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与帝国
西部城市的“显贵天命”就是:无论推动者求助于地理决定论,或者推理气候对文明的影响,还是在北美地图上描绘人口分布假想圈,他们最终总是要回归命数一说。在推动者看来,自然与人口增长相结合,将产生一座大都市以领导大西部。这种共同的愿景使查尔斯·巴特勒与杰瑟普·司各特对芝加哥的未来有着相同的预言,尽管他们写作的时代相隔40年。虽然巴特勒早年预言的“大西部重要的站点”在司各特那里变换为“终极大城市”,但他们两人都确信西部的未来与其中心城市的前景密不可分。而且,撇开芝加哥不谈,所有其他推动者也都认同这一看法,毕竟他们所有人对所谓巨型城市的理解是一致的。历史上的成功城市可以追溯到古典时期,它们之所以在后人中享有持久的声名,就是因为具有显贵帝都的命数。司各特所谓的“至高无上的终极城市”将使整个北美——实际上,整个世界——都成为它的帝国,从而取得与古代名城相媲美的声名。
帝国的隐喻构成了推动者宏伟理论的绝对核心。对19世纪美国的爱国者来说,贝克莱主教(Bishop Berkeley)著名的一行诗,“向西,帝国踏上了自己的进程” (79) ,与其说是陈词滥调,还不如说是道咒语。按照流行的历史设想,帝国的出现是从东向西发展的,起点开始于亚洲的中国,然后依次经过“印度、伊朗、希腊、罗马、西班牙、英国”,最后美利坚帝国耸立在新世界。 (80) 帝国的发展顺序必然包含着城市的发展次序。因此,推动者在描述自己的居住地时,反复援引一大堆古代城市、城邦或遗址的名称,如巴比伦、底比斯、雅典、亚历山大港、迦太基、君士坦丁堡等,其中提及次数最多的地名是罗马。19世纪80年代,芝加哥的一名新闻记者写道:“在古代,条条大路通罗马;在现今,条条大路通芝加哥。” (81)
援引古代地名通常仅仅出于理论宣传上的夸耀,但也透露了推动者偏好宏伟壮丽的特大城市的心理。作家们描写芝加哥为“新世界未来的罗马”或者“铁路之城罗马”,正是希望用这个隐喻给他们的城市增添古代都市帝国的光辉。 (82) 而且,使用这种夸耀性的表述,还有另一个目的,就是让人知晓芝加哥已经超越它的中西部对手了。譬如,有一本1887年的芝加哥旅行手册,其封面展示了一幅关于赛车的漫画,标题就是“争夺霸权的伟大比赛”。比赛画面的背景是“世界大戏院”,其结构外形一眼就让人想起古罗马的圆形大剧场。画面显示,在较远的第三名的位置上,是一辆黑色马匹牵引的马车,驾车的是位稍胖的滑稽人物,标记作辛辛那提;在第二名的位置上,是一辆黑人驾驶的四匹黑马牵引的马车,车上树着一面旗帜,上书圣路易斯;在第一名的位置上,很容易就能看到一名白人驾驶着一辆车身标记着“进步”字样的马车,四匹白马牵引,自豪地打着芝加哥的旗帜。 (83) 如同古罗马战胜其古代对手那样,芝加哥最终也将击败其他的竞争对手。
这些典故还透露了另外的信息。如同新老帝国更替的历史进程,北美内陆的新兴城市也将超越欧洲和美国东部的老城市,越发宏伟壮观。当罗根·雷维斯写到“罗马鄙视野蛮人,而野蛮人征服罗马”时,他是想让读者明白,西部的兴起与帝国的衰落是东部地区应有的命运,尽管东部人一直不屑于西部的志向与抱负。随着他的论述不断深入,其观点也越来越有说服力。他最后的结论充满了帝国衰退与复兴的常见意象。他说道:
[文明]像飞行的鸵鸟,将沙子抛撒在身后的一切东西上。在完成其循环飞行之前的很早时期,在今天的波士顿、费城、纽约等地可以看到伤感的旅行者(后来都迁居到了太平洋东海岸生机勃勃的城市),他们在溶溶的月光下默默祈祷,陪伴他们的是忧郁的猫头鹰,周遭呈现的是西半球的雅典、迦太基和巴比伦的遗迹的意象。 (84)
