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精神的偏见
在大西洋的彼岸,人们经常表达这样一种情感:“无论祖国是对还是错,都应热爱祖国。”如果我没有记错,几年前有人在我们的下议院里表达了同样的情感。他对“哲学激进派”这一称呼感到高兴,至少曾经感到高兴。
无论谁怀有这样的情感,他都没有科学研究社会现象所必需的平静心态。必须撇开个人及国家利益来观察事物,这样才可能就人类普遍活动的过程作出均衡的判断,而那些判断就形成了社会学。要认识到这一点,只需要举一个与我们关系远的例子。如果问一问土著部落的成员是如何看待席卷他们的文明潮流的,问一问北美印第安人是如何评述白人在他们领土上的扩展的,或古不列颠人是如何看待使自己丢失英格兰的外来侵略行为的,那么就会清楚地发现:从本国以外的角度来看,某些事件是向高级生活发展的过程;而若从本国角度来看,那些事件则似乎是有百害而无一利。我们已认识到这个真理,因为很容易从这些例子中看出来;还应认识到:应消除爱国精神的偏见,把我们的社会看作是众多社会中的一个,而那些社会有自己的历史与未来,有的也许比我们更有理由得到地球的遗产——只有这样,我们才会认识到那些与特定国家或民族无关的社会学真理。
我们要这样消除偏见是极其困难的。这是因为存在我们刚刚看到的爱国精神,也是因为有产生政治从属关系的情感——社会的存在就意味这种情况占据主导。这两种情感共同产生社会凝聚力,而没有社会凝聚力就不可能进行合作与组织。如果组成单位对组成的整体没有感情,那么就不可能形成民族。事实上,可以说:有些人对自己的社会感情比较淡漠,因此不能为社会作出适当的牺牲;而通过不断消灭这样的人,那种感情就逐渐加深了。这里我们又一次注意到:公民由于融于民族当中,就在很大程度上不得不发展有利于民族生存的情感与观点;如果普遍结果不是这样,民族就无法生存了。这样社会科学又面临一个障碍。我们必须考虑到判断时因爱国精神而出现的偏差。
爱国精神相对于国家,犹如利己主义相对于个人——事实上有相同的根源,既有各种好处,又有各种坏处。对自己社会的评判,是对自己评判的体现;坚持本社会的权利,也就是间接坚持自己作为社会一员而具有的权利。公民对本国成就而感到骄傲,也就是因为自己属于能够取得那项成就的国家而骄傲:属于这样一个国家,这暗示他身上存在所表现出超常的特性。他因本国遭受侵略而愤怒时,也是因为本国受侵害、自己也将受侵害而愤怒。
我们刚刚认识到,适当改变的利己主义是十分重要的;同样,我们现在可能会认识到,适当改变的爱国精神也是十分重要的。过分关心自己导致两类恶果:由于不恰当地坚持个人权利,导致侵害与敌对行为;由于不恰当地认识个人力量,使人枉费心机,导致悲惨结局。过分忽视自己则导致两类相反的恶果:由于不坚持个人权利,招致他人侵犯,使他人变得自私;由于不足够重视个人力量,结果得不到能够获得的好处。爱国精神也是如此。过分的爱国精神使国家变得具有侵略性,变得自负。如果爱国精神太淡薄,那么人们就不大可能坚持国家的权利,就会受到别国的侵害;而且人们会低估国家的力量与体制,这就会阻碍人们努力工作取得进步。
我们这里关心的是,爱国之情对观点(而不是行为)的影响。过分的利己主义使一个人错误地认识自己与他人,而使他对人性及人的行为作出错误的结论;同样,过分的爱国主义使一个人错误地认识自己的社会及其他社会。而使他对社会的特性与行为作出错误的结论。相反的极端情况产生相反的错误,但这样的错误比较少见,而且危害也小得多。
群体意识在许多方面表现得不如个人意识成熟,我们这里遇到的是其中一个方面。这是因为,无论在哪里,过分的利己主义都被看作是缺点,但过分的爱国精神在哪都不被看作是缺点。如果一个人认识到自己行为有错误、能力有缺陷,那么他的品行就被认为是值得称赞的;但若认为本国对他国的行为有失公道,那么他就会被指责为不爱国。在绝大多数公民看来,替与我们不和的民族的行为辩解,就像是背叛祖国;他们用有关鸟与巢来进行令人不快的比喻,意在谴责那些认为做错事的是本民族而不是与自己不和的民族的人。他们的行为表明,形成爱国精神的、本能的利己主义不受限制地占据了主导——他们认为,放纵这种感情不应受到指责;不仅如此,他们认为,应受指责的是那些约束这种感情的人,那些试图弄清双方可能发表的见解的人。那么请注意,这种爱国主义的偏见这样使我们对国际间的行为作出错误的判断,必定使我们对其他社会的特性作出严重错误的判断,从而使社会学的结论出现偏差。
我们必须提防这种偏见,因此让我们举几个例子说明这种偏见产生的错误。
我们认为极其低等的民族会瞧不起我们自己,这样一个例子最能清楚地说明过高评价本民族可能导致对其他民族有什么样的错误认识。下面一个黑人部落的事情就是这样一个例子:
“他们偷偷说话来消磨时光,‘白人是个老猴子’。非洲人会这样谈论欧洲人,‘他长得有人样’,回答经常是‘不,不像’……白种人怀疑闪米特人是否具有人性,而后者以同样的方式回敬前者。”〔1〕
这个例子全然不同于通常犯的错误,所以对我们没有指导意义,会有人这样想吗?要认识到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需要看一看几十年前流行的法国人漫画,或者回忆一下当时有关法语与英语相对优势的流行说法。回想起这些事情之后,人们会相信,我们称为爱国精神的本能的自尊,已在我们自己当中产生了十分突出的扭曲作用。即使是现在,还有各种观点无法从事实中得到验证——例如关于人的美貌的观点。偏见在受到直接观察制约时若造成判断失误,那么在无法受到直接观察制约时会使判断出现更严重的失误。这一点是无须证明的。国际间对抗的全部历史向我们表明:这种偏见产生多么严重的错误,既表现在双方对各自首领的相反评价,也表现在双方对他们所作所为的相反评价。下面举一个例子:
