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以载道之琴禁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一、 琴以载道之琴禁

韩愈对北宋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中唐时期为复兴儒学而发起古文运动。反映在琴坛上,韩愈参照汉代蔡邕所著《琴操》为其中的10首古琴曲重新填词成《琴操十首》,以己为道统之传承人,代古之圣贤抒发情感,弘扬仁义之目标。“韩昌黎之在北宋,可谓千秋万岁,名不寂寞者矣。” (67) 到了北宋时期,韩愈的思想广为接受,参与道统论构建的人员众多,除了理学家、政治家,还有以欧阳修与苏轼为代表的文学家。欧阳修延续韩愈领导的“古文运动”,开启了北宋诗文革新运动,提出“文必以道俱”的古文理论,苏轼作为欧阳修的弟子,又从恩师手中接过续统重任,并提出了看似“行文”,实质“行道”的道统谱系,即由孔子、孟子、韩愈、欧阳修组成的具有很强“文士”气息的谱系 (68) 。而这种“文士”不仅满足于做单纯的学术研究,更要经世致用,以行动去践行“道”。反映在琴坛上,宋人把“文以明道”“文以载道”的社会道德教化功能转移到古琴上,援琴入“道”,以琴载“道”,将“琴”视为修身成人的重要道器,强调以“道”为根本的修身成人为人生的最高目标,正如陈旸《乐书》所言:“卒乎载道而与之俱矣。”

从《论语》中可见,儒家的“道”主要指人之“道”。从社会层面来说即治国的政治之道。“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论语·季氏》)“邦有道,危言危行;邦无道,危行言孙。”(《论语·宪问》)从个人层面来说,人之“道”则是个人修身养性和为人处世之道,“君子谋道不谋食……君子忧道不忧贫。”(《论语·卫灵公》)“人能弘道,非道弘人。”(《论语·卫灵公》)孔子要求“所谓大臣者,以道事君。”(《论语·先进》)故而可以认为个人层面的修身处世之道是社会层面治国之道的基础,也正是儒家修齐治平之意义所在。孔子人之“道”的意涵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仁”是人之“道”建立的基础,“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仁”也是一种高尚的道德情操,“夫仁者,已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其次,“礼”是作为人之“道”的外在道德约束,“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论语·雍也》)依此孔子提出了“正名”观:“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论语·子路》)孔子的正名是以《周礼》为依据,对君臣父子等与其所对应和应承担的社会义务与职责的规定,“礼”作为人之“道”的道德约束,只是它的一种外在形式,更重要的是“不能以礼让为国,如礼何”(《论语·里仁》)的意涵,这也是实现“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论语·季氏》)的基础。最后,在孔子看来,虽然以“道”作为人之最高追求,但是从他的人生境界“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论语·为政》)来看,理想中的最高人格是立于道而又超越道的,“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论语·述而》)“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正是这样一种由“道”至“艺”至“乐”的修身成人的方式,才使得“道”与“乐”相连。“游于艺”之“艺”朱熹解释为:“艺,则礼乐之文,射、御、书、数之法,皆至理所寓,而日用间不可阙者也。朝夕游焉,以博其义理之趣,则应务有余,而心亦无所放矣” (69) 。这也正是孔子由“技”入“道”的观点。六艺之中孔子突出了“乐”的作用,认为乐是最终阶段,而“乐”与“礼”同样都是以“仁”为基础的,“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论语·八佾》)孔子认为没有“仁”的品质就不会遵守“礼”,也不可能具有“乐”所蕴含的高尚道德情操,那“礼乐”又有何作用呢?“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论语·阳货》)所以“礼”与“乐”并不在于外在的形式,而在于“仁”。孔子也赋予诗、礼、乐不同的修身作用,刘宝楠注解,学诗可以修身,学礼可以立身,乐以治性,故能成性,成性亦修身也 (70) 。以“诗”和“礼”修身,再经由“乐”的修养便能实现修身成人。孟子在肯定孔子“仁也者,人也。合而言之,道也”(《孟子·尽心章句下》)的基础上又加以补充,进一步阐明如何才能达到仁义之道,“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孟子·公孙丑章句上》)孟子将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分别对应于仁义礼智的道德品质,并认为这些品质是人之本性所固有的。孟子认为通过“善养吾浩然之气”来进行人格修养,“充实之谓美,”充实着浩然之气的人格精神便是美,“善”与“美”的统一即具有“道”的人格精神之美。“乐者,圣人之所乐业,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身,其移风易俗,故先王导之以礼乐而民和睦。”(《乐论》)荀子提出了人性本恶的观点,但他强化了孔子“乐”的教化作用,认为乐可以将人之恶的本性引导向善,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

