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忠与孝两全
“孝”属于血缘亲情的伦理范畴,儒家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道德义务规范,“孝”除了包含善养、敬养、谏诤、忧思、显耀等义务,还有一项重要的道德义务规范就是“祭亲”,“孝子之事亲也,有三道焉:生则养,没则丧,丧毕则祭。”(《礼记·祭统》)孔子认为父母去世后,应遵守“没则丧”守孝三年以报答父母之恩,“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论语·阳货》)丧毕则遵循“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论语·为政》)慎终追远,是子女对待父母深厚情怀的延伸,也是“孝”观念的进一步扩展,同时后代要不改其父之道,继承先人的遗志,“夫孝者,善述人之志,善继人之事者也。”(《中庸》)
艺术源于生活也高于生活,著名琴曲的产生必定有其真实的生活背景,是曲词作者诚挚情感的流露与表达。蔡琰初嫁于卫仲道,次年丈夫去世,无子嗣,因婆家责怪其克夫,遂返其家。天下政局动荡,其父被王充所迫害,被胡人所掳获,沦落南匈奴左贤王之手。蔡琰在胡地生活了12年,生下一子(《后汉书》载生二子)。曹操与蔡邕向来交好,痛心感叹蔡邕没有留下子嗣,于建安十二年派使节以重金和金璧将文姬赎回。归后,曹操指定她嫁给陈留人董祀,文姬饱受离乱之苦,追忆悲愤之痛,赋诗二首,即《悲愤诗二首》。蔡琰之前受戎狄的困辱,归来后又承受母子永不相见之痛楚,听闻者都为之叹息。综观前文所述,《胡笳十八拍》是蔡琰根据自己一生坎坷的经历和悲惨的命运所创作的一首大型叙事琴曲,用十八段骚体叙事诗,演奏约20分钟的大曲,来分层次倾诉她自己被掳、思乡、别子、归汉等一系列曲折波澜的人生遭遇。其曲调哀婉凄切,感人肺腑。对于这首歌词的理解,应该联想到女主人公自己创曲填词独自弹唱的场景,其情感随着琴声的变化在内心流淌,行走在这十八拍曲词所组成的一条长路上,这是一条充满被胡人所掳获的屈辱和思乡别子的悲痛之路。
朱熹撰《楚辞集注·楚辞后语》卷3载蔡琰作琴曲《胡笳》第一拍至第十八拍之词:
我生之初尚无为,我生之后汉祚衰。天不仁兮降乱离,地不仁兮使我逢此时。干戈日寻兮道路危,民卒流亡兮共哀悲。烟尘蔽野兮胡虏盛,志意乖兮节义亏。对殊俗兮非我宜,遭恶辱兮当告谁?笳一会兮琴一拍,心愤怨兮无人知。
戎羯逼我兮为室家,将我行兮向天涯。云山万重兮归路遐,疾风千里兮风扬沙。人多暴猛兮如虺蛇,控弦被甲兮为骄奢。两拍张弦兮弦欲绝,志摧心折兮自悲嗟。
越汉国兮入胡城,亡家失身兮不如无生。毡裘为裳兮骨肉震惊,羯膻为味兮枉遏我情。鼙鼓喧兮从夜达明,胡风浩浩兮暗塞营。伤今感昔兮三拍成,衔悲畜恨兮何时平。
无日无夜兮不思我乡土,禀气含生兮莫过我最苦。天灾国乱兮人无主,唯我薄命兮没戎虏。殊俗心异兮身难处,嗜欲不同兮谁可与语!寻思涉历兮多难阻,四拍成兮益凄楚。
雁南征兮欲寄边声,雁北归兮为得汉音。雁飞高兮邈难寻,空断肠兮思愔愔。
攒眉向月兮抚雅琴,五拍泠泠兮意弥深。
冰霜凛凛兮身苦寒,饥对肉酪兮不能飡。夜间陇水兮声呜咽,朝见长城兮路杳漫。追思往日兮行李难,六拍悲来兮欲罢弹。
日暮风悲兮边声四起,不知愁心兮说向谁是!原野萧条兮烽戍万里,俗贱老弱兮少壮为美。逐有水草兮安家葺垒,牛羊满野兮聚如蜂蚁。草尽水竭兮羊马皆徙,七拍流恨兮恶居于此。
为天有眼兮何不见我独漂流?为神有灵兮何事处我天南海北头?我不负天兮天何配我殊匹?我不负神兮神何殛我越荒州?制兹八拍兮拟排忧,何知曲成兮心转愁。
天无涯兮地无边,我心愁兮亦复然。人生倏忽兮如白驹之过隙,然不得欢乐兮当我之盛年。怨兮欲问天,天苍苍兮上无缘。举头仰望兮空云烟,九拍怀情兮谁与传?