“有关华莱士最初出人头地时他是什么样的人,文献记载相互矛盾,令人不知所措。独立战争后他的国家的编年史家说,他最宽宏大量、最英勇无畏。而在同时代英国编年史家看来,他是个为非作歹的恶棍,他破坏了社会的安宁,违反了所有法律与社会义务,而且还是个盗贼——当时有许多盗贼与强盗出没于苏格兰,他就是其中一伙的头子。”〔2〕
每场战争的记载都表明,人们对名人有这样相反的、错误的认识,对这些名人所属的民族的行为也有相反的、错误的认识。例如在我们社会当中,新教教徒只记得罗马天主教的残暴行为,而罗马天主教教徒只记得新教的残暴行为。这种片面性就像各国在保存的传统观念中表现的片面性一样——那些传统观念说明了与本国交过战的国家的野蛮行径。古时候,诺曼人自己怀有报复心态,身陷困境时对英国人的报复心态感到震惊;同样,在近代,法国人大谈特谈西班牙游击队的残暴行径,俄国人大谈特谈切尔卡西亚人的残忍行为。这里双方都是外国人,一方有野蛮的行为,另一方是受害者,我们可清楚地看出爱国精神的偏见存在于双方对立的观点之中;但是,我们如果自己是其中一方,而卷入那么就无法意识到这种偏见。年龄较大的人都记得,法国人曾在阿尔及尔非常残忍地对待不愿投降的阿拉伯人——火烧阿拉伯人躲藏的山洞洞口——那时我们这里表示谴责;但是,我们没有意识到,我们在印度的所作所为有类似的野蛮性。例如,我们开枪齐射处死一批反叛的印度兵,然后因为他们没有全部死去,就放火烧他们的尸体〔3〕;镇压牙买加叛乱之后,我们枪杀了大批人,并焚烧了许多房子。你如果听一听在我们自己的殖民地,人们如何评论这样的事情,那么就会发现,人们经常认为那些事情为情势所迫,是适当的。如果这样的事情是别的国家干的,你听听有什么样的评论,那么就会发现,同样的人气愤地宣称:任何所谓的必要性都不能成为理由。不仅如此,这种偏见使判断出现更极端的错误。如果感情与行为没有与我们自己的利益和权力相抵触,那么我们就称赞它们是高尚的;而自己的利益和权力受到它们威胁时,我们就认为是邪恶的。同样,读到有关退尔的虚构故事及任何非虚构的故事时,我们热情地赞美受压迫的民族的成功反抗之举;而如果那个民族是受我们压迫的,那么赞美就变成了愤怒。印度人努力要摆脱我们的统治,而我们认为他们的努力完全是在犯罪。我们认为,爱尔兰人没有理由试图建立自己独立的国家。在所有这样的事例中,动机是相同的,应与结果分开考虑,这个事实我们完全忽视了。
这种偏见这样甚至削弱了对有形表现的观察的准确性,使对主要敌方及其行为的认识出现重大错误;于是,当别人有苛严与残忍之举时,我们加以指责,而当我们自己的代表有那样的行为时,我们却予以赞扬:这种偏见还使我们根据是否不利于自己来判定性质同类的行为是错还是对。这种偏见必然导致我们社会学思想错误。被轻视的民族所具有的制度是不可能得到公正评价的;正如经常出现的情况一样,如果他们受到的轻视没有正当理由,或者仅仅部分地有正当理由,那么他们制度的价值一定会被低估。敌对行为使人产生了针对另一国的憎恨之情,因此就认为那个国家的成员具有可恶的品质,希望以此来证明憎恨是有道理的。在这种条件下,必然会出现这一情况:在自己的思想中,那些成员所处的政治制度、宣称信仰的宗教以及他们独有的习惯,与这些可恶的品质相联系——也变得可恶,因此人们不可能有科学所要求的平静心态来研究它们的特性。
有一个例子会清楚地说明这一点。我们称为“爱国精神”的本能利己主义产生了许多后果,其中一个是:我们过高评价了全国宣称信仰的宗教信条。这种利己主义,使我们高估了这种信条的作用,低估了其他信条和其他种类影响所产生的作用。我们从小就接受了有关野蛮与开化民族的概念,而这些概念就表明了这一点。
“野蛮”这个词起初指的是原始的或未开化的,由于原始的或未开化的部落的人常被描述成是残忍的、嗜血的,这个词现在意指残忍的、嗜血的。残忍现在总被认为是未开化民族的固有特性,而未开化民族的特性还在于没有我们的宗教,我们暗中认为,缺少我们的宗教,是残忍的根源。但是,我们如果成功地克服了爱国精神的偏见,纠正偏见所歪曲的事实根据,那么就会不得不改变那个观点。
例如,当读到库克记叙的起初访问塔希提人的情形时,我们会惊讶地发现,他们具有的一些特性比开化的来访者具有的还要好。虽然他们有小偷小摸的行为,但水手们的行为更为恶劣——他们从自己的船上偷来铁螺栓以作为付给当地女子的报酬。库克要惩处这一偷窃行为时,当地人揭发出他的一名船员——这名船员被证明有指控的过错,被判受鞭刑,而当地人试图要使他免受惩罚,但没有成功,看到人们准备要进行处罚时,当地人流下了眼泪。另外,我们如果认真地比较有关库克之死的种种记载,那么就会清楚地发现,桑威奇群岛的居民行为友善,直到受到不公正的对待,他们有理由害怕再受到不公正的对待。许多其他旅行者的经历同样表明,未开化的民族初次接待来访者时,通常都有友好的行为;后来出现不友好的行为,仅仅是为了报复文明人对自己的伤害。夏洛特皇后群岛的居民在得到合理的进攻理由之后才袭击卡特雷特指挥官的队伍的〔4〕。这样的事实是原始民族与开化民族交往的典型历史。传教士威廉斯被称为是“埃罗曼加的殉教者”,人们详细描述他如何遇刺身亡,认为这证明未改造的人性的邪恶。但在研究他的情况之后,我们发现,有人刺杀他是为了报复以前恶毒的欧洲人所造成的伤害。请读一读有关开化之人与未开化之人相关行为的证言:
“我们在马克萨斯群岛上杀死一个人,在复活节岛上把一个人打成重伤,在汤加坦布用船钩把一个人吊了起来,在纳莫克达打伤了一个人,在马利科洛打伤一人,在塔纳杀死一人。但后来许多居民对我们彬彬有礼,没有伤害我们,尽管他们本可以阻截我们走散的几队人以好好地报复一下。”〔5〕
“在卡夫塔我曾被认为不怀好意,但在我旅途中其他地方,人人都对我热情友好——欧洲人例外,他们讨厌我仅仅因为我看起来贫穷。”〔6〕
