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论  小说史上的《儒林外史》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余论 小说史上的《儒林外史》

清代相当一部分章回小说,如吴敬梓《儒林外史》、夏敬渠《野叟曝言》、屠绅《蟫史》、李汝珍《镜花缘》,即鲁迅《中国小说史略》第二十五篇《清之以小说见才学者》所列举的代表作品,它们与明代章回小说在创作路向上的差异,类似于宋诗与唐诗的差异。

唐、宋诗的差异,首先表现为唐诗注重意象的自然呈现,而宋诗注重说明和演绎,唐诗注重感悟,宋诗注重思理。这一区别是如何产生的呢?回顾唐诗的历程,不难发现:唐代诗人在开拓疆土的过程中,目光主要集中于新的题材的发现和使用。盛唐诗人的题材领域至为宽阔,凡汉魏诗人写过的题材,他们几乎没有遗漏地继承了下来,其间没有明确的题材重点;至中唐,以大历诗人为代表,集中于山水题材的开拓,将王、孟一脉发扬光大;晚唐诗人如李商隐、温庭筠、韩偓等,则又致力于女性题材的开垦,与宫体诗一脉相承。女性题材被大量使用,表明新题材的发现和使用已没有多少余地,诗人们必须另辟路径,才能有所建树。这一状况提示宋人,如果他们不想自立于诗人之林则已,倘若还有这样的抱负,那就不能凭借新题材与唐人争胜,因为所有的题材都被唐人用心地写过了并且写出了极为出色的作品;他们必须换一种写法,换一种与唐人迥异的写法,才能与唐人一较高低。宋人以议论为诗,以才学为诗,正是长期探索的产物。所谓以议论为诗,以才学为诗,即以文为诗——用写古文的手法来写诗。宋诗的风貌之所以不同于唐人,原因在此。

清代章回小说作者的处境,与宋人颇为相似。历史、豪侠、神魔、人情,主要的题材都被明人写过并且写出了出色的作品,“四大奇书”《三国志演义》《水浒传》《西游记》《金瓶梅》就是这四种小说类型的代表作品。清人如果试图展开新的局面,可供一试的路数之一是换一种写法,换一种与明人迥异的写法。明人以曲折的情节、生动的人物见长,一部分清代作家则试图以思想见长(如《儒林外史》),以博学多识见长(如《野叟曝言》《镜花缘》),以才藻见长(如《蟫史》),概括地说,以才、学、识见长,而不以塑造人物、编织情节见长。

