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宿舍管理与规范

(三)加强宿舍管理与规范

为安定校园安全、维护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生活、休息,在尽量给学生提供住宿的同时,各大学还加强了学生宿舍的管理。各校均制定有《宿舍管理规则》等规章,规范学生在住宿期间的一切事宜,在此以青岛大学为例,试以说明:

学生宿舍规则[5]

第一条:凡学生欲在宿舍寄宿者,须先到会计课照章缴纳宿费,凭证向庶务课斋务股签名,按照编订号数居住。

第二条:各宿舍人数榻位,均经预为编订,不得自行变更。

第三条:宿舍墙壁,不可任意污损。所有一切用具,均须加意爱护,如有损毁者,应由庶务课通知会计课,在预存赔偿费内照价扣抵,以重公物。

第四条:寄宿生所带行李,除书籍及应用物品外,均送交校中储存室代为保管。

第五条:寄宿生不得在宿舍内用膳,或煲饭烹茶。

第六条:凡设有盥洗室之宿舍,寄宿生不得在寝室内盥洗。

第七条:寄宿生每晨起床后,应将床铺等重新整理,以状观瞻。

第八条:宿舍内外,每晨由工友洒扫一次,寄宿生亦应随时注意清洁,以重卫生。

第九条:浴室开闭时间,每晚自五时起至十时止。

第十条:寄宿生如有疾病,经校医认为必须静养及隔离者,应即遵照搬入疗养室。

第十一条:宿舍工友不得差遣外出,如有向校外购物送信,应托由庶务课按照所定工友出外办事时间办理。

第十二条:凡学生之来宾,应在招待室接待,如有欲参观宿舍者,经斋务股允许后,得陪同入内参观(唯在每日下午七时以后,不得参观),并严禁来宾留宿。

第十三条:宿舍每晚十一时一律熄灯就寝,不得继燃灯烛。其因事外出者,应先时回校,熄灯后即将大门锁闭,不再开启。

第十四条:本规则自公布日施行。

为规范学生养成合理的生活习惯,合理使用宿舍内的公共物品,各高校还规定了高校的内务,如东北大学要求学生起床后应将枕头放平,床铺铺平,衣箱、藤箧等一律放于床下左方,不得搁置其他地点。面盆及洗面用具置于衣箱右侧;鞋子置于面盆右侧,须整齐排列,鞋尖向外。桌上或抽屉内书籍应整齐放置等。为严格之,每日都有教官检查,凡不按要求者按日登记分别奖惩。[6]

可以说,宿舍管理,是高校生活管理的首要,该时期各高校都能在尽量为学生提供学生住宿环境的同时,加强宿舍管理,规范学生生活,为其养成良好生活习惯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