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核心素养
石宇
《语文课程标准(2022年版)》将语文核心素养带到了大众的面前。从素养到语文素养再到语文核心素养,这一系列的变化,体现出时代对学生要求的改变。
一、素养
中国是礼仪之邦,古往今来,从平日的衣着打扮到道德修行、文化修养、一举一动,都牵涉着“素养”两字。“素养”是什么?顾名思义,“素养”就是平日里的修养,也指“学识、造诣、技艺、才干、品格”等方面的基本状况。
(一)素养的概念
在《新华字典》中,“素养”一词的释义为“平素的修习涵养”;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的释义为“平日的修养”。从释义我们可以看出,素养是在日常的修习中形成的,它不是通过一次学习、一次实践一蹴而就的,它是长期的系统的训练和实践的结果。
“素养”(dispositions)一词可能有多种表述,如:意向(inclination)、心态(mindset)、趋势(tendency)、习性(propensity)、偏爱(predilection)、倾向(proneness)、习惯(habit)、特点(characteristic)、爱好(penchant)、能力(capability)、潜力(potential)、冲动(urge)、亲和力(affinity)、感情(affection)、倾向(aptness)、喜好(leaning)、嗜好(proclivity),等等。由此可见,素养不单单指某一方面的能力,更多地体现为个体的综合能力。
(二)素养的分类
简单来说,素养是指一个人所具备的知识、技能、能力、品德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是一个人综合发展的体现。具体来说,素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文化素养:指一个人所具备的文化知识和文化修养。这包括语言文字、历史、文学、艺术、哲学等方面的知识,以及对文化的欣赏和理解能力。
科学素养:指一个人所具备的科学知识和科学思维能力。这包括对科学原理和方法的了解,以及运用科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技能素养:指一个人所具备的各种实用技能。这包括生活技能、职业技能、体育技能等。
社交素养:指一个人在社交中的表现和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这包括人际交往、沟通、合作、领导等方面的能力。
人格素养:指一个人的品德和道德修养。这包括正直、诚信、勇气、责任感等品质。
这些方面互相关联,相互促进,形成了一个人的综合素质。一个具有全面素养的人,不仅有广博的知识、扎实的技能,还有健康的身体、优秀的品格和出色的人际关系处理能力。同时,综合素质的提高需要长期的积累和不断的实践。只有不断地学习和实践,个体才能不断提升自己的素养水平,成为一个全面发展的人。
由此可见,素养的含义十分宽泛,包含的内容也十分丰富。聚焦到学生语文能力的提升与发展上,语文素养便应运而生了。
二、语文素养
《语文课程标准(2022年版)》指出,“语文课程应致力于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与发展”,语文课程“必须面向全体学生,使学生获得基本的语文素养”。《语文课程标准(2022年版)》明确提出了“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这一目标理念,并把它置于四条基本理念之首,这是不同寻常的。何谓素养?素,有“向来”之意。故“素养”,一般指平时的修养和训练。由此观之,语文素养的含义,也就是对语文有长久的修养和训练之意。“语文素养的形成和发展是一个无止境的过程。它既不以入学之时为起点,也不以毕业之日为终结。语文素养的不断提升将伴随人的终身学习过程,并作为可持续发展的有后劲的学习动力,将在一个人的终身学习中发挥作用。”
近年来国内学者对语文素养的内涵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主要是以课程标准为出发点和依据对语文素养来进行界定,所界定的语文素养是语文课程的语文素养三维目标的整合或细化。
从语文素养三维目标的细化上来说,巢宗祺认为:“语文素养包括字词句篇的积累,语感,思维品质,语文学习方法和习惯,识字写字、阅读、写作和口语交际的能力,文化品位,审美情趣,知识视野,情感态度,思维理念,语文能力涵盖于其中。”齐文辉认为,语文素养“是小学生在言语实践中逐步养成的,以运用语文能力为核心,是语文知识(汉语拼音知识、词汇知识、句法知识、篇章知识、修辞知识、文学知识)、语文能力(阅读、写作、口语交际、语文思维、语感)、语言积累、语文学习方法、语文情意(培养小学生热爱祖国、语文的思想感情、文化品位、审美情趣)的相互融合”[1]。
从语文素养三维目标的整合上来说,雷实认为:“简单地说,语文素养是指学生在语文方面表现出的比较稳定的、最基本的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学识、能力、技艺和情感态度价值观,融合了语文课程的整体目标追求。”[2]曹明海认为:“语文素养是通过长久的语文训练和修养而使学生在语文修养方面表现出来的基本的、稳定的、符合时代发展需求的知识、能力、技艺以及情感态度价值观等。”[3]总体来说,语文素养内涵丰富,涵盖了三维目标的要求。
