祈求圣徒

祈求圣徒

祈求圣徒也是敌基督者的一种妄用。它与第一条,也是主要条款相矛盾,暗中破坏了信徒对于基督的认识。这不是神的命令或劝诫,《圣经》里也没有关于此事的教训。即使祈求圣徒从理论上说是好事(事实证明并非如此),在基督里面,我们有比它好上千万倍的事。

虽然天使为我们代求(像基督亲自所行),虽然圣徒在地上、在天上也是为我们祈祷,但不能因此就推论说,我们应向他们祈求。现在,我们向圣徒祈求,为他们禁食、守节期,为他们念弥撒、献祭、设教堂、立坛、设立礼拜,以及用其他的方式事奉他们,把他们当做患难中的求助者,又把感谢归于他们。更有甚者,人们将特别的需求划分给不同的圣徒,并向他们祈求,如教皇的随从所行所讲。这是拜偶像。因为这样的尊荣只当归于神。不管是普通的基督徒或是圣徒,你可以为我祈求,并不是为了我的某种特别需要,而是为了我的一切需要。然而,我不会因此向你祈求,向你求告,为你禁食、守节期、念弥撒、献祭,或是为了我的救赎而信靠你。因为在基督里面,有着其他的方式可以显示我对你的尊敬、爱和感谢。假若将拜偶像似的尊敬从圣徒祈求仪式中革除,那么剩下的尊敬便是无害的,但是这尊敬很快就会被人遗忘。试想:我们祈求圣徒是为了尊敬的利益和好处,一旦我们知道这是无效的,也就没有人再去骚扰那些在坟墓或在天上的圣徒了。唉,若无赏赐,谁还会记住、珍视,并出于爱心去纪念那些圣徒呢!

简言之,弥撒本身所包含的和其结果都是我们不能忍受的。我们若要保守圣礼的纯洁、恒定,就要废除弥撒。因为圣礼是基督亲自设立,是我们可以凭信心领受使用的。

第三条:论奉养寺和修道院

从前,设立奉养寺和修道院的目的,是为了培养教牧人员、文人和贞节妇女。现在,我们若要为教会培养牧师、传道、执事,或为属世的政府培养文人、主母等,都应该恢复此项目。

倘若我们不能持守其宗旨,宁可放弃或除去。因为,亵渎神的假服侍是人自创的,他们认为他们在奉养寺和修道院里所教的是普通的基督徒不能有的,甚至比神所设立和呼召的还高明。这一切也与第一条冲突。此外,这些事是神从未吩咐的,是无需、无用的,是徒劳而无功的。先知称此种服侍神的事为aven(阿文)[21],就是徒劳的意思。

第四条:论教皇制

教皇并不是因神的命令而定的全教会元首,也没有什么神圣的权柄;配居这高位的只有一位,就是耶稣基督。教皇的权柄只在管辖罗马各教区和一些自愿归其所属的,以及因着政府的关系而附属在其之下的主教、监督和牧师们。这些教会和教皇的关系,并不应该如臣仆与国君的君臣关系,而应是他们选择教皇作为在基督里面的兄弟。古代的议会和圣奚普里安(Cyprian)时期,就是很好的例子。但是,现在任何的主教都不敢像古教会时代一样习惯地称教皇为“兄弟”,而必须称之为“最恩惠的主”,好像他是国君、皇帝。对于教皇如此的狂傲,我们不愿、不该也不可赞同。那些固执己见的人,自己担风险,不必连累我们。

教皇的权柄乃是基于此种虚假的、有害的,并带有诽谤与篡夺性的权利。他的言行与作为是被魔鬼所赞赏的。教皇制促成了圣基督教会之败坏,而且,与基督救赎的首要条款相冲突。

教皇在他的所有谕旨和书籍中吼叫如狮,如天使在《启示录》第十三章里所描述的。其中断言任何基督徒若不在愿望、言行中顺从教皇,拜在其脚下,就不能得救。这无非是在说:“你虽然信奉基督,并在其中获得了救恩,但是,若不以我为上帝,顺从我、敬拜我,你所信的就是徒然的,就算不了什么。”事实上,圣基督教会明明在五百多年的历史里没有教皇,希腊人和许多其他的国民从未经历过教皇制,而且现在也没有。显然(如我反复强调的)教皇制是一种人的捏造,是没有神的命令的,是不需要的,是无用的。若没有整个首领,圣基督教会不仅能够存在,而且能存在得更好。真的,若是魔鬼不兴起此首领,教会的现状会良好许多。教皇制对圣教会毫无益处,因为它丝毫没有承担基督教的职责。因此,教会不用教皇反而能存在得更好。