当纽约与其他东部城市成为废墟的时候,雷维斯心中的圣路易斯会是什么样子呢?我们永远无法了解。不过,圣弗朗西斯科很明显会产生美国的吉本(Edward Gibbon) (85) 。诸如上面那样的段落似乎颇为可笑,推动者自己可能也并没有太当回事。然而,对于通过古代文明史诗般的镜头来看待美国历史,或者想象在不太远的将来,圣路易斯或芝加哥的宏伟辉煌堪比古罗马,推动者绝不会认为其愚蠢可笑。可以说,不相信就是怀疑,是对美国自身显贵命运的怀疑。
在美国推动者看来,伦敦继承了古罗马的王位,是世界帝国的当下所在地。不过,他们还相信纽约很快就会为它自己赢得那个称号。 (86) 许多人认为,创造下一座帝国都市的最重要因素将是北美的西部贸易;而且,纽约成为首善之区凭借的也是这些贸易。 (87) 奥尔巴尼市(Albany)的一名报社编辑预测说,“由那种贸易支撑的城市永远也不会凋零……[它]肯定会大大超越亚历山大港和底比斯” (88) 。纽约通过开挖伊利运河使自己成为大西部的大都市,因此也赢得了“帝国城”的别称。有位观察者写道:“如果甩掉西部,美国的大西洋沿岸就没有城市会成为‘帝国’。” (89)
西部推动者从理论上推断,一座新兴的“中心城市”最终将作为国内商业的主要力量出现在西部大地,从而质疑纽约霸权的持久性。但是,鲜有人预料到帝国城市循环圈的下一阶段出现在19世纪。芝加哥的推动者虽然很快将自己的城市比作古罗马,但在书写纽约的时候通常也是极其慎重小心的。确实,在预测芝加哥未来的首善地位时,他们一般根本不提及东部大都市。或许,运用典故是一种颇好的暗示方法,否则表述方式就可能显得粗暴、愚蠢。确实,如果古罗马经历了兴衰,纽约当然也可能如此,但是没有必要说得那么直白。几千年之后,在数千英里之外的地方看历史上帝国的更替,更为可靠,也最容易相信其更替形式。 (90)
推动者言说中经常出现的帝国隐喻,无论是用于书写纽约还是芝加哥,都将乡村描述为促使大都市成为帝国的“支流”或“朝贡地” (91) 。1857年,《芝加哥杂志》(Chicago Magazine)报道,据估计有“70万平方英里的西部土地”已是或即将是芝加哥的“部分支流”。 (92) “支流”这个词语让人联想起大河的意象,大河将许许多多支流的水量集中在河口。循着这种思路阅读,支流也使人想到有关自然优势的学说。 (93) 不过,帝国隐喻还表明,乡村提供资源给芝加哥,就如同高卢曾经向古罗马纳贡。记者詹姆斯·帕顿(James Parton)1867年到过芝加哥之后如此描述,“与芝加哥联系便捷的每英亩土地都必须永远地向其进贡” (94) 。像古罗马一样,芝加哥未来帝国的形成,也将源于周边地区的财富流进其金库。大多数书写芝加哥的人迟早会使用这样的语言。(https://www.daowen.com)
帝国隐喻描写了帝都的寄生性质,帝都不仅强行实施统治,还强迫殖民地进贡。因此,有人可能认为,忠实的共和主义者将不会使用相关的隐喻。不过,推动者似乎从未为此事困扰过。其实,即使美国人信仰的共和民主与推动者喜爱的帝国隐喻之间有冲突,当时也很少有人注意到。相反,推动者普遍接受共同的美国理念,即自由贸易将与开明的民主政府一道创造一个辽阔的帝国,那里不存在臣民,只有公民。至少在理论上,人们是自由地加入共和国的,也同样自由地与大都市进行商业贸易。美国的城市并非依靠国家的专制力量,而是通过商业力量发展壮大。商业是一条帝国的税捐手段永远也不能形成的双行道,因此美国的城市与乡村无须复制它们之间古老的敌意。而且,推动者脑海中呈现的帝国命运也是以没有剥削压榨为预设前提的。就这样,威廉·吉尔平代表美国众多的“帝国”——“我们大陆地理之帝国”“我们自由人民之帝国”“美国政治、社会、宗教与工业之帝国”——展开激烈的论辩,然后宣告它们以“相互一致、自给自足、无限扩张、永远的乐观、永恒的生命”的方式和解。 (95)
