献乃至知识而骄傲时,她认为许多人在这些方面比自己差,而非只是自我感觉良好。骄傲的人相信其他人实现了很小的价值,或没有实现任何价值,因而她不再对他人有现实的关注。这种表面上对他人的“无视”“目中无人”造成了人们的错觉:骄傲不是人格间的(interpersonal),只是个人的(personal)。这种观点忽略了这样的事实:正是“他人”被刻意地无视了;为了无视他人,他人的被给予是必要的。在骄傲中,他人以被剥夺其所实现价值的方式被给予。

在舍勒看来,一般骄傲的危害要轻于道德骄傲。一般的骄傲者仍然保留了对此世界的爱,而道德上骄傲的人不再有爱。透过神学的反思,舍勒阐释了这一点。从基督教视角来看,斯多亚的道德骄傲构成了自我骄傲(superbia),它出现在魔鬼身上。舍勒写道:

魔鬼般的骄傲只有一种,那就是把自己的道德价值当作最高价值而为之自傲,这是道德骄傲或天使的恶习——堕落了的天使,法利赛人将永远仿效的天使……朝着爱之缺失移动的,是自我骄傲——围绕自我不停转圈,而且圈越转越小,使价值意识越来越紧缩到纯粹自我。自我骄傲者具有关于自身的内在形象,而且对这一形象的内容也极为赏识,因为具有并赏识这一内在形象的,就是自我骄傲者;由于只追求“自足”和“无待乎外”,这一内在形象越来越幽暗,最终成为使骄傲者同自我理解、自我认识长期隔绝的媒介,而“无待乎外”则斩断使骄傲者与上帝、宇宙、人相联系的全部生命线。“我的记忆说我做了这种事,我的自傲说我没有做过这种事。我的自傲坚持己见,于是记忆让步了。”(尼采)自傲使人日益孤陋,日益变得如莱布尼兹所鄙夷的单子:变成为一个déserteur du monde [遁世者]。道德骄傲和自我骄傲难道不像一个在荒野中缓慢自戕的人吗?(22)

道德上骄傲的人分享了一般骄傲者的特征,不过,与后者不同的是,他们将自己看作道德上高尚的,并且不愿在这个他们看来腐坏了的世界中与“不道德的他人”在一起。通过对比中国文化与舍勒对道德骄傲的洞见,不恰当的儒家实践者会被看作具有道德骄傲的嫌疑。(23)他们严格、静态地区分君子与小人,将其自己看作君子。然而,儒家事实上也是拒绝道德骄傲的。颜渊在《论语》中被看作道德谦卑的代表。在回答孔子问志时,他回答道:“愿无伐善,无施劳。”(《论语·公冶长26》)

(二) 谦卑与尊敬的关联以及对上帝的尊敬

谦卑与尊敬不必然同时发生。谦卑者看轻他们自身的价值,不过却不一定看重他人的价值。在这种情况下,谦卑者不必然尊敬他人。同样地,尊敬者看重他人的价值,但却可能期望他人给予回敬。如果强烈要求他人的敬意,尊敬者就没有感到谦卑。尽管“比较”本身不必然是破坏性的,但将自身价值与他人攀比的强烈执念有时会摧毁真实的谦卑。(24)

只有谦卑和尊敬包含了彼此,因而同时发生时,才成为真实的谦卑和尊敬。二者的同时在场是修身的目标,而不是人们生来就已经达到的境界。相比对人的谦卑和尊敬不总是同时发生,对上帝的谦卑和崇敬却总是同时出现的。以崇敬来看,崇敬上帝的人总是保持谦卑,并不要求上帝的回敬。以谦卑来看,对上帝谦卑的人总是保持对上帝的崇敬,而不会将上帝看作不值得尊敬的。

(三) 谦卑与崇敬(https://www.daowen.com)

谦卑和尊敬是对骄傲的对治。在舍勒看来,骄傲者可以在一段时间内将其自身抬高,但最终他会跌倒、落下。谦卑者将自身不断降低,但他们得到上帝的荣光并最终升入天堂。谦卑是基督教的德性,它预设了一个全善全能的人格神。上帝超越任何有限的人。不管一个人取得了多么大的成就,他在上帝面前是微不足道的。谦卑者不仅仅对上帝谦卑,也效法和参与耶稣的谦卑精神。此即在神之中的谦卑。舍勒写道:

在我们的生存核心之中,谦卑是一种永不止息的内在脉动;它源于精神上的意愿事奉——意愿事奉于善与恶、美与丑、生与死。谦卑是基督神性的伟大活动在心灵深处的显现;在基督的行为中,神性自行舍去自己的威严和恢宏,进入凡人身体,甘当世人和芸芸众生之自由和幸福的奴仆。我们也参与了这一行动,当我们舍弃我们的一切自我,舍弃自我的可能价值和自我所看重的东西(自傲者总紧紧抓住不放),真正地“丢开”我们自身,真正去“献身”,对随后的一切毫无所畏,心怀信赖地参与神性的行动,上帝就会赐福给我们;一旦这样做了,我们就是“谦卑的”。真正“舍弃”我们的自我及其价值,毅然跃入那超逾一切自觉不自觉的自我中心观的令人胆怯的虚空——关键就在这里!(25)

在舍勒看来,基督之伟大与他服侍人类之意愿为我们实践谦卑提供了依据。完美的上帝尚且降低自身而服侍他人,我们没有理由为自我的微小成就而骄傲。

舍勒认为,仅仅从世俗的意义上来理解谦卑是肤浅的,在严格意义上它只意味着“矜持”(modesty)。矜持更是一个外在的举止态度,它发生于一个人的羞耻感战胜了虚荣感时。(26)矜持之人抑制了表达他们优点的欲望,并避免成为公众的焦点,然而他们的行为未必出自谦卑精神。(27)与此相对,舍勒认为对他人的谦卑是通过服侍上帝与他人来达到的(参与上帝对人的谦卑精神)。在此过程中,人们放弃了对自我价值的执著。由于人们不再高看自己,他们也不再要求他人的敬重。

在《德行的复苏》中,在讨论谦卑之后舍勒接着探讨了崇敬(或曰敬畏)。对基督徒来说,上帝保持着不可触及的隐秘,他是隐匿者。上帝是永不枯竭的价值之源,对上帝的崇敬拓宽了我们的精神本性和世界。舍勒写道:

在价值领域中,“崇敬”在我们的精神本性和世界中保持其视域和视角的元素。我们一旦断开崇敬的精神器官,世界立刻变成了一个陈旧的教科书练习、一个计算的对象。只有崇敬才能使我们意识到世界和我们自己的深度和充实,才使我们清楚,世界和我们的本性具有不竭的价值财富,我们采取的每一步都能向我们揭示什么是永恒地新颖的、年轻的、奇妙的、前所未见的。(28)

就像谦卑是通过服侍上帝与参与上帝对人的服侍,对基督徒来说,尊敬终极地也是来自于对上帝和奥秘之敬畏,尽管舍勒没有明示后一点。简单来说,尊敬和谦卑的道德维度建立在它们的宗教维度之上。

现在,我们转向儒家。由于传统上并没有清晰地认可一个至上神之存在,儒家是否仅仅在其世俗意义上来理解尊敬与谦卑?如果我们不将宗教维度等同于一个特殊形态的神学与其宗教表现,我们仍可以发现儒家传统中宗教的崇敬与谦卑。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