“一八一二年二月,温诺巴(黄金海岸)的人抓住了他们的指挥官梅雷迪斯先生,”他受虐待而死。城市和堡垒被英国人摧毁了。“后来有许多年,路过温诺巴的英国船只常用舷炮齐射城中,以使当地人意识到:使欧洲人流血的行为会招来严厉的报复。”〔7〕
或者,我们不考虑这些独立的证言,而考虑一个收集了许多证言的人的观点。卡塔赫纳(在新格拉纳达海岸边)的土著人曾受到西班牙人的残暴对待,在谈到几年后土著人善待恩西索的情况时,华盛顿·欧文说:
“这个民族对入侵的抵抗是合理的,而欧吉达及其随从实施的报复是血腥而又随意的。当我们回忆起这一报复行为,并把它与土著人在有机会报复时的宽容、关切态度相比较时,我们承认有短暂的疑惑:野蛮人这一随意的称呼是否总是用在合适的人身上。”〔8〕
我们如果读到欧洲入侵者在美洲犯下的罪行,那么就几乎不会怀疑那个疑惑的合理性。例如,在圣多明哥,法国人使土著人在一个深的壕沟边成排地跪着,并成批成批地将他们枪杀,直到将壕沟填满;或者用一个更简单的方法,就是把许多土著人拴在一起,带到海上,将他们从船上推下去。在同一地方,西班牙人残忍地对待被奴役的土著人,以至于土著人成批地自杀;西班牙人的绘画中表现了各种自杀方式。
英国人会不会说:这些以及许多类似的凶残之举是其他文明民族在其他时期里干出来的;这些罪行可归因于英国人所摒弃的腐朽的宗教?如果是这样,那么可能有人会提醒英国人,上述种种事实是对我们自己不利的。可能还有人提醒说,英国人所宣称信仰的更纯洁的宗教并没有阻止北美印第安人受到我们民族类似的对待。如今在我们自己的殖民地里,野蛮的行径正在发生着,有关的记述也许会使英国人发窘。但是,不必详细描述这些事情,只需回忆最近一起臭名昭著的事件——在南太平洋上发生的绑架、谋杀事件。我们从中又一次发现典型的处置方式——背叛众多土著人,残忍地使他们付出生命;于是土著人稍稍进行了报复;因此就指控土著人有凶残的谋杀行为;最后屠杀所有土著人,不论他们有无罪过。
这样大家就会意识到爱国精神的偏见是如何间接使人错误地认识某种制度的效果。我们由于爱自己的国家而无法认识到我们对低等民族的行为中的邪恶之处;我们只记得自己行为中友善之处,却忘记了这些低等民族常如何善待自己,只记得他们错误行为,没想到那些行为起因于我们的侵犯行为;我们把自己的特性看得过高,把他们的看得过低。我们把这两种特性分别看作属于基督徒和异教徒,过高评价基督教制度所带来的好处(好处无疑是巨大的),过低评价在没有基督教制度的情况下所取得的进步。在其他方面,我们常这样做。例如,我们忽视佛教历史所提供的事实根据。最近,卡农·利登谈到佛教的创始人时对旁听者说,“坦率的基督徒想到这位异教徒王子的生涯时,也许不可能不深深感到羞耻。”〔9〕我们不理会所有这样的事实根据,得到片面的印象。因此,我们对社会现象的认识发生了扭曲——与事实不符,也就是说,是不科学的。
这里我要例举法国和德国的事实根据,以说明爱国精神的偏见在其他国家里产生的众多后果中的一部分,并说明这种偏见助长的观点是多么有害。
考虑一下法国人向我们表现出的不适当地估计自己的情形。注意过分相信法国的力量造成了什么结果——梯也尔先生的著作极大地保持、加强了这种对法国的信念。我们记得,这种信念使人们低估了别的国家,使人们忽视了别的国家的思想与行为——我们记得,在不久前的战争中,法国人坚信会取得胜利,他们有德国领土的地图,却没有自己的,结果因为这方面及其他方面未作准备而惨败。我们记得这些时就会发现,这种本能自尊过分发展时可能会产生什么样的致命危害。我们如果研究这种自尊是如何在其他方面影响法国人的思想,那么也会有同样的情况。维尔茨在自己写的《化学原理史》开头处断言:“化学是法国的科学。”读到这一断言时,人们一定会认识到,引发这样断言的情感肯定使人无法比较法国与其他地方的事物。在克里米亚战争的报道中,法国士兵被描写成大获全胜;在安格尔画的“荷马接受花冠”中,法国诗人在前景中引人注目,而莎士比亚的形象在一个角落中若有若无;在工业宫四周砖墙突出处刻有各国伟人的名字,人们从中会发现许多陌生的法国人名,而值得注意的是,上面没有牛顿的名字(我们必须认为这个疏漏是奇怪的)。这些例子中反映的国民情感使人相信,非法国的事物几乎不值得注意。这种对法国人的思想活动与进步是有害的。维克多·雨果大言不惭地将法国描写成“各国的拯救者”;有些人慷慨陈词,说:假如巴黎被毁,那么文明之光就会熄灭。从这些言论中我们发现这们一种观点:法国是老师——其隐含的意思是,法国不必当学习者。对于其他国家来说,传播法国的思想是件十分重要的事情;而对法国来说,吸取他国的思想并不重要。事实恰恰是:法国人的思想,比绝大多数其他民族的思想更需要外来影响,以削弱它们常表现出的过分肯定与武断的特性。这样的情绪及相应的思考方式会使人们无法正确考虑社会现象,这是必然的。如果需要证据,我们可在孔德先生的著作中找到一个明显的证据。在他的著作中,过分估计自己既有直接的形式,又有构成爱国精神的那种本能的形式,结果产生对社会现象令人震惊的错误认识。实证论者计划重新组织并结成同盟——法国当然是其中的领袖;孔德先生认为,自己缜密构想的变化会在自己这一代时间里出现。如果我们注意到这些情况,并记得此后的情况,考虑到未来的可能情况,那么就必然会发现,这一偏见使对社会现象的认识严重歪曲了。
