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通王道之推行
“乐”除了有通伦理和通政治的教化作用,还与王道密切联系,与用武力推行的霸道相对应。儒家的王道政治是一种理想的人类社会生活的构建,也是历代统治者所追求的一种政治目标。礼、乐、刑、政是古圣先王治理国家的不同手段,其中“礼”主要用以引导人们的意志,“政”用以统一人们的行为,“刑”用以防止人们做坏事,此三种治理手段都是一种强制性的刚性规范,使人们产生畏惧而遵循。“是故先王慎所以感之者,故礼以道其志,乐以和其声,政以一其行,刑以防其奸。礼乐刑政,其极一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 (20) 但是“乐”用以调和人们的性情,相较而言则是一种柔性的手段,通过感化和熏陶而达到“乐同文,则上下和矣。”“礼乐刑政,四达而不悖,则王道备矣。”(《乐记》)在国家治理中礼乐刑政都充分发挥了作用,而且互相不抵触,尽管方式不同,但其目的都是一致的,就是要建立共同的社会观念,使社会生活得以稳定。
圣王明德,施行仁政,使用良善的伦理政治制度,臣将贤良,竭力辅佐君王,使得天下太平,百姓安居乐业。这样的理想社会需要建立在人人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之上。这种高尚的道德情操一方面取决于自我的道德修养,另一方面则需要圣王的教化,以君王的盛德与仁政来使众民心悦诚服。在儒家看来,在王道政治的推行中,“乐”作为国家治理的柔性手段,是“礼、刑、政”这三种刚性治理手段的补充与调和,通过感化的方式来达到教化的目的能够更好地维护社会秩序,社会安定的局面便会出现了。“乐”的柔性化和感性化的教化特点,促使人们乐于去接受,“暴民不作,诸侯宾服,兵革不试,五刑部用,百姓无患,天子不怒,如此则乐达矣” (21) 。这样“乐”的目的就达到了,社会的暴戾之气被消除了,四海之内的人都互相尊敬,用“仁”来爱护百姓,用“义”来教导百姓,那么这样国家就能治理得很好了,如此,便有利于王道政治的推行。
周公“制礼作乐”使“礼乐”政治化而产生了“礼治”的政治理念和政治制度,其纲纪规范主要包括五方面:建立幾服制;建立官爵制;完善井田制;提出具有政治意义的伦理道德;建立“礼治”,敬天保民,明德慎罚。“制礼作乐”所依据的规范与制度则成了王道政治的思想基础,其所规范的等级社会结构则成了王道政治的现实需求,而中国古代第一部系统性的政治构想性典籍《洪范》为王道政治的推行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基础。
《洪范》对汉、隋、唐、宋、元明、清等后世政治产生了深远影响,不乏多位帝王与学者著书研究,面对两宋时期内忧外患的政治局面,帝王对“王道”的推崇加之士大夫对“治道”的经世需求,使得《洪范》学研究兴起,出现了多位学者对《洪范》研究的著作,其中如北宋宋仁宗著《洪范政鉴》,“该书承继汉唐灾异学说,沿袭历代《五行志》编撰体例,并践行于现实政治” (22) 。此外,北宋时期如胡瑗、曾巩、苏洵、龚鼎臣、王安石等多位学者均有关于《洪范》研究的著作。朱熹认为《洪范》“是个大纲目,天下之事,其大者大概备于此矣。”(《朱子语类·尚书二》卷79)这反映出当时统治者需要树立权威的迫切心情,也希望复兴儒家的礼乐制度,通过“乐”这种柔性治理手段重建政治秩序而达到“乐同文,则上下和矣”,也即《洪范》中一种自上而下的“彝伦攸叙”的政治秩序。(https://www.daowen.com)
《洪范》全文由九部分组成,其中第五畴“皇极”是统治大法的中心,两宋时期的学者认为“皇极”是统治者作则的标准,因而对《洪范》研究的重点在“皇极”,“反对汉儒方士化神学之说”与“拘守汉儒方士化之说” (23) 。自汉唐时期将“皇极”释义为“大中”之后,此种解释影响了数百年,南宋朱熹之前的学者著作中也多持此观点。《尚书正义》中提出“天下大为中正”的理想政治秩序,以教化政策作为实现“大中”价值准则的核心,“大中者,人君为民之主,当大自立其有中之道,以施教于民” (24) 。“教”是自上而下由人君通过政治权力来施教;“化”是众民不断接受人君的“教”而向“大中”的价值准则转化,即“天下众民尽得中。”“君有大中,民亦有大中,言从君化也。” (25) 既然君王是要教化众民,那么君王自身应具有高尚的道德修养,以“德”为教化政策,使众民“效”和“慕”以达到“化”的目的。
朱熹以“极”为核心,强调人君以修身来“立极”的重要性,从内圣外王的角度提出了全新的“皇极”说,在《皇极辨》中明确将“皇极”的“大中之道”解释改变成“皇为天子,极乃极至。”吴震教授指出,“汉唐至朱熹以前,‘大中’说占据主流,意为将朱熹提出的全新训解看作新旧‘皇极’释义的分界” (26) 。朱熹将“皇极”诠释为人君修身立极建立起一种道德标准,体现了内圣外王的政治哲学理念。那么这个标准人君如何通过修身以成为?《洪范》的第一畴“五行”“顺五行、敬五事以修其身”提供了修身的方法,这也是朱熹《皇极辩》中的修身法之一。“人君修身,使貌恭,言从,视明,听聪,思睿,则身自正。”(《朱子语类·尚书二》卷79)朱熹认为“五事”是人君修身的直接方法。此外,《洪范》中“无偏无陂,遵王之义”反映了遵王义者无过无不及,无偏而正,无不公。从传统的“公私”论出发,朱熹在《皇极辨》中认为人君要去“私”而存“公”。《朱子语类》也记载其在回答为君如何修身时,答曰:“只看合下心不是私,即转为天下之大公。将一切私底意尽屏去。”(《朱子语类·学七》卷13)
综上所述,王道政治的思想基础与周公“制礼作乐”所依据的纲纪规范均来源于中国古代第一部系统性的政治构想性典籍《洪范》。宋代帝王施行“乐”的道德与政治教化目的与《洪范》中“王道政治”观一脉相承,反映了宋代回向三代与通经致用的普遍性政治理想。“皇极”是一个实践性的概念,君王通过提升自己的修养来建立一种道德标准从而教化众民,以实现“以德教民者,民亦以德归之”,正如《国语·晋语》曰:“夫德广远而有时节,是以远服而迩不迁。”帝王德政广布,四时畅顺,庶民劳作有时,上下举止合礼有节,那么遥远的异国方能来朝,臣民便能归顺而拥戴帝王,重土不迁。所以,在王道政治的推行中,圣王因政治而作“乐”,以“乐”作为施政的手段,在追求乐和而政通这种理想的治理方式中,“乐”教这种安定人心的怀柔之术是不可缺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