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论证要经过比较
对规范性建议的论证应注意进行两方面的比较。首先应将建议解决方案与问题现状进行比较,表明此方案是根据一定评价标准得出的且是周全的。法律修订不是零和博弈,但一个评价维度的改善有时可能会导致另一个维度的恶化。比如,用更精确的法学术语来阐述法条会提高各法律文本间的统一性,但专业化术语也会增加民众对理解法律内容的难度,从而降低民众对法律的知悉程度和遵守程度。其次,必须将建议解决方案与其他替代解决方案进行比较,因为不同维度的不同方案各有所长,需要综合考量才能得到最优方案。(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