民族自尊心因战争的胜利而得到激发时,会如何扭曲人们对公共事务的看法呢?这一点最近在德国又一次得到体现。一个德国教授给我写信说:“唉,德国人以前不像法国人那样妄自尊大,这一反差本是令人高兴的。但自从最近取得辉煌的胜利以来,这一反差正在消失。”他说,德国的自由主义者“总是谈论德意志精神、德意志的团结、德意志民族、德意志帝国、德意志的陆军与海军、德意志的教会和德意志的科学。……他们嘲笑法国人,而驱使他们的终究是德国式的法国人精神。”为了说明德国人的思想、对外国及外国事情的认识所受到的不良影响,他描述了与一位受人尊重的德国哲学教授讨论的情况。在讨论中,他与那位哲学教授争辩说,精神与伦理科学如果有像物理数学领域那样的国际交流,那么就会取得进展,具有更大的影响。“令我诧异的是,他(哲学教授)声称,即使有这样的合作可能,他认为那也不会有好处,因为那会极大地损害德国人思想的特性。……他说,仅次于德国的是意大利,他们将很快最有可能推动哲学的发展。……他偏爱意大利人的惟一原因是……他曾注意到在意大利,人们熟悉在德国发表的每一篇哲学论文,无论论文是多么微不足道。”这样说过之后,给我写信的人还补充道:“德国人最优秀的品质正在极度的目耳曼狂热之中消失。”他对德国人情感的评论还揭示了另一个真理。民族感情与个人感情之间存在间接的对立关系,所以,激发一种感情就意味着压制另一种感情,就要减少对源于另一种感情的制度的关注。当谈到那些“所谓的民族自由主义者”时,他说:“最近,我的一个朋友参加了一个讨论会,会上某大学的哲学教授用雄辩而又十分严肃的口吻宣称,现在仅缺少民族服装,德国的制度就完满了。毫无疑问,其他人完全明白这样的事情是荒唐的,但是,他们对个人自由有同样荒唐、甚至更加令人不能忍受的侵犯行为。他们建议设立全国教会,试图要迫使各种宗教团体的追随者在信仰上统一着装。实际上,要不是公共信仰部向我说明了这些建议,我几乎不会想到德国政府可能支持这样荒谬的建议。”
爱国精神对社会学认识有扭曲作用,实际上这种作用从古至今都显而易见,几乎不需要指出。关于爱国精神及其扭曲作用,我就谈这么多。我要用下面的篇幅谈谈相反的情感——反爱国精神——产生的扭曲作用。这样对观点产生的扭曲作用不那么严重,但仍必然加以注意。
在英国,反爱国精神的偏见没有明显地削弱我们对自己政治体制的赞美之情,只不过偶尔使人希望建立强有力的政府,希望获得据说国外因政府强有力而得到的、令人羡慕的好处。反爱国精神的偏见也没有明显改变大众对我们宗教体制的忠诚,只不过在少数不喜欢独立的人身上表现出来——那些人主张设立权威的教会体制,以适当的教会体制来消除他们悲哀地称为宗教信仰混乱的局面。但是在其他方面,这一偏见表现得既频繁又明显,对公众舆论造成了不良影响。就高级的智力成就而言,我们常过低地评价自己,这造成的错误不利于我们对自己的社会制度进行评价,也不利于我们认识通常的社会现象。
这样过分贬低自己的根源是什么呢?在某些情况下,这无疑是因为讨厌他人爱国精神偏见过强而洋洋自得。而在其他情况下,这是出于做作之情:轻蔑地谈论英国,这似乎暗示自己对国外的事情懂得很多,自己就会因有学识而为人所知。在其余的情况下,这则是由于无知。一些对我们的力量及成就自贬的认识在一定程度上有道理,我将不讨论这样的认识,而只讨论完全没有道理的认识。在这里提到的各阶级中,人们常轻蔑地谈到我们在发现与发明方面的作为。有时公开刊物中可看到这样的论点:法国人搞发明,我们搞改进。不久以前,检察总长承认,英国人不是善于科学研究的民族。最近,《泰晤士报》就格拉德斯通先生贬低我国及其人民的演讲发表了评论,说:“在领会探求抽象知识方面,我们不行,这倒是说得不错。”〔10〕这样的说法表明,反爱国精神的偏见使人得出完全站不住脚的观点。我们很快就会明白,这样的说法完全与事实不符;只能认为,这样说的人仅有文学方面的修养。
有一个简单的方法来讨论这种反爱国精神偏见,那就是举一个例子。最近马修·阿诺德先生,比其他任何人都更突出地表达了这种情感。他的动机非常值得钦佩;他指责自夸的人,人们也许有理由完全赞成他作出的许多指责。我们的社会状况中有许多严重的问题,我们的行为方式中有许多荒唐之处,对自己的认识中有许多错误,这些都应指出并予以强调。一位作家经过努力成功地使我们认识到自己的缺点,他做了一件非常有益的事情。他批评了这里仍盛行的禁欲主义生活观,人们大概会完全同意他的批评。我们常过分地重视物质富足,而强调这不对,他的观点是正确的。我们常表现出过分的自信,认为全民族更加虔诚,就会得到上帝的恩惠,这个心态也应受到批评。但是我认为,阿诺德先生的反对意见太过分,朝反爱国精神的方向走得太远了;他起了反作用,削弱了他批评的效果。让我们看一看他的一些观点。
阿诺德先生通常采用的批评步骤不是周密地斟酌事实根据,而是用少量、意在使人不满的事实来批驳自满的爱国精神的言词,并不考虑那些事实在数量方面的意义。为了反驳罗巴克先生一篇称赞我国的文章,他就同一报纸上报道的私生子被母亲杀害的事件作出了评论。假如杀害婴儿是英国特有的,或者他能证明这里杀害婴儿比其他地方频繁,那么他的评论可以使人信服。但是,当我们想到巴黎附近完善的育婴制度以及由此造成许多婴儿被丢弃时,他的批评就立即失去了说服力。采用阿诺德先生的方法,就不难驳倒他的结论。例如,在我们的记忆中,外国人在英国制造了许多凶杀案件,包括:库瓦西耶杀人案,曼宁杀人案,巴泰在菲茨罗伊广场附近犯下的杀人案,一个法国人在福利普雷斯(大约在一八五四—一八五七年间)制造的凶杀案,米勒杀人案,科尔在埃塞克斯沼泽制造的凶杀案,兰尼在草场附近一个妓院制造的凶杀案,马格丽特·迪布兰杀人案,两个德国青年(马伊和纳格尔)在切尔希的悲剧,还有最近大格兰大街凶杀案——假如我记下这些案件,把凶手人数与在英国的外国人人数的比例与我国人口中相应比例作一比较,并以此来衡量阿诺德先生十分赞赏的欧洲大陆文化,那么大概会认为这个标准不是很适当。但是,这个标准和他所用的一样适当——也许更加适当。再例如,假如为了批评德国政府,我强调柏林发生的灾难——庆祝胜利的活动中,十四名游客丧生、数百人受伤;或者,假如我根据柏林最杰出的内科医生菲尔霍披露的情况来评判德国政府——他说,在柏林出生的婴儿中,三分之一活不过一年;他的统计数字证明,人口总体的死亡率增长很快,“一八五四年,死亡率为一千,一八五一到一八六三年增至一千一百六十四,一八六四至一八六八年达到一千八百七十一”〔11〕——假如我认为这些事实证明阿诺德先生要我们效仿的社会制度失败了,那可能不会严重动摇他的观点,但在我看来,这个证据比我们当中婴儿被杀的情况更切中要害。
