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因素是古琴艺术发展的推动力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三、 文化因素是古琴艺术发展的推动力

宋代实行重用文官,谏者无罪的“右文政策”,促进了文化的繁荣,至此,以古琴音乐为代表的文人音乐也有了显著的发展,这与唐宋之际文化史发展的背景紧密相连,下面从儒学的复兴和三教相融两方面来分析宋代琴乐兴盛的文化背景。

(一) 儒学复兴

春秋战国时代,在思想文化领域中呈现出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局面,儒、墨、道、法是当时最主要的思想流派,儒家学说是孔子所创立的,在诸子百家学说中只是其中的一派。秦统一中国后,推崇法家;西汉时采纳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至此,儒学成为国家的意识形态,经学也成为中国学术的主流。魏晋南北朝之际,社会矛盾激化,南北分裂,战乱频繁,玄学、道教和从印度传入的佛教相继兴起,儒家思想受到严峻的挑战,其外部原因看似受到道、佛思想兴盛的冲击,其内部原因正如学者吴小如所言:“在佛老面前,儒家对宇宙、生死、心性等理论问题的解释与说明,总是显得那样粗糙” (54) 。此时,士阶层对从人生苦难中解脱与对逍遥境界的寻求,成为魏晋以来人生哲学的重大课题,而佛老似乎更能成为其心灵的庇护所。隋唐之时,形成了儒、道、佛三足鼎立的基本格局。儒学不仅是一种学术,更是一种意识形态,是一种有关政治体制与其运行的社会意识形态,对人们的价值原则与信仰起到指导作用。儒学的衰弱直接影响到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秩序的维系和稳定,这时,崇尚儒学的士大夫便开始呼吁、倡导复兴儒学。

钱穆先生认为“治宋学必始于唐,而以昌黎韩氏为率” (55) 。儒学的复兴,可追溯到唐代中后期,以韩愈为领袖的古文运动。文学上,他提倡用三代两汉文体取代魏晋以来的骈文;思想上,他推崇儒家的道德价值和社会理想。韩愈认为儒家之“道”与佛、老之“道”有本质区别。《原道》云:

吾所谓道也,非向所谓老与佛之道也。尧以是传之舜,舜以是传之汤,汤以是传之文、武、周公,文、武、周公传之孔子,孔子传之孟轲。轲之死,不得其传焉。 (56)

儒学史上第一次自觉地提出“道统”的是韩愈,他认为的“道”是始自尧舜,代代相传,至孟子而绝。孟子之后,1000多年则无人接续,出现了道统的断绝。他视自己为儒家道统的继承人,表明其复兴儒学的决心,这也是唐宋之际复兴儒学的时代要求,为宋代理学之兴奠定基础。韩愈复兴儒学的理想,反映在琴坛上,便是参照汉代蔡邕所著《琴操》来为其中的十首古琴曲重新填词成《琴操十首》,他依傍先人,拟古代言,以己为道统之传承人,代古之圣贤抒发情感,弘扬仁义之目标(详见表1-5韩愈《琴操十首》 (57) 及蔡邕《琴操》原辞 (58) )。

李翱,唐代古文运动的另一位积极参与者,在继承了《中庸》和《孟子》思想的基础上,深入探讨了人的性与情的关系问题,认为“人之所以为圣人者,性也。人之所以惑其性者,情也。”(《复性书》)他强调人性中的不善是情之所为,所以主张通过道德修养来达到“复性”的目的。这些观点主要来自儒家的经典文献,同时也吸取了道、佛之学,体现出新的特点,对宋明时期的心性之学产生了重要影响。

表1-5 韩愈《琴操十首》及蔡邕《琴操》原辞

图示

图示

“在文化的‘近世化’过程中,中唐到北宋前期学术之间看上去似乎超历史的联结十分引人注目。古文运动中‘唐宋八大家’的提法,最好地说明了北宋前期文化与中唐的嬗延关系” (59) 。如果说,以韩愈为代表的儒生们发起的古文运动,是为儒学复兴从唐中晚期过渡到宋代开辟了道路,那么到了宋代,很快就形成了一股社会思潮。宋代实行的“右文政策”,不仅有效地弱化了专制皇权,促进了商品经济的空前发达,而且对文人报以开放宽容的态度,士大夫的主体意识也被唤醒,一时人才辈出,众多士子都能以天下为己任。“宋初三先生”继续沿着韩愈提倡的古文运动道路,立志于道统的继承与道学的创建。至周敦颐、邵雍、张载、“二程”吸收佛教和道家的思辨方法,对传统道德进行了本体论的论证,后经朱熹等人的发展与完善,建立了理学的思想体系,使儒家伦理重新获得了至尊的地位。