城南烽火不曾灭,疆场征战何时歇?杀气朝朝冲塞门,胡风夜夜吹边月。故乡隔兮音声绝,哭无声兮气将咽。一生辛苦兮缘别离,十拍悲深兮泪成血。
我非贪生而恶死,不能捐身兮心有以。生仍冀得兮归桑梓,死当埋骨兮长已矣。日居月诸兮在戎垒,胡人宠我兮有二子。鞠之育之兮不羞耻,闵之念之兮生长边鄙。十有一拍兮因兹起,哀响缠绵兮彻心髓。
东风应律兮暖气多,知是汉家天子兮布阳和。羌胡蹈舞兮共讴歌,两国交欢兮罢兵戈。忽遇汉使兮称近诏,遣千金兮赎妾身。喜得生还兮逢圣君,嗟别稚子兮会无因。十有二拍兮哀乐均,去住两情兮谁具陈。
不谓残生兮却得旋归,抚抱胡儿兮泣下沾衣。汉使迎我兮四牡騑騑,号失声兮谁得知?与我生死兮逢此时,愁为子兮日无光辉,焉得羽翼兮将汝归。一步一远兮足难移,魂消影绝兮恩爱遗。十有三拍兮弦急调悲,肝肠搅刺兮人莫我知。(https://www.daowen.com)
身归国兮儿莫知随,心悬悬兮长如饥。四时万物兮有盛衰,唯我愁苦兮不暂移。山高地阔兮见汝无期,更深夜阑兮梦汝来斯。梦中执手兮一喜一悲,觉后痛吾心兮无休歇时。十有四拍兮涕泪交垂,河水东流兮心是思。
十五拍兮节调促,气填胸兮谁识曲?处穹庐兮偶殊俗。愿得归来兮天从欲,再还汉国兮欢心足。心有怀兮愁转深,日月无私兮曾不照临。子母分离兮意难任,同天隔越兮如商参,生死不相知兮何处寻!
十六拍兮思茫茫,我与儿兮各一方。日东月西兮徒相望,不得相随兮空断肠。对萱草兮忧不忘,弹鸣琴兮情何伤!今别子兮归故乡,旧怨平兮新怨长!泣血仰头兮诉苍苍,胡为生兮独罹此殃!
十七拍兮心鼻酸,关山阻修兮行路难。去时怀土兮心无绪,来时别儿兮思漫漫。塞上黄蒿兮枝枯叶干,沙场白骨兮刀痕箭瘢。风霜凛凛兮春夏寒,人马饥豗兮筋力单。岂知重得兮入长安,叹息欲绝兮泪阑干。
胡笳本自出胡中,缘琴翻出音律同。十八拍兮曲虽终,响有余兮思无穷。是知丝竹微妙兮均造化之功,哀乐各随人心兮有变则通。胡与汉兮异域殊风,天与地隔兮子西母东。苦我怨气兮浩于长空,六合虽广兮受之应不容! (52)
从其琴词的整体结构来看,可以分成三个层次理解,第一层次即第一拍是全诗的背景;第二层次是第二拍至第十七拍从被掳到归汉;第三层次是第十八拍,结尾与篇首呼应。第一层次第一拍是歌词的背景,女主人公生活在汉末,天下大乱之世,烽火遍野,胡虏强盛,于兵荒马乱之际,被胡人掳获,正是她坎坷人生的开端。第二层次中第二拍至第十拍主要讲蔡琰被掳后的情况以及对故土的思念。首先就是被迫成为胡人之妻,“戎羯逼我兮为室家”,身为汉人,却成为胡人的战利品,为胡人之妻,无法保全自己的贞节,是女主人公一生肉体和心灵的枷锁,正如第一拍中的“志意乖兮节义亏”。其后是她经历胡地恶劣环境和极不适应的生活状况,“疾风千里兮风扬沙”“人多暴猛兮如虺蛇”,“毡裘为裳兮骨肉震惊,羯膻为味兮枉遏我情”,女主人公此刻正经受着被掳后身体和心灵上的巨大痛苦,而愈发思念故乡,“无日无夜兮不思我乡土”。第一至第四拍曲调低沉缓慢,含蓄而深沉地抒发“志摧心折兮自悲嗟”。第五拍则是过渡乐段,借“雁飞高兮”寄托思乡之情。第六拍至第十拍主人公的情绪开始发生转变,由哀怨转为激愤,曲调也由低缓变得高昂,表现作者的愤懑之情。第十一拍又是转折,从思乡逐渐转向别子,此段使用生动活泼的泛音曲调,表达对于曹操派使节赎她回乡的喜悦之情。第十二拍至第十五拍,是主人公情感最为复杂的一段,在胡地生活了12年后,终于有机会归汉,然而兴奋的文姬一下被拉回现实,因“胡人宠我兮有二子”“抚抱胡儿兮泣下沾衣”,此时作为已育二子的母亲而言,归汉便意味着与亲生骨肉永远分别,十三拍兮弦急调悲,十四拍兮涕泪交垂,表现一种思绪翻腾,心如刀割的心情。