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的理学诠释
在儒家伦理思想史上,原始儒家重点探讨了“孝”伦理的践行。“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尚书》)“夫孝,德之举,教之所由生。”(《孝经》)“孝子之事亲也,有三道焉:生则养,没则丧,丧毕则祭。”(《礼记·祭统》)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左传》)“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悌,善兄弟也。”(《说文解字》)“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论语·为政》)“事父母能竭其力。”(《论语·学而》)但未从形而上学的高度对孝存在的正当性进行研究,朱熹继前人之观点从“理”的高度为“孝”存在之正当性进行了论证。
(一) “孝”是理之分殊
在朱熹的思想体系中,宇宙万物都是由理与气构成的,但理在气之先,“天地之间,有理有气。理也者,形而上之道也,生物之本也;气也者,形而下之器也,生物之具也。是以人物之生,必禀此理然后有性,必禀此气然后有形。”(《朱文公文集》卷58)“宇宙之间,一理而已”,世间万事万物都依据“理”而产生,故“理”是万事万物的本质和规则。“未有这事,先有这理。如未有君臣,先有君臣之理;未有父子,先有父子之理。”(《朱子语类·程子之书一》卷95)父子之理先于父子关系而存在,君臣之理也先于君臣关系而存在,这一切都是天下之定理。朱熹在二程“理一分殊”观点的基础上,进一步以“理”丰富“孝”的内涵,主张“以理统孝”,“理”既是宇宙起源之实然,又是人伦道德应然之本源,“天理,只是仁义礼智之总名,仁义礼智便是天理之件数。”(《朱子语类·学七》卷13)人伦道德源于天理,是天理的社会化外现,“万物皆有此理,理皆同出一原。但所居之位不同,则其理之用不一。如为君须仁,为臣须敬,为子须孝,为父须慈。物物各具此理,而物物各异其用,然莫非一理之流行也。”(《朱子语类·大学五或问下》卷18)由此可见,父子之理便是“理”的“分殊”,也是天理件数之一,父子之理的践行就是“为子须孝,为父须慈”。朱熹认为“‘仁’字须兼义礼智看,方得看出。仁者,仁之本体;礼者,仁之节文;义者,仁之断制;知者,仁之分别。”(《朱子语类》卷18)又曰:“仁为四端之首。”朱熹说:“仁、义、礼、智,性也”,也即天理,“理即是性”,以天理为本原,朱熹认为仁统四德,统兼仁、义、礼、智。“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仁是本体,规范与制约四德,仁又为“爱之理”,在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等人伦关系中起到调节作用,“行仁自孝弟始。盖仁自事亲、从兄,以至亲亲、仁民,仁民、爱物,无非仁。”(《朱子语类·论语二》卷20)理作为体,“为君须仁,为臣须敬,为子须孝,为父须慈”便是用,仁义道德通过具体的伦理实践而表现出来。
(二) “孝”乃为仁之本
“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自汉唐学者将此解读为“孝是仁之本”后,到了宋代,程颐认为“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言为仁之本,非仁之本也。”(《二程遗书》)相较于汉唐学者的解读看似仅多一“为”字,但在理解上却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从“孝是仁之本”变化到“孝弟是仁之一事”。朱熹引用程子的话:“问‘孝弟为仁之本,此是由孝弟可以至仁否?’曰:‘非也。谓行仁自孝弟始,孝弟是仁之一事。谓之行仁之本则可,谓是仁之本则不可。盖仁是性也,孝弟是用也,性中只有个仁、义、礼、智四者而已,何尝有孝弟来?然仁主于爱,爱莫大于爱亲,故曰: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 (62) 朱熹继承二程的观点,把“为仁”解释为“行仁”,“为仁,犹曰行仁。”他认为“所谓孝弟,乃是为仁之本,学者务此,则仁道自此而生也。”“人若不孝弟,便是这道理中间断了,下面更生不去,承接不来,所以说孝弟仁之本。”(《朱子语类·论语二》卷20)朱熹明确了仁与孝弟是体用关系,“爱是仁之发,谓爱是仁,却不得。论性,则仁是孝弟之本。惟其有这仁,所以能孝弟。仁是根,孝弟是发出来底;仁是体,孝弟是用;仁是性,孝弟是仁里面事。”(《朱子语类·朱子十六》卷119)(https://www.daowen.com)
朱熹进一步说:“‘仁者爱之理’,仁只是爱之道理,犹言生之性,爱则是理之见于用者也。盖仁,性也,性只是理而已。爱是情,情则发于用。性者指其未发,故曰‘仁者爱之理’。情既已发,故曰‘爱者仁之用’”。(《朱子语类·论语二》卷20)他从“未发”和“已发”对性情关系作出说明,指“未发”为性,“已发”为情。朱熹对张载所提出的“心统性情”进行了阐述,对仁与孝有了进一步的论述,问:“伊川曰:‘仁是性也。’仁便是性否?”曰:“‘仁,性也。’‘仁,人心也。’皆如所谓‘乾卦’相似。卦自有乾坤之类,性与心便有仁义礼智,却不是把性与心便作仁看。性,其理;情,其用。心者,兼性情而言;兼性情而言者,包括乎性情也。孝悌者,性之用也。”(《朱子语类·论语二》卷20)朱熹称“心兼性情”,他以心兼容性与情论述了心性情的关系,从形而上的层面把仁看作其为人的心之本体,更好地理解孝与仁的关系。
在论证了“孝”是理之分殊和“孝”乃为仁之本之后,朱熹进而认为,在实践过程中,仁和孝是有先后之别的。他在回答学生提问伊川“仁是本,孝悌是用”相关问题上曰:“仁是理,孝悌是事。有是仁,后有孝悌。”孝是仁之先发,“孝弟固具于仁。以其先发,故是行仁之本。”(《朱子语类·论语二》卷20)“仁是孝弟之母子,有仁方发得出孝弟出来,无仁则何处得孝弟!”(《朱子语类·论语二》卷20)仁与孝是“未发”和“已发”的关系,正如母与子的关系。
将“未发”和“已发”转换成“知”与“行”的知行互发的修养途径,也是朱熹格物致知论的重要体现。“仁是理之在心,孝弟是心之见于事”,朱熹认为应当先把握“理”,再加以“行”的功夫。“古之圣人,设为学校,以教天下之人……必皆有以去其气质之偏,物欲之蔽,以复其性,以尽其伦而后已焉。”(《朱文公文集》卷15)“及其十有五年,则自天子之元子、众子,以至公卿大夫元士之适子,与凡民之俊秀,皆入大学,而教之以穷理正心、修己治人之道。” (63) 圣人通过建立学校来变化天下之人的气质,以“气质之性”达成“天命之性”便能实现朱熹的主张,复其天命之性,尽其人伦,自然就成为“忠孝”两全的道德高尚之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