吉尔平的言辞比其他人更为激情洋溢与夸张。不过,大多数推动者与大多数19世纪的美国人一样,都竭力想剥除帝国的危险内涵,仅留下其史诗般的辉煌。美利坚共和国的中心城市是通过商业贸易而非军事武力获得其地位的,因此它没有必要倚权仗势,这样就能避开注定古罗马没落的道德腐败。印第安人也许不同意美国人没有经过暴力就建造了帝国的看法,但实际上,推动者在描述美国的帝国前景时,根本没有考虑过印第安人。1846年,辛辛那提的詹姆斯·霍尔(James Hall)称商业是“最强势的征服者,比打着旗号的军队还强大”,依靠商业的力量,“广大的地区”被“侵袭与制服”。他说,美国享有独特命运的证据是“穷兵黩武的君王的武力争霸不见了……相反,商业民族仅运用和平的手段就建立了帝国,其幅员之广、财富之多,哪怕是拿破仑的野心都可以满足” (96) 。理论如此传播,这种形式的征服就以双赢的纽带在全国扩展了利益范围,因为双赢的纽带以自由贸易和自由民主将帝国的所有部分连接起来。
将美国看作商业帝国使得推动者与其他的人认为,“贡品”在全国各地的流通使所有地区都富饶起来,任何地区都不会因此贫困。城市与农村地区的发展开放了市场,从而促使二者走向繁荣。确实,通过农村的“进贡”,芝加哥这样的城市才得以发展,但是农村与城市之间的贸易交流绝不是零和博弈。毕竟,如果农村地区不能成为向大都市纳贡的支流,它们也会因为没有市场而凋萎。在这样的情况下,商业“征服”给征服者与被征服者都带来了满意的结果。
关于芝加哥与其他城市竞争者之间的关系,芝加哥推动者提出了如下似曾相识的观点。他们认为,芝加哥的财富与卓越是由大自然保障的,因此它不必与其他西部城市竞争。 (97) 事实上,他们希望芝加哥广袤腹地的所有地区都能享有发展的成果,因为只有实现了普遍的繁荣,芝加哥才能真正地受益。其主要推动者约翰·赖特在1869年宣布芝加哥的箴言应该是“彼此共存”时,就表达了这样的看法。他说:
[芝加哥]绝不是垄断者。她不愿看到湖边或河畔的其他城市像星星一样减少,只留下她这么一个光芒万丈的太阳。相反,她欣喜有这样的事实:我们构建的不是一个普通的国家,而是一座由自由、独立和主权的领地组成的星群,星群本身往往又会创造出众多的中心;与此同时,大自然在其万千英里的广阔流域中已经为诸多的伟大城市指定了地址。因为芝加哥肯定是最主要的城市,她的兴趣与抱负使其在自己的区域内应该还拥有几个主要的城市。 (98)
威廉·布罗斯也提出了类似的看法。他表示,密尔沃基、圣路易斯、丹佛等各种类型的城市在试图与芝加哥竞争时曲解了自己的最大利益所在。芝加哥的“天性中没有一丝嫉妒”,因而她促使那些城市最大限度地提高自身。他笑着说:“祝福你,朋友!你越成功,对芝加哥的繁荣昌盛作出的贡献就越多。” (99)
其他城市的推动者可能对芝加哥自以为高人一等很是愤怒,但还是非常认同布罗斯关于大都市帝国的见解,只是在“最主要”城市的评定上看法不同。 (100) 所有人都相信大西部会作为商业统治集团崛起,农村是其基础,往上依次是村镇与城市,最顶端是中心大都市——它既是地区持续繁荣的原因,也是其结果,还是其象征。推动者最喜欢用“商业中心”(emporium)这个词语来称呼中心城市,意即因商业贸易而繁荣的“巨型集市”。虽然该词语与另一个神秘的词汇“帝国”(empire)并非同源词,但看起来相似的词根无论如何还是让人不禁联想起帝国来。 (101) 到19世纪末,芝加哥已经成为美国第二大城市,人口有150多万,这时候,那些曾经顽固地支持其他城市的人们也不得不承认,芝加哥可能具有成为大西部大都市的特殊权利。此时,在这个曾经长满野蒜的地方,美国的城市帝国看上去几乎已经成功建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