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性别与职业
1.职业的性别隔离
20世纪60年代,美国社会学家奥本海默就提出了非常具有解释力的“工作性别标识化”一词及相关见解。奥本海默指出,劳动力市场中存在所谓女性标识的工作及男性标识的工作。女性标识的工作被定义为具有女性的、阴柔的特质,男性标识的工作则被定义为具有男性的、阳刚的特质。而女性集中的行业也恰恰是在社会上职业声望较低的行业,其中很多是被视为门槛很低的“半专业”工作,如护士、社会工作与图书管理员等。社会中常常出现的现象是,当一个男性职业在社会分层中快速下滑时,往往很快就向女性开放其职业通道,或者说,当一个职业中女性开始占据多数的时候,这个职业的地位就开始下降,教师职业的性别化变迁就基本契合这一发展路径。
不少研究揭示,劳动和职业的性别隔离是一个社会建构的过程。高小贤对陕西关中地区在20世纪50年代对农村妇女进行种棉的社会动员进行了研究。她指出,传统上种棉一直是男性主导的农活,女性很少到棉田劳动。为了配合新中国建设的需要,调动妇女种棉的积极性,政府从同工同酬入手,树立了一批种棉女模范,并在宣传话语中将棉花种植建构为适合心细、手快和有耐性的女性的劳动。与此同时,大量男性劳动力被抽调去大炼钢铁和兴修水利,这最终使得种棉完全成为女性的农活。[25]金一虹对于“铁姑娘”的研究揭示了国家在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的动员和行政干预如何影响了女性形成新的劳动角色。金一虹批判性地指出,这一社会运动所倡导的男女平等存在着很大的局限性,例如,它忽视男女的生理差别而一味推崇女性参与高强度的体力劳动,在鼓励女性多做贡献的同时并没有赋予女性相应的同工同酬等平等权利,平权运动局限于社会生产领域而并没有鼓励男性在私人领域分担家务劳动,造成了女性实际上的家务和工作的双重负担。[26]在改革开放之后,大量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迁移的过程中,中国的农业生产开始出现女性化现象。这种现象不仅局限于中国,它是大多数发达国家农业转型过程中已经经历的一个阶段,也是发展中国家普遍正在经历的社会变迁过程。[27]
一些研究开始将目光转向跨越职业的性别隔离的现象,而这种不被社会规范鼓励的跨越行为为理解性别问题提供了一个特殊又敏锐的视角。高修娟、何圣红对于大学中的护理专业的男生进行了研究[28],探讨他们在身份认同中面临的困境。这一研究采用卢普顿的理论[29]指出,社会地位较低的男性更容易进入女性职业,被研究的男护生大多来自农村经济条件不好的家庭,家庭经济上的劣势迫使他们对现实进行妥协。另外,在身份建构上,女性在男性职业中为了提高被接纳的程度,往往尽力弱化自身的性别特质,而男性在进入女性职业之后倾向于联合起来突出他们和女性的不同,因为这是一种积极的而非消极的不同。[30]
2.职场上的男女不平等
在中国,性别差异在教育和职业上的不一致正在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研究指出,女性在教育领域的优势越明显,在劳动力市场中就会因性别比例失衡而面临更多就业困难。[31]具体而言,在越来越多的女性接受了高于男性的教育之后,男性依然在职业领域占有明显的优势,表现为三个方面:第一,女性劳动者的收入总体上低于男性并且收入差距显著扩大,大学女毕业生的平均初值月薪明显低于男生。第二,求职和职业晋升过程存在性别歧视和性别不平等。第三,城镇女性的就业出现“非正规化”趋向,越来越多的女性从事收入较低、福利和保障不足且工作强度较大的非正规工作。(https://www.daowen.com)
女性劳动力的就业质量明显低于男性,究其原因,人力资本存量的差异、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和传统的社会性别观念等都起着负面的影响作用。[32]余秀兰在基于访谈的基础上研究发现,只有少数女大学生反映在求职的过程中遭遇过性别歧视,大多数受访者认为自己没有在就业市场上遭遇歧视。但她深入分析访谈内容后发现,歧视是存在的,但女大学生对传统社会性别角色的认同导致她们对歧视的视而不见、认同与容忍,这种态度再生与强化了性别歧视现象。[33]另外,研究也反映出,性别结构对女性大学生的挤压不能一概而论,它受到高校层级结构的影响。[34]具体而言,高层次学校的声望优势显著,这会消解“性别标签”对女生的挤压作用,减小就业质量的性别差异,但是这种来自学校声望的保护不惠及低层次学校的女生,她们受到性别结构和高校层级结构的双重压制,就业质量的性别不平等程度较高。
3.关于“女性回家”的讨论
二战中,因为大量男性被派往前线,而军工产品的生产需要大量工人,在这个时期,美国国内进行了广泛的社会动员,很多工作被建构成为适合女性的职业,宣传女性完全可以承担传统上是男性的工作,动员女性走出家庭参加社会生产。“铆工露斯”(Rosie the Riveter)通过海报成为这个时期美国大众文化中广为人知的女性形象。在这个时期,从事有偿劳动的妇女比例从25%上升到了36%。但是,二战之后,回国的士兵给就业市场带来了很大的压力,美国女性又被动员回家去,成为住在郊区的独栋家宅中的中产阶级的家庭主妇,重新回到“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体系之中。
20世纪60年代发表的《女性的神话》对“妇女回家”进行了猛烈的抨击。弗里丹批判了女性在事业和婚姻上二者不可兼得的观点,指出全职家庭主妇对于女性自己和家庭都是值得质疑的做法。弗里丹认为,生活在郊区的中产阶级的家庭主妇所塑造的快乐、满足、幸福的主妇形象只是一种迷思,这种迷思使得妇女把自己的一生寄托于家庭与婚姻关系,但是缺乏社会的结构性支持,再加上琐碎而重复性的家务劳动,导致受过教育的女性在成为家庭主妇之后容易出现自我的迷失。弗里丹呼吁女性应将家庭与事业都纳入发展计划中,认为女性可以同时兼顾家庭与事业,并以事业为主。
关于“女性回家”的争议,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也出现过多次,尤其是在就业市场出现劳动力过剩的时候,这一呼声就会出现并高涨。对此,女性主义者一直持反对态度。2000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在“积极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一节中出现了“建立阶段性就业制度”的提法,这引起了妇女界、理论界的强烈震动,导致世纪之交关于“阶段就业”和“妇女回家”的又一轮大讨论,且这次讨论已不仅限于理论层面,而是上升到了公共政策层面。女性主义者认为,阶段性就业制度主要就是针对妇女的,生育者的阶段就业是向下的职业流动,其结果势必加大性别的不平等。经过激辩,阶段性就业这一策略最终没有成为公共政策。[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