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探讨婴儿洗礼问题

进一步探讨婴儿洗礼问题

23.我不是说要进入少年期的孩子。确实有些人不愿意把个人的罪归于不满十四岁还未进入青春期的孩子。如果除了那些与生殖器官有关的罪之外就没有任何其他罪了,那我可以找到充分的理由相信这一点。但是谁敢说偷盗、说谎、发假誓不是罪?除非是想做这些事而不受惩罚的人。而这些罪在儿童期普遍存在,尽管看起来孩子做这些事该受的惩罚似乎不应像成人那么重,因为人们希望随着年岁渐长,理性开始占据主导,这些孩子就能够更好地明白关于救恩的戒律,甘愿顺服它们。

不过我们现在谈论的不是这样的孩子——他们如果发现真理和公义反对其身体或灵魂中属肉的幼稚快乐(voluptatem,voluntatem)[52],就尽其所能通过语言和行为攻击它们。这些孩子心中有什么呢,不就是假和罪的念头吗?似乎这些东西能帮助他们获得吸引他们的东西,或者帮助他们避开他们所厌恶的东西。我们说的是婴儿,但并非因为他们的父母往往是通奸者,[53]因为我们确实不能因父母的罪在孩子的天性中寻找罪咎,[54]就如同我们不能说麦子因为是经盗贼之手种下的,就不应成长成熟一样。就父母来说,我们不能说,即使他们转向上帝,修正道路,他们的罪也要折磨他们一生;更不能说父母的罪要折磨他们那些过着正直生活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