《五知斋琴谱》在第十四拍尾处的旁注为:“悲切之甚,六癶如同永别之声” (53) 。第十五拍是整个十八拍歌词和全曲的高潮部分,“十五拍兮节调促,气填胸兮谁识曲?”曲调连续升高,又运用了高音滑奏,于泛音之间交错,表达主人公的激愤之情。第十六拍全曲开始逐步走向尾声,“今别子兮归故乡,旧怨平兮新怨长!”女主人公通过不断地表现“归汉”与“别子”的矛盾,突出了她进退两难、痛苦难禁的情状。第十八拍是全曲的收尾,也说明了“胡笳本自出胡中,缘琴翻出音律同”,胡笳本是匈奴的一种乐器,此处换成了同乐律的古琴。本段继续使用下行模进法,使乐思逐渐下降,从而表现“十八拍兮曲虽终,响有余兮思无穷”,生动感人地再现了原诗的意境。
从以上分析可见,蔡文姬虽然在胡地经历了12年如同地狱般度日如年的生活,无日无夜不在思念家乡和亲人,借大雁南飞之时捎回家乡胡笳(琴)之声,盼大雁北归之时带来家乡的消息,然而雁飞高兮邈难寻,空断肠兮思愔愔,这种日日夜夜的思乡之情和思亲之苦在她的脑海中时刻盘旋着。第十二拍至第十五拍,是主人公情感最为复杂的一段,因曹操与蔡文姬之父蔡邕私交甚好,曹操统一北方后,时常痛感蔡邕无后嗣,于建安十二年,派使节用重金将蔡文姬从胡地赎回,她终于有机会归汉可以实现回到家乡的梦想了。但是兴奋的蔡文姬一下被拉回到现实,此时作为已育二子的母亲而言,被迫抛下两个幼子,归汉便意味着与亲生骨肉永远分别,蔡文姬涕泪交垂,思绪翻腾,心如刀割。最后还是在“一步一远兮足难移,魂消影绝兮恩爱遗”中告别了二子,跟随汉使回到了朝思暮想的家乡故土。然而归汉后的蔡文姬发现昔日的家乡已在战乱中凋敝,董卓兵败,蔡邕受到牵连,冤死狱中。牟巘《陵阳集》卷16《书蔡琰归汉图》写道,“蔡文姬陷身沙漠十二年,曹操遣使,以重宝赎之。一旦与使者俱还,既慰中国土思,且上先世冢墓,得其正矣” (54) 。文姬归汉后欲孝养其父,但“子欲养而亲不待”,只能祭扫先祖的冢墓,做到“丧毕则祭”和“死,祭之以礼”,以此来抒发自己的浓厚的思亲情怀,表达自己对辞世先人的“孝”,以此得其正矣。《后汉书·董祀妻传》记载:“操因问曰:‘闻夫人家多书籍,犹能忆识之不?’文姬曰:‘昔亡父赐书四千许卷,流离涂炭,罔有存者。今所诵忆,裁四百余篇耳。’操曰:‘今当使十吏,就夫写之。’文姬曰:‘妾闻男女之别,礼不亲授。乞给纸笔,真草唯命。’于是缮书送之,文无遗误。”蔡邕留下的4000余卷书籍中文姬能诵背400余篇,文姬继承其父之志,“夫孝者,善述人之志,善继人之事者也。”(《中庸》)这为曹操修订国史提供了重要的帮助,发挥了一代才女的作用,不仅是其博学才辩的展示,更是其忠君思想的表现。
从《胡笳》琴词“毡裘为裳兮骨肉震惊”可见,文姬穿着胡人用动物皮毛制作的散发着血腥味的裘皮,感到心惊胆战,“我不负天兮天何配我殊匹?”从“殊匹”二字可见文姬认为难以接受胡人丈夫左贤王,可到了第十拍“胡人宠我兮有二子”这个“宠”字可见,这位二子的父亲,自己的丈夫曾经给她孤独悲怜的内心带来温暖与依靠。从儒家家庭伦理的角度来看,在胡地生活的蔡文姬是左贤王之妻和二子之母,她应该尽为人母人妻的责任。为人母则应尽“慈”的责任,《说文解字》云:“慈,爱也。”“慈者,父母之高行也。”(《管子·形势解》)“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左传》)为人妻则“夫有礼,则柔从听侍;夫无礼,则恐惧而自竦也。”