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司法公正
司法公正是社会正义的重要内容,而“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如同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136]它是人们最直接、最强烈的正义期盼,是社会稳定的最后一道防线。人们经常引用英国思想家培根的话来说明司法公正的重要性。培根说:“一次不公的(司法)判断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犹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断则把水源败坏了。”[137]司法公正实在是人们孜孜以求的法治理想,作为马克思主义者,列宁同样对社会主义的司法公正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在列宁那里,司法独立也好、司法平等也好、司法民主也好、司法监督也好,它们其实则是实现司法公正必须具备的内部和外部制度构造。没有这些相应的制度保证,司法公正的实现只能是痴人说梦,而且司法公正的实现除应具备相应的制度构造之外,还有自身的衡量标准。(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