《儒林外史》以思想见长,其特征是对各种社会问题、人生问题、艺术问题、学术问题进行思考,并以独具个性的讽刺笔墨表现出来。李汉秋、周林生《讽刺小说流变谈》一文指出:“宋人‘说话’四家中已明确的三家:‘讲史’‘说经’‘小说’,构成宋元明小说主要的三类。‘讲史’发展为历史演义小说,英雄传奇实是历史小说的一支。‘说经’发展为神魔小说。‘小说’中取材于现实世情世态的部分,到明代则发展为长篇的世情小说如《金瓶梅》。……上述三类明代小说中,唯世情小说最最富有现实主义的质愫,随着明中叶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而迅速发展,成为最有生命力的小说,迨至清代,历史演义、神魔小说都走下坡路,唯独反映现实人生的世情小说蓬勃发展,成为小说界的主流,题材和表现手法也越来越多种多样,以至于不得不再将世情小说分为若干类,才能概略地反映已经繁衍分杈了的世情小说的面貌。世情小说的再分类可以从不同的分类标准来进行,大部分仍按照传统的题材分类法,把其中描写婚恋家庭生活为主的称为人情小说,描写侠义为主的称为侠义小说,描写公案为主的称为公案小说等等。作品一多,就有可能冒出变异,个别小说采取了某种特别的写作态度和表现手法取得了突出成就,即是说,使其从众多世情小说中脱颖而出的主要不是题材有什么特异,而主要是对现实的态度和表现手法有了特异之处,在这种情况下就只好以其独特的态度和方法作为立类的名称。《儒林外史》的情形盖即如此。在乾隆朝繁多的世情小说中,它以讽刺的态度和方法而独标一帜,这一特异之处被鲁迅所发现,于是他把它从众多的世情小说中特拈出来,标以‘讽刺小说’之名,以引起对它的创作特点的注意和重视。……既然讽刺小说与世情小说、神魔小说不是从同一标准分的类,那么就容易理解它同后二者之间不是分疆而治互相排他的关系。广义的讽刺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寄寓性讽刺,主要从神魔小说中孕育出来;一种是现实性讽刺,主要从世情小说中孕育出来。狭义的讽刺只指后一种,当鲁迅说《儒林外史》‘几乎是惟一的’的讽刺小说时,他用的是严格狭义的概念。”[1]本书大体同意李汉秋、周林生的论述,但需要做几点补充说明:一、英雄传奇不宜视为历史小说的一支,或者缩小范围:《水浒传》不宜视为历史小说,实际上,它与宋元说话“小说”一家中的“朴刀杆棒”具有更深的血缘关系,而与“讲史”一家较为疏远。二、《儒林外史》即使是在题材上也与人情小说存在相当大的差别。人情小说主要包括世情书、艳情小说和才子佳人小说,《儒林外史》不涉及艳情是一目了然的,而写“才子佳人”的目的是为了从解构中表达一种艺术态度,与他解构八股取士制度以表达一种学术态度、解构名士风流以表达一种人生态度一样,见地的深刻是他关注的焦点。

值得推崇的是,吴敬梓写作《儒林外史》,虽以思想见长,却基本采用客观叙事,它的叙述者极少对故事发表评论。但同时,它也通过多种手段,引导读者按照他的要求去理解和接受他的故事。这是吴敬梓的高明之处。吴敬梓的小说才能,远远高出夏敬渠(《野叟曝言》作者)、屠绅(《蟫史》作者)、李汝珍(《镜花缘》作者)。(https://www.daowen.com)

晚清谴责小说与《儒林外史》可以放在一起加以讨论。“光绪庚子(1900)后,谴责小说之出特盛。盖嘉庆以来,虽屡平内乱(白莲教,太平天国,捻,回),亦屡挫于外敌(英,法,日),细民暗昧,尚啜茗听平逆武功,有识者则已翻然思改革,凭敌忾之心,呼维新与爱国,而于‘富强’尤致意焉。戊戌变政既不成,越二年即庚子岁而有义和团之变,群乃知政府不足与图治,顿有掊击之意矣。其在小说,则揭发伏藏,显其弊恶,而于时政,严加纠弹,或更扩充,并及风俗。虽命意在于匡世,似与讽刺小说同伦,而辞气浮露,笔无藏锋,甚且过甚其辞,以合时人嗜好,则其度量技术之相去亦远矣,故别谓之谴责小说。其作者,则南亭亭长与我佛山人名最著。”[2]谴责小说之“辞气浮露,笔无藏锋”,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就作者的出发点而言,李伯元、吴趼人都曾是小报编辑,以小说迎合广大的小报读者群,乃是他们的宗旨之一;就作品的风格而言,以在报章上连载的方式写作,每一段落自成格局,自具面目,从接受者的角度看,意图显豁、辞锋外露是一个长处,“戚而能谐,婉而多讽”反而会给小报读者造成理解和接受的障碍;就讽刺的技巧而言,由于追求淋漓尽致的宣泄,一代谴责小说作者宁可过甚其辞,也不愿让倾向在场面和情节中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过甚其辞可以得到读者的喝彩,“无一贬辞”却只能造成读者敬而远之的冷落。鲁迅将谴责小说与讽刺小说视为两种小说类型,准确地揭示了各自的文类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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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993中国古代小说国际研讨会学术委员会编:《1993中国古代小说国际研讨会论文集》,北京:开明出版社,1996年,第79—80页。

[2] 鲁迅:《中国小说史略》,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第25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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