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鲜于子骏书三首·二

与鲜于子骏书三首·二

忝厚眷[1],不敢用启状[2],必不深讶。所惠诗文,皆萧然有远古风味。然此风之亡也久矣。欲以求合世俗之耳目,则疏[3]矣。但[4]时独于闲处开看,未尝以示人,盖知爱之者绝少也。所索拙诗,岂敢措手[5],然不可不作,特未暇耳。近却颇作小词,虽无柳七郎[6]风味,亦自是一家。呵呵。数日前,猎于郊外,所获颇多。作得一阕[7],令东州[8]壮士抵掌顿足[9]而歌之,吹笛击鼓以为节,颇壮观也。写呈取笑。

本文作于熙宁八年(1075),密州知州任上。鲜于子骏,鲜于侁(1019—1087),字子骏,北宋阆州(今四川阆中)人。曾举荐二苏兄弟应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与二苏兄弟交往甚笃。

[1]忝(tiǎn)厚眷:非常惭愧让您这样挂念着我。

[2]启状:书信形式,通常用于正式的书信往来。本文属于尺牍。

[3]疏:错误。

[4]但:只是。

[5]措手:代指不写诗。

[6]柳七郎:柳永,北宋著名词人,所作词天下流行。排行第七,故称柳七。

[7]一阕:指《江城子·密州出猎》。

[8]东州:指密州。

[9]抵掌顿足:拍手跺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