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卫生保健制度
卫生保健制度是国家筹集、分配和使用卫生保健基金为个人和集体提供防病治病等卫生服务的综合性措施和制度。包括卫生费用筹集、分配与支付方式以及卫生服务提供途径。卫生保健制度是一个国家的文化、经济和政治特征的总体反映,也是政府及其政党对国家卫生事业的政策导向的体现。[30]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社会对其子系统——社会医疗保健系统的功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服务的目标不再只是治疗病人和延长病人生存时间,而是要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健康水平,使人人享受健康的生活质量。2005年,世界卫生组织所有成员国做出承诺要实现全民健康覆盖,即所有人都能获得所需的卫生服务,且无遭受经济灾难或陷入贫困的风险。2010年世界卫生报告《卫生系统筹资:实施全民覆盖的道路》从三个方面描述了全民健康覆盖概念需要的卫生服务、需要卫生服务的人数和需要支付的费用。全面健康覆盖(UHC)这一目标的提出,是政府改善公民福祉的标志,是卫生系统绩效评价的理想结果,对人口健康有直接影响。它包括两大相互关联的部分:按需提供全面优质的基本卫生服务和防止陷入财务困境。其中,“基本”一词用于描述一个国家决定所有人能够立即按需获得的服务,这因国情而异;“卫生服务”包括旨在更好地促进健康的相关倡议(如反烟草政策)、疾病预防(如疫苗接种)、疾病治疗以及病后康复和姑息治疗(如临终关怀)等高质量且有效的生活护理服务。而“财务困境”是指患者因支付卫生服务费用而可能陷入贫穷的困境。
“人人健康”反映出当今世界卫生保健事业的一种发展趋势,而卫生保健制度的设计安排和研究实践是医学社会学的一个重要议题。基于此,每一个国家都必须有明确的政策来回应卫生保健服务中所关涉的如下问题。[31]第一,确定其卫生保健费用应占国家的比例是多少。随着费用昂贵的医疗技术和药品研发投入,以及人口老龄化和流行性疾病的挑战,一个国家必须不断增加其对卫生资源的投入,同时也必须引进一种有效的费用控制方法来控制卫生费用中的不合理部分。第二,确定怎样和通过什么途径来合理分配有限的卫生资源。卫生资源可以通过市场机制,也可以通过计划来分配。不管其方式与途径如何,这些资源将最终被全体居民所使用。此外,每个国家还需要根据其价格、消费者的支付能力和支付愿望,或根据其他方式来决定是否提供卫生服务和卫生服务中的免费程度。第三,在卫生服务的生产过程中必须致力于获得最大的效益。卫生设施、组织和激励方式影响着卫生服务的生产方式和供给类型,同时也影响着从业者的数量及其意愿;而消费水平则决定着病人和医务人员之间财富的转移数量。因此,每一个国家必须确定在这一劳动交换过程中应有多少财富可以用来交换,而且还必须有政策来保证卫生部门尽可能地提高其效益。(https://www.daowen.com)
当前西方发达国家中,利用市场力量和法律来控制卫生费用和分配卫生资源的国家,主要有美国、英国、加拿大、德国和日本。例如,20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美国增加双重保险率和提高保险费,使卫生保健费用朝消费者个人转移,从而施行支持市场竞争的战略。1977年,Enthoven提出过一种管理性竞争战略的改革方案,基本思路是消费者根据价格、利益和保健服务质量来选择一种保险计划或一种健康维护组织(HMO)。根据这一方案,美国联邦政府将根据消费者的需求来提供财政资助。
英国、加拿大、德国和日本则采用供给模式来控制总体的卫生费用。在英国,中央政府通过预算来控制总体卫生费用,迫使卫生部门参与国家国民生产总值分配的竞争。加拿大也同样是采用一种供给理论模式来控制卫生费用,但是,它不是通过中央政府,而是在联邦政府所制定的一系列政策与法规下,由各省政府自行做出财政资助方面的决策。德国是以供给模式为基础,采用一种预算方式来控制卫生保健费用。其预算由联邦政府所组建的各卫生部门参与的国家委员会制定。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制定政策与法规,然后交付各州政府执行与实施。在每一个州,则由提供者和支付者双方代表所协商的结果来决定总体的卫生保健预算。日本采用供给理论模式来控制卫生费用,但是,它不是依靠明确的总体预算,而是根据其价格构成来控制卫生服务的成本。同时,依靠严格的管理措施和同行评审的压力,对不合理的检查项目和处方药物的数量加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