假如我通过这些事例来对法国政府统治情况作出评价,来反驳“法国治理情况较好”这个观点,那么阿诺德先生很可能不会放弃自己的看法。但是,这一反差与他曾着重描述的有关女孩雷格的情况一定会同样损害国家的形象。十分显然,通过选择事实根据,可使任何社会名誉相对地受损,使任何其他社会的名誉相对地提高。
让我们把注意力从阿诺德先生的方法转向他的一些具体的说法。首先看看这一说法:英国人缺乏思想。他说:“有一个思想的世界,还有一个实践的世界。法国人常控制了前者,而英国人控制了后者。”〔12〕阿诺德先生承认英国人在实践中的成功,认为在取得这一成功的同时,英国人对作推测缺乏信心。但是,他把思想与实践放在一起这样对照,从而暗示自己相信:有效的实践并不依赖于先进的思想。这个观点是错误的。有效的方法是以正确的思想为前提的。要进行一项成功的活动,就必须想象到所有的因素、条件及结果——这种想象与那种导致活动不成功的想象差别在于,清楚而全面地(而不是模糊、不全面地)预见到将要出现的情况,想象力更强。每项计划是一思想;每项或多或少新颖的计划,必然有一个或多或少独创的思想;每项得到实施的计划,必定包含一个很活跃、可产生行动的思想;每项成功的计划,必定包含一个准确、全面、可产生相应结果的思想。有一个英国公司向阿姆斯特丹提供水(水是荷兰人非常熟悉的要素。几个世纪以前,他们在管理水方面向我们提供了经验与教训),难道我们不应该说:他们让我们给他们的主要城市供水,这表明对预见结果缺乏信心吗?有人回答说荷兰人不是富有想象力的民族吗?再以意大利人为例。那不勒斯迫切需要排水,这却从未使意大利的统治者或人民想到要采取措施,这是怎么一回事?被阿诺德先生认为对思想有更多信心的法国人或德国人没有想到给那不勒斯排水,而一群英国人想到了,他们现在打算进行这项工作,并且不给市政当局造成负担〔13〕,这是怎么一回事?还有,甚至在各自的领土上,法国人和德国人在等我们替他们创造新事物,我们得知这一情况后,就对思想的相对信心应作出什么推论呢?我们发现,在图卢兹和波尔多,照明使用的煤气来自一家英国公司,那难道我们不应推断,那些地方的人缺少思想吗?一群英国人组成的罗讷水力公司注意到,在贝拉加德有落差达四十英尺的急流,于是就建了一条坑道运送河流的四分之一水量,获得了一万马力的功率,他们把这些功率给了工厂主。当我们发现这一情况,并问一问:这个宝贵的资源为什么没有被法国人所利用时,难道我们不应该说这是因为他们没想到这个主意,或者,因为这个主意不够新鲜、明确,无法使人采取行动吗?往北,我们发现,在比利时和荷兰,布鲁塞尔、安特卫普、里尔、根特、鹿特丹、阿姆斯特丹、哈勒姆等主要城市照明用的煤气是由我们的大陆煤气联合体提供的,而且这群英国人给德国许多城市提供灯源——汉诺威、亚琛、施托尔贝格、科隆、法兰克福、维也纳,不仅如此,甚至是精神的中心柏林,也要等这家公司提供灯源。我们了解到这一情况后,难道不应该说英国人比德国人对思想有更多的信心吗?德国人精力充沛,并非不想赚钱,知道英国使用煤气。如果他们和他们的政府都没有进行那项工作,那么我们就一定能够断定:那项工作的益处及手段未得到充分认识。英国人所进行的活动常源于看起来完全不符合实际的想法,例如,一八一七年,英国第一艘轮船在科布伦茨露面,使当地人大吃一惊,而这一露面开始了莱茵河上轮船航运。而英国第一艘轮船开始横穿大西洋则是另一个例子。我们的做法并不缺乏想象力,指导做法的想法有时候就是异想天开。从三英里深的海底捞起缆绳,这个想法似乎与《天方夜谭》更相符,而与实际生活并不相符,但是,成功的行动证明,那些进行这项活动的人确实集中了符合实际的想法——这能真正说明想象力丰富。
新思想在英国的发展及受重视程度不如在其他地方,这个观点是没有根据的。为了证明这一点,这里我很想列举出我们现代各类发明,其中既有会直接产生实际效用的,例如,特里维西克发明的第一辆机车;也有目的与实际关系很远的,例如巴比奇发明的计算机器和杰文斯发明的逻辑机器。但是,我不会详细地列举,而只下断言说,看过发明一览表的人会发现,无论从数量还是从重要性来看,我们的发明都不亚于同时期任何国家。我之所以这样做,一个原因是具体列举要用的篇幅太长了,而另一个原因是:发明常对实际产生直接影响,而阿诺德先生也许认为发明不能证明想象力丰富;不过,假如考虑到每台机器在成为有实际效用的东西之前是一个想法,那么他的看法就难以站得住脚。为避免所有可能的反对意见,我将仅仅讨论科学发现,因为其中不包括实际因素;为了消除这一印象:近期科学发现的步伐已放慢,我将只列举一八〇〇年以来我们的成就。
首先看看抽象科学,让我们问一问逻辑学方面的成果。约翰·赫歇耳就归纳的方法作过简短而又意义重大的叙述,而米尔先生由此对那些方法进行了明确分类;贝恩教授在他的著作中详细描述了逻辑方法在科学及日常活动中的应用。更进一步的思考还发展了演绎逻辑方法在科学及日常活动中的应用。更进一步的思考还发展了演绎逻辑。一八二七年乔治·边沁阐述了谓项量化的原理,德·摩根教授又用数字形式进行了阐述,这个原理补充了亚里士多德原理;确认这个原理使人们比以前更容易认识到,演绎逻辑是一门研究各类包含、排斥及重叠所必有的关系〔14〕。即使所有的成果就这些,对于一代人来说取得这一发展也是了不起的。但是,成果绝不仅此而已。布尔教授在他所著的《思想法则研究》中,将像数那样的方法应用于逻辑,就其独创性和重要性而言,这一应用远远超过亚里士多德以来其他所取得的进展。因此,上面所引述的“在领会探求抽象知识方面,我们不行”,以及阿诺德先生所抱怨的我们缺少思想,都十分奇怪,因为最近我们对发展最抽象、纯理论的科学做的贡献比其他任何地方都多,也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多!