(二) 三教相融

东汉,本土出现的宗教道教,从印度传入中国的佛教,在遇见占据统治地位的儒家思想时,便一直相互排斥与竞争,直至相互吸收与相融。“南北朝时即有儒释道三教之目,至李唐之世,遂成固定之制度。如国家有庆典则召集三教之学士,讲论于殿廷,是其一例。自晋至今,言中国之思想可以儒释道三教代表之。” (60) 魏晋时期是儒佛道产生冲突、相互融合的第一个时期。最初,三教各成体系,但社会教化功能基本相同,后来佛道两教为了调和与儒家思想的矛盾,便主动吸收其思想。

隋唐时期是儒佛道冲突、相互融合的第二个时期。唐初,由于统治者信奉佛教,此时的佛教势力十分雄厚,唐太宗、唐高宗、武则天、唐肃宗、唐德宗每隔30年奉迎一次佛骨舍利;唐中期,全国佛寺4万多所,僧尼约30万,占上千万顷土地,雇佣约50万农奴耕种,僧尼不用向国家纳税且免兵役,故占据了较多的社会资源,损害了国家和百姓的利益;“安史之乱”后,国力衰弱,中央权威受到严重挑战,藩镇割据,宦官专权,朋党比周,至唐宪宗元和二年(807年),宪宗要以国家的名义奉迎舍利到皇宫中供养,祈求国泰民安,五谷丰登和个人长生不老。此时,以韩愈为代表的崇尚儒家思想为正统的儒士们,愤然上书于宪宗,指出此事的不合理性,面对佛道对儒家思想的潜在威胁,儒士们绝不放弃原则,在唐中晚期恶化的政局威胁之下,儒家的维护者们认为维护儒家思想的正统性就是维护国体的尊严和维护国家的统一与帝王。与此同时,又出现了另一种文化现象,古文运动的提倡者们自己在吸收佛道的思想学说,李翱更是在自己的学说中融入了佛教因素,提出“性善情邪”的性情学说,除了坚持儒家的性善论,还融合了佛学中以“清明”论人性,妄、邪说人情的观点。

道教,因是本土生长的宗教,所以在其产生之时较容易地接受了儒学思想,在其发展的过程中,也逐步吸收与融合儒佛思想。早期的道教经典《太平经》中赞扬儒家三纲六纪的伦理准则,要求道教徒遵循“父慈、母爱、子孝、孙顺、兄良、弟恭”等宗法家族的道德。葛洪,是东晋时期一位由儒生转化成的著名道士,他吸收儒家思想建立道教思想体系,曾在《抱朴子》中这样评价儒道:“且夫养性者,道之余也;经世者,儒之末也。所以贵儒者,以其移风而易俗,不惟揖让与盘旋也” (61) 。可见,葛洪想建立儒道互补,以道为本、以儒为末的学说。

宋代是儒佛道三教相融的时期。在本土宗教道教产生和佛教从印度传入中国之前,儒家思想已取得了作为国家意识形态的正统地位,对国家制度、社会生活、文化教育以及人们的思想观念等方面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当这种正统性受到来自佛教和道教的冲击时,儒家思想一方面极力维护自己的正统性地位,另一方面又在排斥佛教、道教的纷争中求生存、在融合中求发展。儒家思想有其自身的局限性,在宇宙观、心性论方面的论述均不如佛教和道教,汉代以来经学的封闭又限制了儒学的发展。佛教与道教都有着自己的长处,能够主动将自己的特点与儒家思想融合以求互补,儒学也吸收佛、道的基本思想。这就使得“中唐以后的中国文化有可能从‘三教圆融’走向‘三教归儒’,实现宋代儒学的全面复兴和新儒学的崛起” (62) 。一种更具系统化、理论化,并形成新形态的儒学——宋代理学产生了。宋代理学是在以传统儒学融合佛、道思想即“以儒家的道德伦理思想为核心,佛学的思辨结构作骨架,吸收老庄‘道生万物’的宇宙观而建立起来的” (63) 。

反映在琴坛上,此时儒家琴论思想与琴乐传承俱盛,伦理出新,呈现出一种“为往圣继绝学”的圣贤气象。在儒、道、佛三教相融的背景下,儒、佛、道思想也与古琴文化的伦理思想相融相通,形成了以“琴者,禁也”为代表的传统儒家琴论思想、以“大音希声”为代表的道家琴论思想、以“攻琴如参禅”为代表的佛家琴论思想。

(1) (清)程允基:《诚一堂琴谱》(《琴曲集成》第13册),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第445页。

(2) (宋)朱长文:《琴史》卷1,钦定四库全书本。

(3) (明)汪芝:《西麓堂琴统》(《琴曲集成》第3册),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第229页。

(4) (明)谢琳:《谢琳太古遗音》(《琴曲集成》第1册),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第274页。

(5) (汉)司马迁:《史记·孔子世家》卷47,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329页。

(6) 许健:《琴史新编》,北京:中华书局,2012年,第263页。

(7) (宋)朱长文著,方木鱼编著:《琴史》,南京: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2017年,第1页。

