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门》(《陈风》三,C-146,L-207)

(二十四)《衡门》(《陈风》三,C-146,L-207)

1.衡门之下,    在这衡门的下面,

2.可以栖迟。     可以从容游息。

3.泌之洋洋,    茂盛的泉水流啊流,

4.可以乐饥。    可以赏玩,可以饮用。

5.岂其食鱼,    要想吃鱼,

6.必河之鲂?     何必一定要黄河的鲂鱼呢?

7.岂其取妻,    要想娶妻,

8.必齐之姜?     何必一定要齐国的公主呢?

9.岂其食鱼,    要想吃鱼,

10.必河之鲤?     何必一定要黄河的鲤鱼呢?

11.岂其取妻,    要想娶妻,

12.必宋之子?     何必一定要宋国的公主呢?

《序》:对善政的褒扬(“《衡门》,诱僖公也,愿而无立志,故作是诗以诱掖其君也。”)。

主题:公共的宴会,以及城门外和河边的聚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