作为“八音之首”的琴,从“琴之为器”的角度来看,上古至殷商时期,琴是巫师祭祀时使用的“法器”;周代,琴成为对贵族阶级施以政治教化时的“礼器”;春秋至战国时期,随着琴在民间的流行,此时琴是人观照内心世界的“道器”,发扬了其乐教功能。“修诗以咏之,修礼以节之。”(《国语·晋语》)“君子之近琴瑟,以仪节也,非以慆心也。”(《左传·昭公元年》)此时,琴以载“道”的观念逐渐形成。汉代桓谭所著《新论》“琴道第十六” (71) 是“琴道”一词最早的出处,“琴之言禁也,君子守以自禁也” (72) 。琴是君子用以自守自禁之器。琴之为禁,到底禁什么?“琴,禁也。”(《说文解字》)“琴者,禁也,所以禁止淫邪,正人心也。” (73) “伏羲作琴,所以御邪僻防心淫,以修身理性及其天真也。” (74) “盖其声正而不乱,足以禁邪止淫也。” (75) “养君中和之正性,禁尔忿欲之邪心。”(《朱文公文集·紫阳琴铭》卷85)由此可见,“琴者,禁也”主要是禁音、禁欲以及琴人之禁等,突出代表了儒家的琴乐思想,认为琴乐首要的是教化功能,而非艺术功能,这也使得“琴之禁”观念通达至“琴道”思想。“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论语·八佾》)孔子认为韶乐尽美尽善,体现了儒家的乐论,“乐”以艺术美的形式表达了善的内涵的统一,即乐以修德和乐以制礼。从琴人之禁的琴之禁来看,不仅受“乐者,德之华”(《乐记·乐象篇》)的影响,对琴人的道德品性也有相应规定,正如《太古遗音》所言:“凡学琴,必须要有文章,能吟咏者;貌必要清,不能粗俗者;心必要有仁慈德义,能甘贫守志者;言必要有诚信,无浮华薄饰者” (76) 。此句强调琴人之德性,听琴者可以受“中正平和”之琴乐的熏陶,“以乐激善”,从而“去其气质之偏、物欲之蔽,以复其性,以尽其伦而后已焉。”(《朱文公文集》卷15)(https://www.daowen.com)

宋代文人事必言古,多有尚古基因,自欧阳修继唐代韩愈“古文运动”开启北宋诗文革新运动后,在这种复古思潮的引领下,儒家乐教与“三代之治”的政治理想被注入古琴中,从宋代著名书学理论家朱长文所著的我国第一部《琴史》可见,“道重于乐”是该本的最大特色,作者始终将“琴道”置于首位,作为“三代之音”遗存的古琴,与儒家圣贤紧密相连,也即治世的代表。苏轼具有深厚的崇古情结,他在《琴非雅声》一文中说:“世以琴为雅声,过矣,琴正古之郑卫耳。”他对当时的古琴音乐缺乏古之正声提出了批评,表达了自己对于琴为雅声、琴为古音的追求。在《舟中听大人弹琴》中,“自从郑卫乱雅乐,古器残缺世已忘”和“夜阑更请弹文王”也表达了他对于古代礼乐文明和雅正之声的尊崇。欧阳修在《国学试策三道》中说:“黄钟六律之音尚贱于末节,大武三王之事犹讥于未善,况鼓琴之末技,亡国之遗音,又乌足道哉!”可见他对待琴“技”与琴“道”也是秉持儒家对于琴的乐教功能的重视的观点,突出“琴道”导志和移人的乐教功能,对琴的音乐艺术之美不以为意,认为“琴之为技小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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