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委(教育部)推荐示范教材

二、教委( 教育部)推荐示范教材

“加强教材建设,是保证和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环节和一项基础性工作。”[5]促进教材建设的统一规范,加强对高校思政课教材编写、出版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劳动和人力物力的浪费,切实保证教材的质量,避免教材源出复杂、质量参差不齐,是改革开放后思政课建设始终如一的目标和努力方向。1980年,中央书记处召开了四次会议讨论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提出“由中央直接抓高校政治课教材”[6]。20世纪80年代中期正在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改革,而“编写较高水平的新教材,是改革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课教学的中心环节”[7]。中央成立全国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课教材编审委员会,加强对教材事权的统一管理,提出适当组织全国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师的力量在开展科学研究的基础上,“编写出几套理、工、农、医和文科等不同类型院校使用的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教材”[8],同时动员和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加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单位和实际工作部门的通力合作[9]

1988年4月,国家教育委员会专门出台《关于编写出版普通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公共课)教材的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10],初步形成了教材的二级建设和管理体制:

第一,由国家教委政教司统一规划管理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所需教材的编写和出版审批工作。

第二,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全国通用教材,仅限国家教委直接组织编写、审定的教材和由国家教委向全国推荐使用的教材。任何部门和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禁止选用全国通用教材、强制使用指定的某种教材。

第三,地方教材的编写和出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领导部门组织、指导和审批。审批的原则是:首先,确有急需或者新编教材确有特色;其次,编写力量强,能够保证质量;最后,编写教材的组织工作、审定工作、出版条件即所需经费都有保证。每门课程的教材限编一本,并选择质量较高的向国家教委推荐。

第四,高校也可以组织力量(包括校内外教师)编写的有较高质量和较好教学效果的讲义、教程,经学校领导批准,可注明“校内教材”,在本校印发使用和在校际交流中使用。

第五,原则上不以跨地区或按系统几校联合编写的方式进行教材编写工作。这些教材原则上均作为各地教材、校内教材或校际交流教材使用,各高校在选用时,必须注重教材的质量及适用性。

1988年秋,国家教委组织编写了“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课教材、“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教材,以及《中国革命史课阅读材料汇编》,作为选用教材。总体而言,这一时期的思政课教材呈现多元化的特点,包括全国通用教材、地方教材以及校内教材。同时,教材编写逐渐规范统一,质量也有较大的提高,但是依然存在“过于分散及质量不高”的特点。因此这个时期强调在教材的编写、审定、出版和使用的管理上逐渐提高准入门槛,建立健全退出机制,有政治性问题或质量低下的教材不能继续使用;“对现有各种教材应组织人力进行检查清理,对质量较差的教材应明令停止使用”;对质量较好的教材,要继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同时优化存量,扩大增量;对现有课程的教学大纲和统编教材进行修订,“组织编写尚未统编的教材,以及逐步组织编写供教师使用的带有指导性和资料性的教学参考书和资料书”[11]

思想品德类课程设置之初,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的教材建设是分别进行、分别规定,如国家教育委员会分别于1988年4月印发了《关于编写出版普通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公共课)教材的暂行管理办法》和1992年7月印发的《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程教材建设的管理的意见》,随着“98方案”的施行,为了保证教学改革、课程建设等的顺利进行,对于“两课”教材的建设进行了整合。1998年8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公共课)教材建设及管理问题的通知》提出,统筹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两类课程的教材建设,确定实施教学的中央和地方二级(教育部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建设和管理体制:教育部负责制定和颁布教学大纲和教学基本要求,编写全国通用教材(即由教育部直接组织编写、审定示范性教材和经过教育部评审后向全国推荐教材);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可以自主组织编写适应本地区需要、供本地区选用的教材(每门课程限编一本教材),但不得限制高校选用全国推荐教材的自主权或指令高校使用本地教材。各校教师自行编写或部分院校教师协作编写教材,虽然其中也不乏上乘之作,但也容易造成大量的重复性劳动,存在编写过于分散及质量不均衡的现象。因此,这个时期强调各高校原则上不再自编教材,因教学改革需要编写的,不得公开出版、上市销售[12]

教材建设事权的相对统一能够保证教学质量的提升,进而保证教学目标的实现。同时这个时期学科建设迈上一个新台阶:199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与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建设隶属于法学门类政治学一级学科下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二级学科,并作为重点学科加以建设,不仅为课程教学提供了深层次的学术支撑,也为师资培养和教材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学科平台,学科的支撑能够保证教材的政治性、思想性和现实针对性,科学地确定教学内容,对学生普遍关心的问题作出有说服力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