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教徒
伊丽莎白的《三十九条信纲》在教义上采纳了路德教和加尔文教的某些观点,但是在教会的组织形式上保留了天主教的传统。“伊丽莎白一世所规定的《三十九条信纲》的宗旨,不仅是从宗教上考虑问题的结果,而且也是从当时的国内外形势考虑问题的结果。”(1)一些受到加尔文教义影响的国教徒认为,伊丽莎白的改革不彻底,要求将改革向前再推进一步,主张清除国教中的天主教旧制和繁琐的仪式,如废除主教制和圣像崇拜、减少宗教节日等,这些人被称为“清教徒”(Puritan)(2)。
清教徒一词在16世纪60年代开始使用,源于拉丁文的“Purus”,意为“清洁”。清教徒不仅是一个称谓,更是一种价值观、一种态度、一种倾向。在宗教方面,清教徒相信上帝的绝对超验性和个人内在的孤独感,认为一切和肉体有关的都是堕落。因此,它“对文化和宗教中一切诉诸感官和情感成分都采取彻底否定的态度,因为这些东西无助于得救,而只能平添伤感的幻想和偶像崇拜式的迷信”。(3)另一方面,个人在孤独的内心重压之下选择“个人尘世的存在不是为了肉体需要服务,而是为了上帝的荣耀而服务”。(4)
在世俗生活中,清教徒将世俗的职业与上帝的呼召联系在一起,认为每一个职业都是上帝的使唤、命令和安排,每一个体都承担天赋的责任和义务。清教徒肯定营利活动,将自己看成上帝财富的托管人。因此,他们在每一个职业中努力工作,为了荣耀上帝,积累更多的财富。清教徒提倡禁欲主义的生活方式,限制一切纵欲、享乐甚至消费行为,将这些消费投入生产和扩大再生产中。清教徒的克制和禁欲促进了社会财富的增加,如清教领袖所言:“若有人问如何能晓得神在他身上的旨意,我的答案很简单:只要看看神赐给他的产业便成。”詹姆斯一世统治时期,清教徒议员在议会中占3/4(5),但是,圣公会将清教徒视为敌人,认为他们是“暴乱的、分裂的……与教会领导敌对的人”。(6)当时的宗教问题非常复杂:詹姆斯将苏格兰的长老派带到英格兰;清教徒1603年向詹姆斯请愿,要求改变圣公会的祈祷仪式;1605年天主教徒策划了“火药阴谋”。(7)尽管詹姆斯一世没有满足清教徒的要求,但是,清教徒的人身还是安全的。查理一世时期,由于议会长期不开,社会的各种矛盾不断激化。17世纪30年代,英格兰出现了各种批判宫廷腐败、国王宠信天主教徒和反对大主教劳德独断专行的小册子。议会通过《信奉国教法》,清教徒遭到政府和圣公会的残酷迫害、逮捕、酷刑、宗教审判。清教徒时刻担心生命安全,在被迫无奈之下,1620年9月,“五月花号”轮船载着102名乘客(其中35人为清教徒)离开英国,前往北美大陆,两个月的艰苦航行后到达今马萨诸塞州的普利茅斯,从此,清教徒在北美扎根。(https://www.daowen.com)
英国第一次内战爆发后,议会中的保王派议员投入王党的怀抱,离开议会;清教中的长老派和独立派在议会中占了绝对的优势。“新模范军”建立以后,一部分长老派议员放弃军职,将精力完全集中在议会,从而取得议会的领导权。在议会的阵营中,长老派议员成为领导者;军队中占绝大多数的独立派是议会与国王较量的工具。
长老派和独立派代表清教上层的利益,平等派代表清教下层利益。由于他们的社会地位不同、收入不同,改革社会的要求也不同,三者之间矛盾重重。革命初期,议会中的长老派很快被独立派清洗出局。独立派在共和以后分离出几个新的派别,其中浸信会和公理会的影响较大,成为“不从国教者”中的重要派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