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证成链条:评价性论证的范式
本文反复强调,学者应证成论证链条的每一环节。为了确定其中最重要的环节,作者在本节中提出了一个用于呈现评价性论点的线性结构。以往法学研究的逻辑通常是环形的,解释和论证是在不同的环节间来回进行直到可以形成一个连贯的逻辑闭环,[44]此时各个环节都得以在论证过程中进行检验和优化,整个论证逻辑结构的非线性导致此类阐释型论文的文本系统性较差。笔者认为,法学研究者应使用清晰的线性逻辑进行推理,且其中每个环节都必须是明确且可信的,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