假设教皇放弃狂想,不再认为他是凭神圣权利或神的命令而成为教会之首的,假设教会应有一位首领,能够协调整个教会,对抗旁门左道和异端的攻击,加强教会的合一性,假设此首领由人选举,人民对其有更换和罢免的权利,或许我们可以对这样的制度予以考虑。这正是康士坦丁会议处理教皇的办法:罢免三位选出第四位。我认为,即使教皇及罗马教廷接受此假设,他也不能忍受他的全部统治、地位、权利等被推翻与毁灭。简言之,这事他做不到。即使他做到了,也不能在任何方面对教会有所帮助。举个例子,教会的派别会比以前的更多。因为人民一旦发现,对于此种首领的服从在于人的喜悦,而不是神的命令,他就会很容易被人藐视,以致最终无人依附他。教皇不能不常定居罗马和某些特别住所,但是神能在任何地方、任何教会培养人来适合此职务。这是多么复杂混乱的事情啊!

因此,我们除了听命于惟一的元首耶稣基督[22]以外,没有更好的管理办法。另外,众主教在职务、权利上一律平等(他们在恩赐上虽然各有不同)[23],在道理、信心、圣礼、祷告、爱心、行为等方面应彼此扶持,并努力联合在一起。圣哲罗姆曾写道,亚力山大的祭司共同联合管理教会。使徒时期也是这样做的,在他们之后的主教们也如此行,直到教皇制的兴起才毁掉了这一切。

这些事都有力地证明了教皇是真正的敌基督者。他将自己的地位抬高,并将自己和基督对立起来。教皇自认为任何的基督徒若不屈服在他的权柄之下,便不能得到救恩;而他的所谓权柄既不是神的设立,也不是神的命令,因此,是毫无价值的。其实,圣保罗对此早有所诫:“他是抵挡主,高抬自己,超过一切称为神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甚至坐在神的圣殿里自称是神。”[24]土耳其人和鞑靼人虽为基督徒的大敌,尚且没有这样行。但是那些要如此行事的,却是在基督教内收了人头税,又得了基督徒的顺从。

确实,教皇不允许人民有信心,而且断言:人要得救,必须顺从他。即使我们因此为神的名死了,我们也是断不做这事的。这一切都是教皇希望藉着神权成为基督教会元首之故:他必须将自己抬高到与基督等同的地位,再超过基督,宣布自己为首,先为教会之首,再为全世界之首。他不仅声称自己为地上的神,甚至胆敢向天上的天使发布命令。

若将教皇的教训和《圣经》的教训分辨比较,便会很明显地看出:即使是教皇的所谓最好的教训,也只不过是出于外邦[25]的帝国法律,是属世的事物,如教皇的法令中所表述的。为了遵守这种教训,教皇指导教会做出了许多关于礼仪、礼服、食物、人员安置等可笑、幼稚的,甚至是狂妄、荒唐的事情,然而全然未提到基督、信仰、上帝、神的诫命等事。

另外,教皇最穷凶极恶的做法便是为了要掩盖他的谎言,如炼狱、弥撒、修道生活、夸大属人的善功等(即教皇制的本质),他不惜诅咒、迫害、折磨所有不尊敬、不服从他这些可憎之事的基督徒。总之,我们既然不能容忍魔鬼本身为我们的主、我们的神,照样的,我们也不能容忍魔鬼的使徒——教皇和敌基督者为我们的主和神。因为教皇制的本性便是欺骗、杀戮、永远毁灭人的身体和灵魂,如我在许多书里所证明的。

以上所述的四条,就足够他们在会议中否定的。因为他们不能、不愿赞成其中的哪怕一小部分。我们已经预料到这些,惟有恒心地盼望基督,我们的主,攻击他的敌人,藉着他的灵和他的降临[26]达成目的。阿门。在议会中,我们不必如在奥斯堡会议一般的站在皇帝和行政官员面前,谦和地答复皇帝的问题,并对他的垂听表示敬意和谢意。这一次,我们是要站在教皇和魔鬼本人的面前,明知他们不愿听我们发言,而是只想杀戮、诅咒我们,驱使我们与他们一样拜偶像。因此,我们不是要吻他的脚或说:“你是我恩惠的主。”应如天使对撒旦所说的一般:“撒旦啊,耶和华责备你!”[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