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灵与物体间的施动力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一、 心灵与物体间的施动力

在1747年发表的首部作品《论活力的真正测算》中,康德已经谈及心灵与肉体的交互作用问题。他在这部作品中,“处理的是18世纪早期德国自然哲学的核心的争议,以及关于力的测量的难题” (9) 。在十七世纪,笛卡尔认为,一切物体都只由惯性推动,换言之,只能由外力来驱动。 (10)  但在莱布尼茨看来,这种单纯以外力解释事物运动的观点是有缺陷的,因为这种“外因说”只能导致对自然现象的唯物论或机械论的说明。这种说明一方面与宗教信条极为不符,另一方面的确难以解释自然的系统性。于是,莱布尼茨判定:在物体中一定存在着一种自身起作用的力,或者说活力(die lebendige Kräfte),不同于笛卡尔那种由外物所施加的力抑或说“死力”。 他相信,这种“活力”可以解释“自然物体本身有产生自由运动的内在力量” (11) 。这一观点同样被他的信徒沃尔夫所接纳。后者进一步对力作了如下规定:“人们将诸变化的根源称为一种力,由此在每一个自身持存之物中都有一种力,但我们在经由他物持存的物体中则找不到这种东西。” (12)  这种“自身持存之物”就是实体。所以,在他看来,实体就必然含有这种维持自身的力。而且,又因为物质和心灵都是实体,因此它们都是内含这种力的存在者。

在崭露头角的首部学术作品中,康德显然赞同上述莱布尼茨—沃尔夫学派的基本立场。他宣称,莱布尼茨的活力的——更确切地说,本质性的力的——概念真正破解了物体发生作用的奥秘。 (13)  因为依据笛卡尔和牛顿的学说,物体只有一种运动力,换言之,一物受外物的驱迫才发生运动。换言之,这种运动力只是受动力(die leidende Kraft)或上述的“死力”。如前所述,莱布尼茨认为,物体中存在着一种本质性的力抑或施动力(die wirkende Kraft)。在康德看来,这种在事物内部的施动力对于解决心灵与物体交互作用的难题是决定性的。自笛卡尔以来,心灵和物体一直被规定为两种截然不同的实体。这就导致人们对两者何以能协调合作、相互作用的难题一筹莫展。笛卡尔的“松果腺假定”、马勒伯朗士的“偶因论”和莱布尼茨的“前定和谐说”,都试图对这个问题作出解答,但结果都不甚令人满意。年轻的康德虽然置身于莱布尼茨巨大的影响下,却借用后者所发明的施动力概念,试图对心物关系作出一种全新的解释。这一点是莱布尼茨所未能考虑到的。在康德的眼中,心物关系的难题之所以发生,就在于人们总把物质形体与外在的运动力相联系,并仅将心灵相关于内在的表象、理念。这就导致人们无法理解,两种完全不同种类的事物何以能相互发生作用。 (14)  但倘若我们承认,在物体与心灵两者那里都存在着一种本质性的力或施动力,那么这一难题也就迎刃而解了。因为据此,心灵与物体就不再相隔于不可通约的“鸿沟”,而完全可以借助各自的施动力相互影响。这样,两者的交互作用就得到了绝佳的解释。

对此,康德曾这般评论道:“如果人们不是把物质的力计入运动,而是计入对其他不能更为精确地规定的实体的作用,那么两个困难就都消失了……” (15)  这里所说的“两个困难”正是指:“心灵如何使物体运动”和“物体如何作用于心灵”两者。因此,他相信,如果我们认可心灵和物体两个实体拥有本质的施动力,那么上述两个困难就根本不存在了。对第一个困难的解决是这样的:“灵魂是否能够引起运动……就变成了这样的问题:它的本质性的力是否能够被规定为一种向外的作用呢?也就是说,它是否能够在自身之外作用于其他存在物并且造成变化?人们可以用一种斩钉截铁的方式回答这一问题:灵魂从这一理由出发必定能够向外起作用,因为它在一个地点。原因在于,如果我们分析我们称为地点的东西的概念,人们就会发现,地点暗示着诸实体相互之间的作用。” (16)  在这里可以看到,“灵魂能否引起运动的问题”被转化为了“它能否以其本质性的力作用于物质实体”。他对此的回答是肯定的。因为在他看来,灵魂(心灵)“在一个地点(Ort)”。这个地点并不意味着:它处在一个空间的位置上,以便和外物发生作用。毋宁说,“地点”只是指“诸实体相互之间的作用”,更确切地说,心灵与物体两个实体间的作用。这种作用正是通过彼此内含的本质力来完成的。因此,心灵对物体发生的作用正通过内含的力发生。(https://www.daowen.com)

同样,第二个困难——“物体如何作用于心灵”,也可以用物体内含的施动力来加以解释。康德写道:“被置于运动之中的物质作用于所有在空间上同它联结的东西,因此也作用于灵魂,这就是说,它改变了灵魂的内部状态,只要这种内部状态与外部的东西有关……因此,物体借助它在运动中拥有的力,改变了灵魂借以表象世界的状态。人们就是用这种方式来理解物质何以能够把表象印入灵魂的。” (17)  显然,康德所说的“物体拥有的力”不是通常所理解的外在运动力,而是我们前面所强调的“本质的施动力”。正是通过这种力,物体才能真正作用于灵魂,亦即“改变灵魂的内部状态”。而单纯的运动力只能造成物体在外部空间中位置上的变化,实际上无法对心灵的内部状态施加影响。

因此,心灵的“内在性”与物体的“外部性”之二分曾是心物关系的困局所在。但现在,康德认为,此困局完全可以通过力与力的交互作用得到破解。事实上,心灵与物体原本就处于相互作用的场域之中,外在与内在的区分只是一种表面现象而已。当然,他的这一观点是否合理仍是有待商榷的。但至少在他的成熟时期,该观点无疑被抛弃了。因为物体和心灵内部的这种施动力是莱布尼茨以纯粹推论的方式得出的,因而无法用经验加以证实。这个时期的康德显然还没有认识到这一点。我们在此考察他对心灵与物体交互作用的解读,是为了对他这个时期的心灵哲学有所把握。可以看到,年轻的康德的确接受了莱布尼茨—沃尔夫学派对心灵的基本看法——心灵作为实体拥有一种本质的施动力。由此,即便没有其他材料的佐证,我们仍然可以合理地推断出:他在这个时期的心灵哲学理应处于莱布尼茨—沃尔夫学派的框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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