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讨论基督的职分和工作,是关于救赎的条款
第一条:论基督和信心
第一条是最主要的条款:耶稣基督,我们的神和主,“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7]惟独他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8]。“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9]“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如今却蒙神恩典,因着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10]
这是人们必须相信的事实;而且不能以任何的行为、法律或功劳获取,只能凭着信心取得。因此,称之为“因信称义”。这是明确的真理,如圣保罗所说:“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又说,“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11]
这信条是我们不能放弃或妥协的。即使是天地和俗世都要毁灭,我们也是不能改变这信条的。因此,圣彼得说:“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12]的确,“因着他的鞭伤,我们得医治。”[13]
我们所教导,并且用来反对教皇、魔鬼及俗世的都是根据此条款。因此,对此道理,我们必须十分确信,毫不怀疑。否则,一切都要失败,而教皇、魔鬼和我们的敌人的诡计就要得逞了。
第二条:论弥撒
教皇制度下的弥撒是最大、最可怕、最可憎的事,因为它直接地与第一条款发生最激烈的冲突。而且,在教皇制度里所有拜偶像的事中,这一条可算是最“卓越”的了。因为人们以为弥撒的祭祀或善行,即使是由恶人献上,也足以使人脱离今生和炼狱中的罪恶。事实上,惟有神的羔羊才能做到这事,[14]如我们在前面所讲明的。本条款的内容也是不容商量或妥协的,因为第一条款决不允许。
倘若教皇派中有明白事理的人,我们就可平心静气且友善地和他们讨论:
“你为什么要这样固执地墨守弥撒呢?
“1.弥撒是人的发明而不是神的命令。像这样一切属人的事情,我们是可以废弃的。因基督说:‘他们将人的吩咐当做道理教导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15]
“2.弥撒是无价值的东西,废弃了既无罪也无危险。
“3.基督设立的圣礼,是惟一的使人可以得以蒙福的方式。那么,我们为什么放弃能使人真正蒙福的方式,即领受圣礼,反而去捏造一件无价值的事,从而使百姓陷入困惑中呢?”
百姓有权利知道弥撒是无用的饰物,谁若不遵守,既不算罪,也不受什么诅咒,而且,有更好的方法蒙福得救。我敢说,到那时,这弥撒就会自动地被虔敬的、有理性的基督徒和普通的百姓所废弃。真的,若他们知道这弥撒是不合神的旨意的,甚至是危险的,有谁会不放弃这属人的饰物呢?
“4.弥撒的买卖在世界各处被滥用,因此照理应将其废除,即使它本身有某些价值,也不要怜惜。试想:弥撒本身就是不需要,并且是危险的,现在又加上妄用、滥用,我们岂不该将其废除?况且,我们本来就有有益的、确实蒙恩的圣礼。
“5.弥撒不是别的,而只是一种属人的工作,甚至是恶棍的工作。因为在弥撒中,人妄想藉此与神和好,获得并赚取恩典和罪的赦免。按此目的遵守弥撒才算是最好的遵守,不然,还能有什么目的呢?因此,弥撒应被诅咒、被废止,原因是它直接和第一条款发生冲突。在第一条款中,我们已经确实地懂得:背负我们罪孽的,不是那恶,那虔诚举行的弥撒,或什么善行,而是神的羔羊,神的儿子,那除掉世人罪孽的。”[16]
倘若有人要为自己辩解,说他是为了虔诚之故将圣餐礼[17]施与自己,这是不诚恳的。因为若他真正欲受圣餐,就能在基督设置的圣礼中极其恰当地做到。个人独领圣餐是靠不住的,也是不必要的。因为他所顺从的是属人的意见和幻想,并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而且他所做的,并没有神的道在里面。若有任何人为自己的私用而使用教会的圣礼,并按自己的喜悦在教会团契之外炫耀,都是不对的。