(《荀子·君道》)“君臣、父子、兄弟、夫妇,始则终,终则始,与天地同理,与万世同久,夫是之谓大本。”(《荀子·王制》)荀子所说“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角色则体现了儒家的角色伦理,由礼所规定的相应责任,谓之大本也。但在汉地文姬则是蔡邕之女,从其为子之角色而言应尽“孝养”和“祭亲”的责任。从曹操遣使以金璧将其从南匈奴赎之,还,再嫁陈留董祀来看,其为臣则应为君尽“忠”之责任。最终在“一步一远兮足难移,魂消影绝兮恩爱遗”中告别二子而归汉,说明在文姬的心中,纵使不舍骨肉分离,无法再尽为母为妻之责任,也要选择归汉为子为臣而尽“忠孝”之责任。
探究“文姬归汉”的主要原因,应和东汉时期所确立的“忠孝”核心价值观有密切联系。“凡为天下,治国家,必务本而后末,务本莫贵于孝。夫孝,三皇五帝之本务,而万事之纪也。夫执一术而百善至,百邪去,天下从者,其惟孝也。”(《吕氏春秋·孝行览》)“夫孝,百行之冠,众善之始也。”(《后汉书》)光武帝重视士人以“孝”为核心的道德操守,确立了“孝治天下”的国策。后汉取士,“故举逸民,宾处士,褒崇节义,尊经必尊其能实行经义之人” (55) 。东汉的历代皇帝也多次颁布诏令强调“忠孝”之义,以宣示“孝”的政治理念,“夫孝,百行之本,众善之始。国家每惟忠孝之士,未尝不及(江)革也。 (56) “世以厚葬为德,薄终为鄙,至于富者奢僭,贫者殚财,法令不能禁,礼义不能止,仓卒乃知其咎。其布告天下,令知忠臣、孝子、慈弟薄葬送终之义。” (57) 在东汉的多项国家制度中,“孝”也处于重要地位,“百行孝为首”的精神在律法领域体现为杀人者动机属“孝行”可免死罪等。此外,对于名扬四海的孝子,东汉朝廷不仅给予物质和政治上的待遇,还将他们树立为楷模大力宣传,以教众民,一时朝野上下重孝、行孝之风盛起。据统计,《后汉书》中共记载了56名孝子的“孝行”。《后汉书》卷60记载了蔡文姬之父蔡邕的“孝行”:“邕性笃孝,母常滞病三年,邕自非寒暑节变,未尝解襟带,不寝寐者七旬。母卒,庐于冢侧,动静以礼。”文姬在这种以“孝”为普遍价值取向的社会氛围和其父“孝行”之言传身教的双重影响下,“重孝行孝”思想已然深入其心并成为其人生的指导思想。据此,便能更好地理解“文姬归汉”的文化意蕴和伦理意蕴。
北宋时,琴曲《胡笳》开始受到重视,熙宁二年(1069年),王安石面对朝政的腐败,民生的惨状,立意改革以期富国强兵。变法失败后,写下了《胡笳十八拍》诗,以寄内心的悲愤,严羽评论,“如蔡文姬肺肝间流出”。琴家吴良辅曾将王安石所作此诗协之韵律,附于琴声。南宋时,琴曲《胡笳十八拍》广泛流传。南宋首位宰相李纲曾借用蔡琰的诗体和叙事模式,书写《胡笳十八拍》诗,慨叹“靖康之难”后屈于一隅的南宋王朝。南宋灭亡后,原宫廷琴师汪元量常弹《胡笳十八拍》以表达羁愁愤郁之情。景炎三年(1278年),文天祥战败被俘后,汪元量曾去探望,在狱中为文天祥弹奏琴曲《胡笳十八拍》,曲毕,文天祥作《胡笳十八拍》诗,借蔡琰的遭遇写自己的离乱身世,全诗集杜甫诗句而成。目前所见南宋时期最早记载蔡琰作《胡笳》诗,是朱熹著《楚辞集注·楚辞后语》第3卷。
