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期的固原

第八章 清朝时期的固原

清初,沿袭明代建制,固原隶属陕西布政使司。康熙六年(1667),陕甘分省,固原州划属甘肃省。同治十二年(1873),升固原州为直隶州。清初,成功处理了蒙古问题,固原失去了原有的战略作用,九边防卫体系随之瓦解,但固原的维稳任务依然艰巨。经康熙、雍正、乾隆、嘉庆各代的缓慢积聚,到道光、咸丰时代,人口与经济发展达到繁盛时期。同治年间,清政府在镇压陕甘回民反清运动中又给固原带来巨大战争创伤。清朝末年,固原在左宗棠及其部属的治理下,经济社会才得以缓慢恢复,但积贫积弱的趋势已无法改变;受西方工业化及其文明的冲击,区域社会变革缓缓起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