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生产许可

第二节 药品生产许可

案例导学

2015年8月,南京某地警方接到公安部集群战役通报,称香港一家卖假药公司的生产源头就在南京。经过实地调查,警方发现该生产厂位于某废弃厂房,是一家专门生产假药的黑作坊。在现场,民警看到该厂房的外围就是普通的废弃车间,而走进去,有一间写明“制剂室”的地方,摆放了几台生产制药的设备,虽然机器并没有运转,但据里面的工人称,这些设备是用来烘干药粉和装填用的。民警当场查获了部分已经制成的假冒药品“安宫牛黄丸”。每颗药品成本不到2元,而这种假药,经过包装转手销售到香港,零售价可以攀升到700多港币,折合人民币600多元。截至被查,黑作坊主胡某共销售278万元假药。目前,因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涉案当事人被刑事拘留。

讨论:1.该废弃工厂能否进行药品生产?

2.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应具备什么条件?

药品生产涉及最终药品的质量,直接关乎使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此,我国药品监管部门设立了较为完善和严格的监管体制,以督促企业规范生产。药品生产监督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的申请与审批、药品生产许可证的管理、药品委托生产的管理及药品生产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