同时,也有学者从学习心理学角度来阐释语文素养。如王小明直接以加涅的五种学习结果分类理论来阐释语文素养,认为“语文素养由语文知识、语文认知策略、语文智慧技能、语文动作技能和语文情感与态度五个方面组成”[4]。周庆元教授则指出:“语文素养内涵丰富,是语文知识、语文能力、一般智力、社会文化常识以及感情意志与个性五个方面的有机复合体,其中语文知识和语文能力居于主干地位。”[5]谭文绮则提出:“语文素养是一个由多种因素组成的以‘语文品质’为核心动力的运动系统。”[6]这类从学习心理学角度对语文素养的内涵进行的界定,体现了语文素养是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的综合,是一个综合性、系统性的概念。
三、语文核心素养
2014年,在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中首次提出了核心素养的概念。核心素养以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为核心,分为文化基础、自主发展、社会参与三个方面。
结合语文学科的特点,华东师范大学教育科学院教授倪文锦认为,语文学科素养应包括语言理解与运用、思维发展与提升、审美发现与鉴赏、文化传承与发展等主要内容。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征。语文是学生学好其他课程的基础,也是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的基础。我们的教育者,尤其是语文教师,应积极培养学生的语文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阅读能力、写作能力及口语交际能力。
在《基于学生核心素养的语文学科能力研究》一书中则提道:“语文核心素养是学生面对具体的现实生活情境时,在分析情境,发现问题,提出解决方法,解决问题,交流结果的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综合品质,是学生个体解决语言文学领域和现实生活问题时所需的语文学科关键能力和必备品格。”[7]
《语文课程标准(2022年版)》明确提出了“语文核心素养”的概念。核心素养,是课程性质的基础;核心素养,是课程理念的抓手;核心素养,更是确定课程目标的基石。
(一)核心素养的概念
《语文课程标准(2022年版)》指出:核心素养是学生通过课程学习逐步形成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是课程育人价值的集中体现。
简言之,核心素养由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组成。这是对《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所提出的“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延续与升级。而对于语文课程而言,核心素养难以运用精准化的量表进行刻画和描述。《语文课程标准(2022年版)》如此定位“语文核心素养”:义务教育语文课程培养的核心素养,是学生在积极的语文实践活动中积累、建构并在真实的语言运用情境中表现出来的。(https://www.daowen.com)
(二)语文核心素养的培养
我想,要培养学生的语文核心素养,一要重视“积累”;二要重视“建构”;三是要重视“表现”。
素养不能一蹴而就,需要一个过程。任何指望通过一篇课文、一节课、一个活动,就试图实现素养拔节的愿望,最终都会成为一种不可能实现的奢望。唯有聚沙成塔、积少成多,素养才能在点滴“积累”中形成。此为“积累”。
建构一词,原本是一个建筑学概念,指建筑起一种构造,现在广泛运用于文化社科领域,可以衍生为全方位、多角度、深层地建立联系。
语文核心素养,以“建构”的方式形成,传递了两层意思:其一,素养是一个复杂体系。语文核心素养,不是单线条、单维度的目标。不同的建构维度,可以形成不同的目标,比如:必备的语文知识、关键的语文能力;丰富的语文策略、良好的语文习惯等。新课标则将“语文核心素养”划分为四大维度:语言运用、思维能力、审美创造、文化自信。这些维度,绝不是各自割裂的平行线,而应该彼此交缠,相互融合,你中有我,我中与你。因此,语文核心素养的“建构”,需要全方位、立体化、深层次地从不同维度形成发展聚合力,源源不断地为素养发展助力。
其二,素养形成需要主动吸收内化。“建构”一词的主动性,藏得深,容易忽略,但其裹挟的自主性气质,是无论如何都掩藏不了的。将“建构”与“灌输”或者“告知”进行对比,蕴藏其中的自主性就显得尤为明显了。这就意味着,发展核心素养,不能生硬告知、不能机械训练,更不能粗暴灌输,而要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思维和主观能动性,找准新知与旧知的连接点,将旧知的触角伸向新知,并最终将新知贮存在思维深处,更重要的是将新知与旧知融通起来,成为交融化、体系化的一分子。我们认为,这个过程才是真正的“建构”。用“建构”的视角,审视语文核心素养的不同维度,这种主动性则更加展露无遗。具体来说:
