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智体美劳的人才培养目标
自古以来,中国就重视德才兼备的人才标准,习近平总书记也强调“德才兼备,方堪重任”。新中国成立后,人才的培养目标始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并逐步发展完善:1953年中共中央提出“三好”的方针,从1954年开始,学校开始进行“三好学生”的评选,“三好”是指思想品德好,学习好,身体好,蕴含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培养目标。1957年,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指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1985年,全国共青团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的青年思想政治工作,在四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培养和造就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共产主义新人。1986年,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规定了培养“四有新人”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也体现了德育为先的价值理念。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条明确规定:“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成为我国教育方针明确规定的培养目标。2015年12月,《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条“全面发展”的界定增加了一个“美”字,表述为“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2018年9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中提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将“劳育”纳入全面发展的要求,成为教育培养体系的重要构成部分。“劳育”首先是劳动观念的教育、劳动精神的培育,其次是劳动知识、劳动技能的教育和劳动能力的培养。(https://www.daowen.com)
新中国成立后,对人的全面发展的要求是逐渐拓展深化的。而在人的全面发展中,德育始终是首位,所谓“业务学习像磨刀,政治学习是要知道刀为谁用和为什么用”[8]。正确的政治站位能够引导学生在纷繁复杂的社会思潮和社会事件中,作出正确的价值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