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辅导员职业阶段研究
不同的高等教育发展阶段、差异化的社会情境与文化等因素,使得中西方的学生工作者的管理理念、模式和制度不同,相关研究的关注点也各有侧重。1981年,Stanley Carpenter和Theodore Miller提出:“人类发展的基本原则是能够直接应用到专业发展中,专业发展从本质上讲是一个从单一到复杂行为的连续的、累积的过程,且能够通过共同具有的水平或阶段来描述。”[5]基于以上内容,Miller和Carpenter将高校学生事务专业人员的职业发展划分为形成期、应用期、累积期、生成期等四个阶段(表2-1)。整体看,学生工作者发展阶段理论对指导美国学生工作职业化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
表2-1 高校学生事务专业人员职业发展阶段(https://www.daowe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