文化自信——
需要经历认同坚信、热爱渴望、继承弘扬、关注参与和了解借鉴的历程。这不是依靠训练、告知和灌输所能达成的。只有激发学生的主动性思维,才能让学生真正地理解文化、继承文化,形成开阔的文化视野和丰厚的文化底蕴。
语言运用——
语言运用是语文课程的本体性任务。
作为核心素养的重要维度,学生对语言的运用,不能依赖于教师“手把手”地教学。对于一个不会使用筷子吃饭的孩子来说,父母讲再多的知识、方法、要领,根本无济于事。即便孩子对所有的操作方法烂熟于心,也无法学会用筷子吃饭。只有让孩子主动试,在实践中蓄积经验,在失败中总结教训,最终才能转化成为能力。
对于素养而言,“建构”就需要主动悦纳他人的表达智慧,与自己的经验形成整体;需要面对全新情境,主动、及时、精准调配自己积累的方法,并在实践操作的过程中反刍,使能力提升,进而升级为素养。
思维能力——
语言是思维的载体。思维,源自生命个体内在意识的运作,具有典型的主动性特征。义务教育阶段,语文课程的思维包含了五大特性,都需要学生主动性的加持:
主动出击,历练思维的“敏捷性”;
左右逢源,历练思维的“灵活性”;
挖地三尺,历练思维的“深刻性”;
无中生有,历练思维的“独创性”;
思辨判断,历练思维的“批判性”。
所以,思维的运作和发展,不是靠外力带动,而源自学生内心的本真需要。只有从内在发力,思维才能带动其他维度发展。
审美创造——
首先要“审”,然后才能“创造”。当美来临时,主动敞开胸怀,拥抱它,并借助语言文字“感受美”;能从被人忽略或不易觉察的现象中,看到不同寻常的美;最终“发现美”;用文字的方式来描述美,甚至是想象、再现式地“创造美”。从感受美,到发现美,直至表现美、创造美,只有在“建构”中才能得以实现。
“建构”核心素养,需要经历感知、内化和外显的过程。从这个角度来看,“表现”的状态,可以是基于理解的感知,可以是基于积累的内化,当然也可以是基于运用的外显。由此梳理,在活动中“积累”,在探究中“建构”,在情境中“表现”。语文核心素养的培养之道,须是如此。
(三)四大核心素养之间的关系
新课标里的四大核心素养是对三维目标的总结与升华。四大核心素养之间是什么关系呢?有学者认为,它们既不是简单的叠加关系,也不是简单的交叉关系,也不是简单的主次关系,更不是简单的平等关系。有人认为,既然四者没有主次,那么就应该同样重要,于是在教学里平均用力,有的课会大搞“语言运用”,有的课会大搞“思维发展”,有的课会大搞“审美创造”,有的课会大搞“文化自信”。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似乎有一定道理。但我们以为,这仍然是对四个素养关系肤浅的理解。我们认为,四大核心素养应该是以“语言运用”为基础的相融共生的关系。
为什么说应该是以“语言运用”为基础呢?因为,语言建构与运用是语文核心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语文素养整体结构的基础层面。在语文课程中,学生语文运用能力的形成、思维品质与审美品质的发展、文化的传承与理解,都是以语言的建构与运用为基础,并在学生个体语言经验的建构过程中得以实现的。从新课标对四个素养的描述中也很容易看出,“语言建构与运用”是四个核心素养相融共生的基础。新课标指出:“语文素养是学生在积极的语言实践活动中积累与构建起来,并在真实的语言运用情境中表现出来的语言能力及其品质;是学生在语文学习中获得的语言知识与语言能力,思维方法和思维品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综合体现。”“在积极的语言实践活动中积累与构建起来”,“在真实的语言运用情境中表现出来”,“在语文学习中获得”,这样的限制性表述,很清楚地强调了,在四个核心素养中,“语言运用”是基础,其他三个核心素养都必须在“语言运用”实现的过程中得以实现。
新课标在具体表述四个核心素养中的其他三个核心素养时分别是这样表述的:“思维能力是指学生在语文学习过程中的联想想象、分析比较、归纳判断等认知表现,主要包括直觉思维、形象思维、逻辑思维、辩证思维和创造思维。”“审美创造是指学生在通过感受、理解、欣赏、评价语言文字及作品,获得较为丰富的审美经验,具有初步的感受美、发现美和运用语言文字表现美、创造美的能力。”文化自信是指“通过语文学习,热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热爱中华文化,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关注和参与当代文化生活。初步了解和借鉴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比较开阔的文化视野和一定的文化底蕴。”
由此可见,语文核心素养中的“思维能力”“审美创造”“文化自信”,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思维发展与提升”“审美鉴赏与创造”“文化传承与理解”,而是融合在语言建构与运用过程之中的,语文学习过程和语言运用过程是提高“思维发展与提升”“审美鉴赏与创造”和“文化传承与理解”三个核心素养的必然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