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研究生教育质量测评体系中的高校自我评价

第四节 体育学研究生教育质量测评体系中的高校自我评价

高校自我评价是高校内部自行组织实施的评价,是对高校教育活动进行自我调节与自我完善的重要手段。2012年4月,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高校自我评估,健全校内质量保障体系”[32]。2013年印发的《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及其后出台的一系列配套文件,要求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将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重心下移到学位授予单位,学位授予单位也要将质量保证的重心下移到各院系和导师,以研究生和导师为核心,从研究生教育基本活动入手,激发学生和导师的活力[33]。2014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把“构建以学位授予单位质量保证为基础,教育行政部门监管为引导,学术组织、行业部门和社会机构积极参与的内部质量保证和外部质量监督体系”作为建设的基本目标,推动研究生培养单位建立常态化的自我评估制度,要求“明确学位授予单位第一主体的职责,增强质量自律,培育质量文化”[34]。可见,完善高校自我评价体系成为新时期国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目标和任务。体育学研究生教育作为研究生教育的组成部分,也应遵循和顺应这一改革趋势,逐步建立健全适合体育学研究生教育特点的高校自我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