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灵实体的理念化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一、 心灵实体的理念化

将心灵视为实体虽然可以追溯到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伟大传统那里,但近代对于心灵实体性(Substantialität)的断言无疑起自笛卡尔。这一断言主宰了整个唯理论讨论心灵的基本方向。因为随后的莱布尼茨、沃尔夫、鲍姆嘉登、贝克莱 (10) 甚至前批判时期的康德都认可了这一点。如前所述,心灵的实体性是上述唯理论者——更确切地说,是理性心理学家——最为核心的观点。因为心灵实体是变动不居的偶性持存的基底。在此意义上,康德对心灵实体性的驳斥对摧毁唯理论的心灵哲学是决定性的。

康德在A版“谬误推理”一章中认为,理性心理学对心灵实体性的一般论证是按如下三段论推理展开的。大前提:“这样一个东西,它的表象是我们判断的绝对主词(主体),因此不能被用作某个他物的规定,它就是实体。” (11)  小前提:“我作为一个思维着的存在者,就是我的一切可能判断的绝对主词(主体),而这个关于我本身的表象不能被用作任何一个他物的谓词。” (12)  结论:“所以,我作为思维着的存在者(灵魂),就是实体。” (13)  在上一章第三节中可以看到,这个三段论已经出现在他十九世纪七十年代中期形而上学的讲稿中。在那时,他对这一论证还抱有好感。 (14) 不过在此,他就态度鲜明地对它加以拒斥。

康德是从“实体”概念入手来解构这一论证的。要理解他的实体观,我们将有必要回顾一下唯理论与经验论对实体的不同见解。如前所述,唯理论将实体解释为“仅依凭自身而不依赖他物的持存之物”,并认为它们除非经由上帝的干预,就它们自身的本性而言必然是不生不灭的。而经验论(贝克莱除外)则将实体视为偶性的纯粹集合,认为它绝非支撑偶性的主体,倒是一个可有可无且含糊不清的概念。休谟更是要将实体概念彻底清除出哲学领域。面对着双方截然对立的观点,康德既反对唯理论者对实体的独断设定,也不同意经验论对实体弃之如敝屣的态度。他认为:“纯粹范畴(其中也包括实体范畴)就自在的本身而言根本没有任何客体意义,在此没有一种直观被归摄于它们之下,它们作为综合统一机能可以被运用于这直观的杂多之上。没有这种直观杂多,它们就只是一个判断的没有内容的诸机能。对任何一般的物,我们都可以说它是实体,只要我们把它与物的单纯谓词和规定区别开来。” (15)  在此,康德的意思是:实体作为范畴,亦即纯粹知性概念,只是一个主谓判断的机能或形式。因此,从纯粹思维的角度来说,只要我们将作为主词的某物与作为它谓词的那些规定区别开来,那我们就可以将该物称为实体。但由此,这种实体的意义就仅是一个主谓判断的主词。如果我们要使实体概念指涉一个经验中的现实之物,那么我们就必须用作为内容的直观杂多来充实该概念。这也是第一批判的主导观念——“直观无概念则盲,概念无直观则空”的题中之义。(https://www.daowen.com)

所以依照康德的观点,当唯理论将实体径直视作在现实中的自身持存之物,它就说得太多;而当经验论将实体视作偶性的集合加以彻底拒斥,它又说得过少。他的观点则是“适中的”:将实体概念仅视为判断的绝对主词(主体),也即一种单纯的思维机能。这就大大削减了理性心理学设定在大前提中的实体的原先含义——非物质性、不可毁灭和永恒持存等。接下来,在小前提中,他对“自我”(心灵)的理解同样只在纯粹思维层面展开:我作为思维着的存在者(心灵)就是我的一切判断的绝对主词,不能被作为谓词。需要注意,将自我视为所有判断的逻辑主词是他先验统觉学说的自然结果。他认为:“但一切经验性的意识又都与一个先验的(先行于一切特殊经验的)意识有一种必然的关系,这种先验意识就是作为本源的统觉的对我自己的意识。所以,在我的知识中一切意识都属于一个(对我自己的)意识,这是绝对必要的。” (16)  因此,所有的经验性意识都必须与一个先验自我意识(先验统觉)相关,进而一切意识才成为我的意识。这就等于说:所有的判读都必须以一个形式化的“我”作为绝对主词,才能成为我的判断。这样,在结论中,“我(灵魂)是实体”只等于如下一点:我是“思维的那个持久不变的逻辑主词” (17) 。这就彻底消解了理性心理学孜孜以求的那种心灵实体的永存:“我,作为一个思维着的存在者,是由自身持存着的,当然就是既不产生也不消逝的” (18) 。 对此,他有针对性地评论道:“然而人们仍然可以使得‘灵魂是实体’这一命题依然有效,只要我们满足于:这个概念丝毫也不会带领我们走得更远……例如教导说在一切变化中,甚至在人死时灵魂的永久延续,因而这个概念只会在理念中,而不会在实在性中表示一个实体。” (19)  

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虽然康德在A版中认定理性心理学关于心灵实体性的三段论推理本身就存在着谬误,但他的解释却更多指向理性心理学对此推理的不当理解。阿利森(Henry E. Allison)就指出:“按照康德的正式诊断,推论犯了语言形态的诡辩的错误,也即是说,显示在有歧义的中项中的含混错误。更确切地说,康德的论断是,大前提只作了实体范畴的先验运用,然而小前提和结论对同一范畴作了经验性运用,将灵魂归摄于作为规则之条件的后者(A402)。易言之,因为‘实体’在大前提和小前提中在不同意义上被采纳了,三段论就由四名词所组成,这就使三段论失效了。但是,在他对第一个谬误推理的批判性注释中,康德集中关注的是推论的无结果性,而非无效性。” (20)  阿利森的这一论述是合理的。因为在这一谬误推理的结尾,康德所强调的正是:我们可以接纳心灵的实体性,但必须在理念或纯粹思维的层面上,不能在实在性的层面上,例如不能想当然地从心灵的实体性中引申出其持存性。这样,在他依照先验分析论的结论对上述三段论推理进行解释之后,他就将理性心理学所预想的从心灵实体性中偷运出来的结果——“不死”“不可腐坏”等取消了。因此,他完全改变了心灵实体性的内涵,也阻断了从原先的那种实体含义中导出灵魂不死的任何可能。当然,他在这里的说明还只是纲领性的。在后面对心灵的单一性和同一性的反驳中,他对灵魂不死的理性论证的批驳才会完整呈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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