琴曲《胡笳》在北宋时期开始受到重视,南宋时期则得到了广泛的流传,引起众多琴者与欣赏者强烈的感情共鸣,结合蔡文姬的身世遭遇和作曲填词的背景来看,宋人在经历“靖康之难”后的处境与文姬的生活境遇极其相似,所表达的内容和感情有了生活上的比照。北宋时宋金多有交战,黄河以北大量妇女和钱财被掠走。“靖康之难”时徽宗与钦宗以及大量皇族、后宫嫔妃、贵卿朝臣等约3000多人被金人俘虏,汴京城中也被洗劫一空。这与《胡笳》原诗第四拍“天灾国乱兮人无主,唯我薄命兮没戎虏”中女主人公蔡琰被胡人掳获的情形相似。绍兴十九年(1149年),朱熹中进士,3年后出任泉州同安县主簿,其一生为官约10年,历高宗、孝宗、光宗、宁宗四朝,此时他目睹南宋朝廷偏安东南,时常被外族金人和蒙古人侵略的场景。在这种环境下,中原地区的汉人饱受异族的凌辱,他借《胡笳》原诗第一拍中“干戈日寻兮道路危,民卒流亡兮共哀悲”所描述汉末战乱给人民造成的痛苦,来哀诉南宋人民背井离乡,饱受蹂躏的悲惨境遇。
作为儒学集大成者的朱熹是南宋时期最早将《胡笳》收录于自己著作之中的,《胡笳》是其民族情感和家国情怀的反映,更是其“忠孝”观念的体现及践行。从信经、疑经、刊经到完成了《孝经刊误》之作可见,朱熹一生奉行孝道思想,提倡孝道思想,践行孝道思想。他在继承先秦儒家“忠孝”观的基础上,又进一步将其丰富。在朱熹的世界观里,“理”是事物的本质和规则,以“理”丰富“孝”的内涵,主张“以理统孝”,认为在日常生活中君臣、父子、夫妇、长幼之间都应建立相对应的道德规范与准则,“未有这事,先有这理。如未有君臣,先有君臣之理;未有父子,先有父子之理。”(《朱子语类·程子之书一》卷95)“君臣之理”先于君臣关系而存在,“父子之理”先于父子关系而存在等等,他们都根据不同的角色而确立不同的责任伦理,都是对理的践行。“万物皆有此理,理皆同出一原。但所居之位不同,则其理之用不一。如为君须仁,为臣须敬,为子须孝,为父须慈。物物各具此理,而物物各异其用,然莫非一理之流行也。”(《朱子语类·大学五或问下》卷18)那么“父子之理”该如何去践行?从“为子须孝,为父须慈”可见,“孝”和“慈”是“父子之理”的践行方式。
朱熹认为“父之所贵者,慈也。子之所贵者,孝也。”(《朱子家训》)但是“如为人父虽止于慈,若一向僻将去,则子孙有不肖,亦不知责而教焉,不可。”(《朱子语类·大学三》卷16)由此可见,朱熹认为父母要疼爱孩子,但不可溺爱孩子,不教育孩子。“齐其家在修其身”,父母只有通过自我修身才可以齐家。为子则应尽“孝”之责任,首先要善事父母,以父母之心为心,用父母的爱子之心来比照自己善事父母之心,“父母爱子之心,未尝少置。人子爱亲之心,亦当跬步不忘。”(《朱子语类·论语九》卷27)为子还需要“常知父母之年,则既喜其寿,又惧其衰,而于爱日之诚,自有不能已者” (58) 。朱熹认为父母在不远游,因为“不惟已之思亲不置,亦恐亲之念我不忘也。”如果一定要远游,则必要告之父母自己的方位而不让父母担忧,便于父母随时招呼。其次,要追孝,朱熹常追忆父亲的谆谆教诲。“病中因览《苏集》,追念畴昔如昨日事,而孤露之余,霜霜永感,为之泫然流涕,不能自已!复书此以示儿辈云。”(《朱文公文集》卷8)在儒家显扬父母以崇孝的理念中,朱熹每遇朝廷恩典加封其父母时都会撰写祭文以慰亡灵。“熹赖遗训,切位于朝,获被庆恩,追荣祢庙,亦有年矣。始克祗奉命书以告寝庙。……熹瞻望恩灵,不胜感慕摧咽之至!谨告。”(《朱文公文集》卷86)最后,还要防止不孝行为的发生,对世俗所谓的5种不孝行为“惰其四肢”“博弈好饮酒”“好货财,私妻子”“从耳目之欲”“好勇斗狠”都应杜绝。