论弥撒的条款在议会中必将成为决定性的问题。即使教皇派在其他的条款中向我们让步,我们对此条款也是不能让步的。正如坎伯纠(CAMPEGIO)在奥斯堡曾说,他宁可被撕成碎片也不会放弃弥撒。那麽,求神的帮助,我宁可自己被烧成灰烬,也决不允许任何一个主领弥撒的神父及他所为的,被视为与我主耶稣基督同等或甚至超过于他的事情。若真是那样,我们必将永远与这事分裂并对立。教皇派深知若是推翻弥撒,教宗政策就会同时被除去。于是他们宁可处死我们所有的人,也决不允许这事的成就。
此外,这条龙尾——弥撒——产生了一群害虫和许多拜假神的毒物。
第一是炼狱。他们专心从事安魂弥撒,前夜守夜的祝祈仪式,每七日、每月、每年的安魂,还有专为死人提供的公有星期[18],诸圣徒日和灵魂沐浴礼[19],使弥撒几乎成了专为死人所立。殊不知耶稣设立的各种圣礼,都是为了活人的缘故。因此,炼狱和一切与其有关的礼拜、仪式等,全然都是鬼怪幻影。而且,炼狱这提法的本身就与基本条款相冲突。因为不是靠人的行为,乃是惟独凭着耶稣的帮助,才能释放人的灵魂。此外,关于死人,神并没有什么命令给我们。事实上,我们可以完全抛弃这炼狱之说,因为它只是为异端和拜偶像提供了便利。
教皇派对此曾引用圣奥古斯丁和其他一些教父的例子来反对我,因为据说这些伟人曾写过关于炼狱方面的文章,而教皇派认为我们不明白那些伟人写那些话的原因和目的。其实,圣奥古斯丁从未写过如炼狱的确存在这样的话,也从未引用过《圣经》的章节来证明所谓的炼狱之说是正确的。他对是否有炼狱的问题不置可否,仅说他的母亲请求在圣坛前、圣礼中被纪念。况且,这一切无非是个人的意见,不能以此为基础而设立关于信仰的条款。因为那是惟独属神的特权。但是教皇派利用这属人的意见,要人相信他们那可耻、可诅咒的弥撒买卖,特别是为炼狱中的灵魂做奉献的祭祀等。他们根本不能从圣奥古斯丁的任何著作中证明所谓的炼狱之说。但是,如果教皇派能猛醒,而取消炼狱的弥撒生意时(那可是圣奥古斯丁连做梦也想不到的事),我们就要准备好同他们讨论圣奥古斯丁无《圣经》根据的陈述是否能被接受——我是指在圣餐礼中是否能纪念死人而论的话题。我认为,仅仅照伟人的个人言行不能作为信仰条款之基础。不然,他们所穿、所吃、所住都会成为信条了。如供奉圣徒的遗物不就是很好的例子吗?我们的原则是不同的:设立信条的基础,只能是神的道,其他的任何人或事都不行,甚至连天使也是不行的。
第二件事是炼狱之说的结果。邪灵大行恶事,他们装做死人的灵魂出现,用恬不知耻的谎言行骗,让人求弥撒、守夜、朝圣、行布施等。从前,我们必须接受这一切,并按照这些条条框框做事做人。况且,教皇赞赏这些事,如他赞赏弥撒和其他可憎之事一样。对于这事,我们不能、也不应做任何的让步和妥协。
第三是朝圣。在这事上,人们也是寻求弥撒、赦罪与神的恩典,因为弥撒控制了一切。其实,神不曾命令我们朝圣,况且我们有更好的方法获得赦免与恩典。为什么那些盲从的人们忽略自己的教区,神的道,自己的妻子、儿女,却跟从毫无必要、毫不可靠甚至是害人的异端邪说呢?他们这样做,无非是因为魔鬼附着教皇,使他癫狂地设立、赞许、鼓励这些行动。魔鬼的目的是为了使人们远离基督,转向自己的功劳,最终成为拜偶像的人。确实,朝圣是未被神命令,无必要、不可靠并且有害的事。因此,对此事我们也无必要让步或妥协。

摩西制造一条铜蛇,挂在杆子上。
第四是兄弟联合会[20]。修道院、奉养寺、代理神父们使他们自己负责将合法公开销售的一切弥撒、善功等转为活人、死人的利益。这不仅是人为的欺骗,决无神的命令,而且是违反了第一条中论赦罪的基本原则。因此,它是不可被容忍的。
第五是圣徒遗物。此事为许多的谎言、废话提供了土壤。例如:有人竟用狗的、马的骨头冒充圣骨等,让人啼笑皆非,甚至连魔鬼都要讥笑此诡诈。就算此事有好的动机,因着结果,它也是早该被废除了。再有,此事没有神的道作为根基,实属无需、无用。更糟的是他们认为圣徒遗物有着赎罪、免刑罚的作用,而收集圣物是善功及服侍神的事,如弥撒一般。请看,此事难道不该废除吗?
第六当属赎罪券。人们用钱买此“珍宝”以作为为活人、死人赎罪之用。教皇在此出售了基督功德,圣徒和教会的荣誉,实在令人不可容忍。此事无神的命令,而且和第一条冲突,因为人若要获得基督的功德,并非由着善行和金钱,乃是藉着信,出于恩惠。基督的功德、神的恩惠,不是藉着我们的功劳、金钱或教皇的权柄,而只是藉着宣讲神的道而提供给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