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理的“无结果性”与“无效性”之争
然而,尽管康德对第一个谬误推理的前述分析将心灵实体性限定在无结果的理念性之中,但该推理的“无结果性”毕竟不同于推理本身的“无效性”。因为他所意指的“无效性”是指:大前提在先验的意义上使用实体范畴,而小前提和结论在经验的意义上使用同一范畴,这就导致理性心理学家将大前提中先验意义上的实体冒充为结论中经验意义上的实体。这样,心灵实体就从中获得了一种骗取来的现实性。不过,问题在于,理性心理学家真的是以他描述的这种方式推出心灵的实体性的吗?我们认为,答案是否定的。因为他在此推理中对理性心理学观点的上述归纳是不当的。为了更清晰地呈现这一点,现将该推理简要概括如下:实体是绝对主词(主体),而我(心灵)就是绝对主词(主体),因此我(心灵)是实体。按照他的说法,理性心理学是在先验的意义上将实体规定为绝对主词(主体),而在经验意义上将我(心灵)规定为绝对主词(主体),这样,结论中的心灵实体性只能在一种骗取来的经验意义上成立。
然而,康德的上述判定是有问题的。首先,在大前提中,理性心理学家绝非只在先验意义上才将实体视作绝对主词(主体)。毋宁说,对他们来说,实体既是谓词所述谓的“逻辑主词”,更是偶性所依存的“实存主体”。换言之,实体的先验意义可以直接过渡到经验意义。因此,对他们而言,实体的思想性与现实性是须臾不可分的。其次,在小前提中,当他们将自我(心灵、灵魂)视作我的一切判断的绝对主词(主体)时,这倒是只在先验意义上说的。这一点恰好是康德自己总结的。在他看来,理性心理学就是一门“纯粹理性关于我们的思维着的存在者之本性的科学” (21) 。“但我们为这门科学所能找到的根据,只不过是这个单纯的、在自身的内容上完全是空洞的表象:我……通过这个思维着的我或者他或者它(物),所表象出来的不是别的,而只是思维的一个先验主体(主词)=X,它只有通过作为它的谓词的那些思维才被认识,而孤立地看我们对它永远也不能有任何起码的概念。” (22) 因此,他早在“谬误推理”一章的序言中就判定:理性心理学的根据或惟一文本,正是作为思维先验主词的逻辑自我。但在A版对第一个谬误推理的批判中,他反倒认定,理性心理学在经验意义上将“我”规定为绝对主词(主体)。这种自相后矛盾的说法,无论如何是有问题的。总之,在A版第一个谬误推理中,他将“实体”先验化和“自我”经验化的解读,不符合理性心理学对这两者的原初设定。在此意义上,理性心理学家们完全可以将他随后的反驳斥为“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因为他在曲解他们的基础上,再对之进行了攻击。所以,他对第一个推理“无结果性”的洞见,于反驳灵魂不死的理性证明诚然是有效的。但他对此推理的后续解读确实既不合乎理性心理学的原初教条,又和他前面对理性心理学的规定有抵牾之处。因而在总体上,他在A版中对心灵实体性谬误推理的解说似乎不甚令人满意。
不过,阿利森站在为康德辩护的立场上指出,该推论中“绝对主词(主体)”这个中项的确存在含混之处。因而,该推论的“无效性”是毋庸置疑的。他写道:“康德在他对第一谬误推理的批判性讨论中确认了它的错误,当他声称‘它将思维的常驻不变的逻辑主词冒充为对依存性的实在主体的知识’(A350)。……由于大前提只提供了等于实体(纯粹范畴)名义上的定义的某物,因此很清楚的是,这一冒充必然出现在小前提之中……尽管小前提并未提及‘思维的常驻不变的逻辑主词(主体)’,但是它有效地将这样一个主词(主体)概念归摄在大前提中所刻画的实体的纯粹范畴之下,这个主词(主体)概念伪装在作为‘所有我的可能判断的绝对主词(主体)’的我之表象下面。然而,不应设定的是,问题在于‘绝对主词(主体)’两种意义的混同,亦即作为述谓根据与作为思维主题的两种意义的混同。那将会产生康德所声称的那种类型的错误,但它是让人感到极其无趣的。毋宁说,该表述在第一层意义上在两个前提中都被采纳了,但在小前提中,它经由它作为逻辑主词的功能被运用到统觉的我上面,该逻辑主词就是作为‘必须能伴随着我的一切表象’(作为它们常驻不变的逻辑主词)的那个不可取消的我思。因此,三段论就混同了我思在逻辑上的不可取消性与作为客体的思维主体真实的不可取消性(永存性)。” (23) 阿利森对第一个谬误推理无效性的分析是正确的。因为在小前提中,“作为思维的绝对主词的我思”被暗中塞进了“思想所依存于的现实自我”这层含义。这一操作正是使得推理发生谬误的原因。由此,心灵的现实持存就被偷运进结论中了。(https://www.daowen.com)
然而,即便我们认可阿利森的上述辩护,但这依然无法改变如下一点:该推理对大前提的“先验界定”与对小前提的“经验界定”,不符合理性心理学的基本前提。这样,虽然康德所持的核心观点——理性心理学将思维自我的持存混同于现实自我的持存是合理的,但他在表述和注解这个推理时的失误依然是很明显的。克琪尔(Patricia Kitcher)就认为,康德批判理性心理学犯了“中词含混”的错误这一点并不十分有用,因为他没有对上述先验—经验的混淆为何产生作出清晰的说明。她评论道:“到目前为止,对于我们为何从被给予的前提那里得出那个结论,我们只有一个令人困惑的表述,也即是说,因为我们没有认识或理解那个含混的术语。为何任何人(或者每个人)要接受这些前提呢?” (24) 所以,如果康德没有很好地解释清谬误推理的来源,那么即使这些推理真的犯有“中词含混”的错误,这也会使它们被指为他自己的思想游戏,而它们对理性心理学的批判力也就大打折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