在抽象科学的另一领域——数学,最近重新活跃的活动产生了非常引人注意的成果。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由于爱国精神的偏见,并且过分敬重牛顿发明的高等微积分,我们大大地滞后了。但是,自从大约十五年前重新取得进展以来,英国人又处在领先地位。W·R·汉密尔顿的四元法是一个新的研究工具,无论是否像一些人认为的那么重要,都无疑给已知的数学原理世界增加了一个广阔的领域。另外,凯利和西尔维斯特在创立、发展高等代数方面取得的成就更为重要。我从有才能、不怀偏见的评判者那里得知,不变量理论及由此发展来的研究方法,是自微积分以来数学上最重大的进展。因此,不用列举其他不重要的成就,就有充足的证据表明:这类抽象科学也在我们这里蓬勃发展,充满活力。
我们把注意力转向抽象——具体科学时,也找不到更充分的根据来支持阿诺德先生和其他人的观点。惠更斯认为光是由波组成的,但是错误地认为与声波形状相似,直到扬医生建立正确的理论。就扬提出的光线干涉原理,约翰·赫歇耳爵士说:“作为一条物理规律,(它的)绝妙、简单及应用程度在整个科学领域里几乎是独一无二的”;就扬极其重要的发现:发光波荡为横向而非纵向,他说这其中的“智慧都会给牛顿本人带来荣誉”。道尔顿发现了气体膨胀的规律,莱斯利发现了辐射规律,韦尔斯创立了露珠学说,渥拉斯顿对电流的数量与强度作出了区分,尼科尔森和卡莱尔揭示出电解作用(这些都是最重要的发现)。我们只列举出这些发现,并不考虑物理学方面不重要的贡献,来看看法拉第的伟大贡献——电磁关系、电解定律、光的磁化作用及抗磁现象,其他非常重要的贡献就不用谈了。接着,有一个由仍活着的人们所最终确定的伟大真理——自然力的关联与等效。在确立这个真理的过程中,英国人做出巨大贡献——有人认为超过了其他人。在英国,从培根那时候开始,人们就把热看作是一种运动。培根对此进行了表述,考虑到他那个时代的知识,他的理解力是令人惊奇的;而“洛克以绝妙的思想阐述了类似的观点”。这些都是我们所记得的,再看看本世纪的英国人。首先是戴维,他的实验和论据非常有力地支持了拉姆福德的实验与论据。接着请注意罗热的观点和法拉第进行推理时常依赖的假设:所有的力只有当其他的力消耗时才出现;再注意格罗夫的文章,也详细举例说明各种形式的力相互转变;最后请注意焦耳进行的研究,他通过研究确立了热与运动的数量关系。W·汤姆森爵士、兰金、廷德尔和其他人从这个伟大的真理中得出重要的推论,我将不对这些推论进行详细叙述,而只要求大家再次注意这个真理的高度抽象性,以证明上面引述的观点是没有根据的。
我们把注意力转向化学,而其中的证据同样令人信服。一八〇八年,道尔顿科学地归纳了希金斯的粗略印象,这一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如果看了维尔茨所著的《化学原理入门》,注意原子学说如何促成了以后所有的化学发现,那么就会认识到那一发展的意义。近期,原子学说的发展也没有让外国人主导。威廉森教授把原子团理论与模型理论统一了起来,并提出密集的分子模型假说,对建立现代的化合物理论起了主要作用。接着我们的分子模型假说,对建立现代的化合物理论起了主要作用。接着我们来看看对原子数的基本认识。一八五一年,弗兰克兰教授首次根据原子数对元素进行分类,在德国,那些起初对此提出质疑的人现在已公开宣布接受这一重要解释,例如科尔伯在他的《现代化学的现代性》中表示赞同。我们把注意力从比较普遍的化学真理转向比较特殊的化学真理时,会发现类似的历史。戴维发现了碱和氧化物的金属碱,使化学家的思想发生革命。我不考虑专门化学中许多其他成就,而只提一提安德鲁斯、泰特,尤其是布罗迪的发现,因为他们的发现意义重大,说明臭氧的组成是氧的同素异形体;同时我要谈一谈布罗迪有关碳的同素异形体的发现,因为这些发现揭示了绝大多数同素异形体的情况。接着我们来看看刚故去的格雷厄姆教授的重大发现。他的发现既有普遍意义,又有特殊意义。他确立的真理涉及化合物的水合作用、液体的蒸发与扩散、气体的蒸发与扩散、液体的渗析、气体的渗析及金属对气体的吸留作用,这些都是基本的真理。他就物质的晶体与胶体状态作出的总结富有见识,具有更大的价值——他的总结不仅有助于理解许多其他现象,而且使我们认识了以前无法理解的有机过程。在四十多年的时间里,他进行了一系列非常连贯的研究,取得的那些成果揭示了物质特性的新情况。
在发展具体科学方面,说我们没做出自己的贡献也是不准确的。例如,排在首位的天文学。有很长一段时间,当我们的数学家落后时,英国的行星天文学几乎停滞了,发展牛顿理论主要是由其他国家来进行的,但是,最近研究活动增多了。摄动的反向问题及发现海王星归功于我们和法国人,提到这一点时我想起一项十分卓越的成就。我们对恒星天文学做出了重大贡献。在这里,赖特和德拉姆(他了解赖特的观点)和W·赫歇耳爵士所阐述时,人们把这一认识归功于这后两人。但是,自从W·赫歇耳爵士那时候起,约翰·赫歇耳和其他人在恒星天文学方面的研究已大大推动这门学科的发展。不久以前,哈金斯先生发现,某些恒星以一定速度向我们靠近,而其他恒星以一定速度离我们远去,这些发现开辟了一个新的研究领域。普罗克特先生就恒星的聚集及恒星群的“漂移”作出了推断,现在人们发现他的推断与哈金斯先生以其他方式得出的结果一致。普罗克特的推断足以帮助我们设想我们星系的组成。我们也不应忘记,为解释天体的物质组成及运动所作出的努力——哈金斯、洛克耶和其他人详细阐明了星云的特点以及太阳与恒星的变化过程。
