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财政金融体系的形成
英国财政金融体系的形成
在中世纪末期,英国国家财政和税收观念还未形成,英国国王享有的一系列财政特权,包括每年征收分布在全国各地的郡包租、特别协助金、继承金、监护权和婚姻决定权带来的收入、王室森林区收益、王室采买权、征调军役和军事强买权等,税收只是国王正常收入无法满足开支时的补充。近代早期,虽然税收在国王财政收入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但领地收入和税收收入并存是国家财政体系的常态,直至17世纪初,英国都没有突破旧的财政体系束缚。由于国家公共财政与国王的私人财政区分不明显,财政署、宫室和锦衣库这三个财政机构的职能也经常重叠。这一财政体系很难满足因内政和战争而带来的日益庞大的财政开支需求,国家因此出现财政危机。为了摆脱财政困境,必须要加强化财政基础,对现有的财政体系进行改革。(https://www.daowen.com)
1660—1799年这一百多年间,英国发生了一场深刻的财政革命,其内容涉及财政的收入、支出与管理诸环节。首先是税收常规化过程中税收官僚机构的兴起。诺曼王朝时期设立温彻斯特国库和财政署;都铎王朝时期,亨利八世建立“私室财政”,国库大臣和财政大臣权力扩大;1667年国库委员会建立,这个机构在光荣革命后演化为财政部。其次是中央银行的创建与公债的正规化。18世纪财政革命中形成的诸多财政工具,如公债、英格兰银行、股票市场等,成为重要的常设机制。最后是现代预算制度的确立。从1660年查理二世对《大宪章》和《权利请愿书》等税权法令的承认到1782年《民生项目基本法案》的颁布,英国议会彻底实现了对征税权和预算支出的完全控制。1799年前后,英国引进另外一种直接税——所得税,通常被认为标志着财政革命的完成。这些创新的财政制度构建了现代财政体系,促进了18世纪英国经济的发展和政治的稳定。
在17世纪后期到18世纪中期,由于国家机构的发展、行政职能的加强,再加上庞大的战争花费,政府的财政开支急剧增加,对金钱的迫切需求促使英国财政体制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议会财政权的确立、税收制度化和国债制度的形成促进了英国向现代国家的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