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1 竣工决算
2025年09月26日
12.4.1 竣工决算
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是指所有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在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编制的竣工决算报告。竣工决算是以实物数量和货币指标为计量单位,综合反映竣工项目从筹建开始到项目竣工交付使用为止的全部建设费用、建设成果和财务情况的总结性文件,是竣工验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
12.4.1.1 竣工决算的编制程序竣工决算的编制
一般应在已编制好的工程竣工图表文件,并经交工验收各标段达到合格以上的工程时,才能进行竣工决算的编制工作,其编制程序如下。
(1)熟悉竣工图表资料,核对已结算的工程量,图与现场、图与表要三对口,以及各种工程量的计算方法是否符合合同文件的规定,竣工图表资料是否符合国家《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DA/T28—2018)的要求。
(2)审查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索赔的处理是否有不符合规定之处,签证手续是否齐全。
(3)审查竣工结算是否与竣工图表资料、合同文件相符。
(4)统计汇总设计和实际完成的主要工程量,以及水泥、钢材、木材等数量。
(5)摘取各种实物量、财务数据等资料,填入各种相应的竣工决算表内,编制竣工平面图和竣工决算说明书。
12.4.1.2 竣工决算报告的组成
(1)竣工决算报告的封面、目录。
(2)竣工工程平面示意图。竣工平面示意图按经过施工实际修改后的工程设计平面图绘制。
(3)竣工决算报告说明书。包括工程项目概况及评价,工程建设过程及管理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及经验教训,投资支出及财务管理的基本情况,工程存在的问题及需要解决的问题。
(4)竣工决算表格。第一部分为工程概况表等专用表格,第二部分为通用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