在地质学方面,这里取得的成就,特别是地质理论的成就,必定不亚于其他领域,而判断能力强的人认为远远超过其他领域。请注意,英国的地质学可追溯到雷,他的见解远远比很久以后由维尔纳提出的见解富有哲理。再来看看赫顿。实际上理性地质学是由他开创的。水成论假说认为,曾有十分普遍、与现在不一样的水成作用,这一说法是站不住脚的;而赫顿提出另一种水成作用,这种作用由海洋及河流产生,正如我们现在看到的不断发挥作用,受到时而发生的火成作用的抵销。他认为剥蚀作用形成山脉与峡谷,否认有所谓的原始岩石,断言有变质作用,并解释了不整合的含义。自从他那时候起,同一领域的进展迅速。威廉·史密斯确定了英国各地地层叠积的顺序,从而为有把握地进行归纳确定了方向;他还证明,包含的化石能比矿物的特征更准确地说明地层中的对应关系,从而为以后分类打下了基础。理论很快就将这样获得的、更好的资料加以利用。莱尔在他的《地质学原理》中详细地解释了均变论——这一理论认为,一些力量不断作用,使地球的地壳形成了现在复杂的结构,而那些力量类似于我们发现仍在活跃的力量。最近,拉姆齐教授冰川形成湖泊的学说支持了那一理论。他和赫胥黎教授对阐明以前大陆和海洋的分布做出了许多贡献。让我再提一提马莱的《地震理论》——那是目前对地震惟一科学的解释。还必须加上一个重要的事实。不成熟的地层普遍“系”假说取代了维尔纳阐述的、更不成熟的普遍地层假说,而为了推翻前一个假说,我们这里的批评远远多于国外。
近期,我们对生物科学的贡献并非无足轻重,我认为这一点也是可以站得住脚的。请注意:植物分类的“自然分类法”虽然是由法国人发展的,但却是英国人首创的,因为雷首次对植物进行大的分类,并简略描述了一些亚纲植物。我们来看看英国植物学家之一的布朗。他对植物的形态、分类及分布进行了一系研究,研究的数量及重要性都远远超过其他人:《澳洲植物志》是朱西厄的《自然法则》以来分类学方面最伟大的成就。解开植物受精之谜的也是布朗。另外,有观点认为,现在的植物分布情况是由以前的地质与自然变化决定的——我们认为这个观点是由胡克博士提出的,他为了提出这个观点而进行了各种广泛的解释。在动物生理学方面,查理·贝尔爵士的发现涉及脊髓神经根的感觉与运动功能,这成为对生物现象众多解释的基础。不久以前,达尔文先生对生物科学有伟大的补充。他的祖父先于拉马克阐述了这个笼统的认识:生物体通过适应性的变化而演变,但没有像拉马克那样确定这个观点。达尔文先生与祖父有相似的见解,但发现他们俩都错误地解释了变化的原因,其中一些原因是正确的,但不足以解释所有的作用。达尔文确认了他称为“自然选择”的更深层的原因,成功地使这一假说由仅仅部分合理转变成十分合理。他确立了这个观点,十分令人钦佩,绝大多数博物学家已接受了他的观点。他的观点使生物演化的过程更容易被人理解,使全世界生物学观念发生了革命。用科恩教授的话来说:“近期没有哪一本书像查理·达尔文的《物种起源》第一版那样影响了现代科学的观念。”〔15〕我们也不应忽视各种类似的不重要的发现(其中有些从属于其他发现,有些是独立进行的):达尔文先生自己有关花的二态性的发现;贝茨先生完美地解释了昆虫中的拟态现象,这一解释为许多类似的解释起了示范;华莱士先生在《鳞翅目昆虫》中解释了二态性和多态性。最后一点,赫胥黎教授不但消除了大陆起源的一些生物学严重错误,而且对形态与分类研究作出了重要贡献。(https://www.daowen.com)
我们把注意力转向仅次于最高级的具体科学时,我们也并非不重要。早期英国人通过研究而大大推动精神科学的发展,他们促使后来法国、德国蓬勃开展了许多思考活动。之后,英国人的思考活动进入停滞阶段,这时出现了一个荒唐的见解:英国人不是一个善于思考的民族。但是,停滞阶段大约于四十年前结束,取而代之的是活跃的活动,很快补偿了失去的时间。
同样,我们注意到,从心理方面来考虑的伦理学时,会发现国外有人证实说:英国思想家为详尽阐述一个科学的体系而作出的努力最多。佛罗伦萨的巴赛罗提教授在他的最近著作中声明,就是由于那个原因,他只描述英国人在这一领域的思想〔16〕。
如果考虑的是整个哲学而不是心理学和伦理学,那么还有类似特性的证言。
因此,正当阿诺德先生为英国缺乏思想而哀叹时,在国外,人们却发现,英国思想发展过程非常活跃。他认为我们的观念平庸,而我们的邻国却认为它们新颖,到了具有革命性的程度。非常奇怪的是,正当他指责同胞缺少精神时,法国人却断言这里的精神比其他任何地方都充实!其他国家也不乏类似的证言。在上面引述的演讲中,科恩博士一方面声称,就热心工作的人数而言,德国具有优势;另一方面还说,“英国人的科学工作以令人惊讶的深入细致、清楚、深刻及见解独立而引人注目,英国总是拥有许多这样的人,尤其是现在,这些是需要特别指出的。”这进一步确认了这个事实:英国人并不仅仅沿着老路缓慢前进,而是会开辟出新路的,是具有非凡想象力的。
在有关“目前批评的作用”的文章中,阿诺德先生坚持认为,在各门学问中,现在对于我们来说,最必要的是“从本质上认识事物”;他的“知己”阿米纽斯在《友谊文选》中激励我们“探索,不要停止,直到更多地从本质上认识事物。”上面,我已按阿诺德先生力劝的去做了,没有挑选偶然的事实,而是有条理地进行研究。我相信阿诺德先生自己采用了自己建议的方法,因此他了解这些以及可补充的大量事实根据。但使人有些不解的是,我发现他从中得出的结论与我从中认识到的大不相同。假如有人依据前面的材料而断言,自本世纪初以来,英国在促进科学知识发展方面,作出的贡献超过任何国家在任何时期在相同间隔里的贡献,那么我会认为,这样的结论比阿诺德先生从同样的材料中得出的结论更接近事实,这说起来真奇怪。
现在来考虑与我们关系更直接的事物——反爱国精神的偏见对思考社会现象的影响。我已大胆地以阿诺德先生为例来说明。他贬低自己国家的倾向为主、捧高国外制度的倾向为次,还是赞美国外制度为原因、倾于贬低我们的社会状况为结果,这个问题是可以有多种解答的。就现在的目的而言,注意到这两种倾向共存就足够了。阿诺德先生无法忍受我们社会不受管理、他认为的无政府的状态,他处处表现出希望设立更多的行政与管理机构。“实施强制力量,直到权利得到实现”是他多次强调的一句话。他是显然相信,一个强制性的制度能突然转变成非强制性的制度——忽视了这一个事实;强制力量与权利之间有一个不断变化的折中过程,而在该过程中,强制力量随着权利逐渐增强而逐渐减弱,每一步既最终带来益处,又暂时产生某些弊端。阿诺德先生认为我们需要有更多的强制力量,赞美实施强制力量的机构,相信甚至在文学方面,强制性指导理应使我们受益。虽然他并不认为学院会在这里获得成功,但是,他对法兰西学院投去渴望的目光,把法国文学某些优点归因于这个学院,希望曾经有类似的力量影响我们。