(8) (汉)宋衷:《世本·作篇》,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第35页。

(9) (汉)蔡邕:《琴操》,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1页。

(10) (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疏:《礼记正义》卷38,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099页。

(11) (宋)苏轼:《杂书琴事·家藏雷琴》(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第91册),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6年,第46页。

(12) (明)蒋克谦:《琴书大全》(《琴曲集成》第5册),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第118页。

(13) 黄处士:名延矩,字垂范,唐眉阳人也。少为僧,性僻而简,常言:家习正声,自唐以来待诏金门,父随僖宗入蜀,至某四世矣。

(14) 瞿氏铁琴铜剑楼:《琴苑要录》,垒叶斋,1614年(2017年复印)。

(15) (宋)沈括:《梦溪笔谈》,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95页。

(16) (宋)欧阳修:《三琴记》,见《欧阳文忠公集》卷63。

(17) 郑珉中:《古琴辨伪琐谈》,《故宫博物院院刊》1994年第4期。

(18) 碧落子,名石汝砺,北宋广东人,少颖敏、明乐律、以琴为学。

(19) 瞿氏铁琴铜剑楼:《琴苑要录》,垒叶斋,1614年(2017年复印)。

(20) 隋郁:《〈琴苑要录〉斫琴文献探赜》,中央音乐学院硕士学位论文,2010年,第28页。

(21) 同上。

(22) 隋郁:《〈琴苑要录〉斫琴文献探赜》,中央音乐学院硕士学位论文,2010年,第12页。

(23) (瑞典)林西莉著,许岚、熊彪等译:《古琴》,北京:三联书店,2009年,第114页。

(24) (清)沈琯:《琴学正声》(《琴曲集成》第14册),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第3页。(https://www.daowen.com)

(25) 瞿氏铁琴铜剑楼:《琴苑要录》,垒叶斋,1614年(2017年复印)。

(26) (宋)僧居月:《琴书类集》(《说郛三种》第1册),北京:中国书店,1986年,第632页。

(27) 许健:《琴史新编》,北京:中华书局,2012年,第164页。

(28) (宋)朱长文:《琴史》卷5,钦定四库全书本。

(29) (清)黄以周等:《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36。

(30) (宋)叶绍翁:《四朝闻见录》乙集《高宗好丝桐》,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81页。

(31) (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117页。

(32) (清)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上册),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970页。

(33) (宋)朱长文:《朱氏世谱》(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第93册),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6年,第173页。

(34) (宋)朱长文:《乐圃记》,《乐圃余稿》卷6(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第93册),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6年,第162页。

(35) (宋)朱长文:《琴史》卷5,钦定四库全书本。

(36) (宋)苏轼等:《劄子》(四库全书《乐圃余稿·附录》),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37) (宋)张景修:《朱长文墓志铭》(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第93册),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6年,第223页。

(38) (宋)米芾:《乐圃先生墓表》(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第121册),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6年,第65页。

(39) (宋)朱长文:《琴史》卷6,钦定四库全书本。

(40) (宋)朱熹:《朱文公文集》卷66,四部丛刊初编缩本。

(41) 陈应时:《论证中国古代的纯律理论》,《中央音乐学院学报》1983年第1期。

(42) 王光祈:《中国音乐史》,见于《王光祈音乐论著二种》,上海:上海世纪出版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书店,2011年,第60页。

(43) (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论语集注》,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86页。

(44) (宋)姜夔:《白石道人歌曲》[《琴曲集成》(第1册)],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第11页。

(45) (明)袁均哲:《新刊太音大全集》(《琴曲集成》第1册),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第91页。

(46) (清)曹雪芹,高鶚:《红楼梦》(第八十六回),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第685页。

(47) (明)张大命:《阳春堂琴经》(《琴曲集成》第7册),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第254页。

(48) (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

(49) 余英时:《朱熹的历史世界—宋代士大夫政治文化的研究》,北京:三联书店,2004年,第3—5页。

(50) (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45。

(51) (宋)窦仪:《宋刑统》卷13。

(52) (宋)孟元老撰,伊永文笺注:《东京梦华录笺注》,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19页。

(53) 周宝珠、陈振:《简明宋史》,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61页。

(54) 吴小如:《中国文化史纲》,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21页。

(55) 钱穆:《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2页。

(56) (唐)韩愈著,钱伯诚导读:《韩愈文集导读》,成都:巴蜀书社,1993年,第61页。

(57) (唐)全唐诗:增订本(第5册),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第3766—3768页。

(58) (汉)蔡邕:《琴操》,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6、7、8、9、10、12、13、14、15页.

(59) 陈来:《宋明理学》,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7页。

(60) 陈寅恪:《金明馆丛稿二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第250页。

(61) (晋)葛洪:《抱朴子》卷7。

(62) 朱汉民:《宋明理学通论——一种文化学的诠释》,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57—58页。

(63) 贾顺先:《儒释道的融合与宋明理学的产生》,《四川大学学报》1982年第4期。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