顺父母之意并不是完全的盲目顺从,如果父母之教有不义之处,不能阿意曲从,陷父母于不义,而是要以柔声几谏,“一家之中,尊者可畏敬,但是有不当处,亦合有几谏时,不可道畏敬之,便不可说著。”(《朱子语类·论语九》卷27)此外,朱熹在其为官的10年生活中,每到一地便大力倡导当地百姓奉行孝道思想,践行孝道思想,发布《示俗》《榜文》,“劝谕士民,务修孝悌忠信之行,入事父兄,出事长上,敦厚亲族,和睦相邻。”(《朱文公文集》卷99)他以此来规劝百姓重孝行孝,不违背天理,在知南康军时,还通过寻找孝名世家、孝子墓地,修复祭告,来表彰他们的孝行,为当地百姓树立孝行模范,进一步激发他们的重孝行孝的意识。朱熹希望用孝道思想移风易俗、美人伦教化,促进家庭邻里的和睦以及社会的稳定和谐。
在朱熹11岁的时候,其父朱松就开始对他进行训蒙教育,“他竭尽心力用儒家的忠孝气节、道德文章熏陶启迪沋郎,但是在这种浸透为臣尽忠、为子尽孝古老圣训的封建道德家教中,却包含着尊王攘夷、抗金复国的现实内容” (59) 。朱熹不辜父望,绍兴十八年(1148年)中进士,两年后出任泉州同安县主簿;淳熙五年,知南康军;淳熙八年,提举浙东路常乎茶盐公事;绍熙元年,知漳州、焕章阁待制、侍讲等,其一生虽然为官时间不长,然其始终关心朝政,“身伏衡茅,心驰魏阙,窃不胜其爱君忧国之诚”。(《朱文公文集》卷11)
朱熹为官的高宗、孝宗、光宗、宁宗四朝,正值南宋时期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十分尖锐的时期,对外而言金人已占领中原并不停南下侵扰,中原地区的汉人饱受异族的凌辱,在内农民起义不断爆发,偏安一隅的南宋小朝廷岌岌可危。朝廷中对于金人的态度围绕“战”与“和”分成了两派,朱熹是一名积极的主战派,在当时即意味着爱国一派。可以说,朱熹的主战思想源于其父朱松的影响,绍兴十一年“绍兴和议”签订,朱松因反对秦桧议和而被贬。随后秦桧又以捏造的罪名杀害了爱国名将岳飞,朱熹初登仕途之际便谴责:“秦桧之罪,上通于天,万死而不足赎。”绍兴三十二年,孝宗即位后支持抗金,为岳飞平反,朱熹主战抗金的态度更加鲜明,向朝廷上了一道奏章《壬午应诏封事》,建议:“修攘之计不可以不早定也”,并批驳了主和派的三种谬论。隆兴元年,宋军败,孝宗派人去金军议和,朝廷上下笼罩在主和的氛围之中,但朱熹仍极力抗金,他连上三道奏章,坚决反对议和。他认为议和是逆“天理”的大事,“己可屈也,理可逆乎?”隆兴二年,宋金签订了“隆兴和议”,朱熹对此很不满,他认为:“盖以祖宗之仇,万世巨子之所必报而不忘者。苟曰力未足以报,则姑为自守之计而蓄憾积怨以有待焉,犹之可也。”(《朱文公文集》卷24)“隆兴和议”后,朱熹仍然坚持抨击和议,劝谏皇帝正朝廷,修政事,以求“远图”,因其刚直不阿,“急第于致君,知无不言,言无不切,颇见严惮” (60) 。因此他入侍经筵40天就被逐出朝廷。
朱熹的一生主张抗战、反对议和、痛恨卖国、渴望统一、心系家国,面对异族的凌辱,他坐立不安。看见民不聊生,他悲痛愤慨。他颂扬贤臣,贬斥佞臣,尽管自己10年为官不得志,没有实现政治抱负,但仍不曾忘国事,这正是朱熹忠君爱国的儒者情怀的体现。面对国家衰亡、国运飘摇,朱熹创作了与家国情怀相关的诗作共143首,收录于《全宋诗》(北京大学古文献研究所编撰),充分反映了他对国家深沉的情感和浓厚的爱国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