正如他指出的,法兰西学院建立的目的是为了“尽可能谨慎、细致地尽力制定我们(法国)语言的明确准则,使这种语言纯净、富有表现力,并能描述艺术与科学的问题”。让我们考虑,这个学院是否消除了语言中种种最明显的缺陷达到了那个目的。从过去到现在,人们常常使用“qu'est ce que c'est?”、甚至“qu'est ce que c'est que cela?”这些表达方式。假如在英国某个偏僻的地方听见有人用一个类似的表达方式——“这儿那儿那是什么?”,那么我们就会认为这说明那人完全未受过教育。使用两个多余的词,这证明,语言没有紧密地适应我们当中即使是受过部分教育的人都具有的思想。而在那个法语短语中,有五个多余的词(如果把“cela”看作两个,那就有六个),但是,法兰西学院使语言纯正的批评作用没有从法国人的语言中(甚至是有教养的人的语言中)将那个短语消除,这是为什么?另外,学院为什么没有谴责、禁止双重否定以使它从语言中消失呢?假如我们当中有人随口说出这句话“没有什么事我没说”,那么我们必然可断定,他曾和未受良好教育的人生活在一起;我们还可进一步断定,在他的头脑里,词语与思想的对应是很不准确的。而在法语中,第二个否定词从派生关系来说是有肯定意义的,却表达否定意义,就变得既多余又不合逻辑。不应坚持这样用词,应予以禁止。还有,法兰西学院为什么不使性的用法变得有条理呢?如果你认为语言是思想的工具,其特殊部分与特殊功能越适应,这种工具就越好,那么你就不会怀疑:无意义地使用性是一个缺点。不可否认的是,如果使用性标记的方式总是表现出所具备的特征,而不是常表现出非所具备的特征,那么这样的方式是一个改进。学院面前有一个这样改进的例子,为什么不把它引入到法语中呢?此外——这是一个更重要的问题——英语中,没有什么学院来起作用,可性的用法变得有条理了,这是为什么呢?阿诺德先生和那些与他看法相同的人,似乎只相信具备有形组织的机构;在寻求那个问题的答案的过程中,他们也许对人为的措施失去信心,转而相信自然过程。在寻求一般语言的源头时,我们会注意到,语言的部分与方式是复杂而巧妙适应的,都是在没有任何实体化力量的帮助与指导的情况下发展来的。同样,在寻求语言中那一改进的根源时,我们发现,这也是自然发展来的。而且,阿诺德先生所非常憎恶的无政府状态中的一种状态,使那一改进成为可能。古英语的方言之间有关连,能够共同发挥作用;但差异也很大,性标记相反。在有这一冲突的情况下,后来无意义的性不用了,而有意义的性得到保存——如果那时有学院,那么学院无疑会竭力阻止这一变化,因为它认为,在这一变化过程中,规则必定得不到遵守,语言显然会变得不标准了,它认为这不会带来任何好处。
还有一个与法兰西学院有关的事实,与阿诺德先生所认为的它的重要性根本不符。对于学院来说,编纂一部权威性的词典是一项适当的工作。法兰西学院拖拖拉拉地进行这项工作,大学者约翰逊勤奋地进行一项类似的工作,这一反差是众所周知的;我们不仅记得这一事例,而且还特别注意最近一个相似的反差——学院与利特雷先生工作情况的反差。长期以来,学院手里编两部词典——一部是自己原先编的词典的第二版,另一部是历史词典。第一部词典现在编到字母D;另一部词典第一册包括A至B,于十五年前发行,但至今没有后续。而另一方面,利特雷先生一个已完成了一部词典,不仅完成了学院两部词典计划要做的事,而且还完成了许多其他事情。除了这个令人惊奇的反差之外,我们还要同时提到一个惊人的事实:一八六三年,利特雷先生未能获准加入学院,最后在有人强烈反对的情况下才于一八七一年得以加入。
法兰西学院有一个职责是阿诺德先生特别详细谈论到的——使“法国精神的优秀特性不受损害”,行使“在风格与审美力方面为公认大师的权力”(我这里引述了他对勒南先生所下定义表示赞同的释义)。我们即使只注意这一个职责,而不注意学院为实现其最初目标而很可能履行的职责,我认为我们仍会怀疑:学院是否带来了阿诺德先生所声称的那些好处,是否没有产生重大弊端。学院选择的成员常导致出现拙劣的文学,而不是优秀的文学,我们注意到学院以往的所作所为时就会发现这很有可能如此。那封由“保罗-路易信使”刊出的信件使我们注意到这一点,与其他文章一样不利于学院。
学院对伟大作品的定论也没有增加人们对学院的信心,例如,它批评的由高乃依作著的“熙德”,现在是法国文学中最值得称赞的作品之一。学院的评判教条也并不是确定无疑的。他们坚持的戏剧艺术标准长期排斥浪漫戏剧,要求有把莎士比亚称为“喝醉了的野蛮人”这样的情感。坚持这些标准恐怕弊多利少。我们如果不去看阿诺德先生引述的那样具有法国文学品味的例子,而看一看另一类极端的例子,那么我们就可以提出疑问:总的作用是否巨大。如果正如阿诺德先生所说,法国“是民族最敏感的欧洲国家”,那么法国民族显然未注意到学院的教导——请注意,最近《德切老头》一书又重新受到欢迎,该书的内容引人注目,既因为无聊透顶,也因为令人惊骇地下流。另外,如果我们只注意要求我们注意的方面——学院如何对现代文学实施评判职责,那么我们会找到怀疑的理由。例如,学院最近将阿尔丰奖授予被称为《侵略》的系列诗的作者。极受欢迎的批评家帕坦先生是这样评论那些诗的:
“它们的主要特点是有热情,有‘激情’。人们希望看到热情与‘激情’更多地受到约束,但是,人们不愿制定严厉的品味规定来予以约束,无论在其他情况下实施那些规定有多么合理。”这样,学院迎合了大众情绪。法国人的爱国情感太强烈了,这是法国的不幸。而学院没有约束爱国情感的迸发,反而加以鼓励,甚至以损害好的品味为代价。
最后,请注意,一些受教育水平最高的法国人并不很喜欢阿诺德先生似乎喜欢的学院模式的机构,最近就依照英国模式建立了法国科学进步协会。一八七二年一月二十日的《科学评论》上刊登了该协会的发起书。
最近,有一个外国人进一步证明实说,我们促进智力发展的方法比欧洲大陆的方法更有价值。阿丰斯·德·康多勒先生在他写的《科学及科学家史》中提供了证言。他替我们担心,担心我们会采用欧洲大陆的方法,而放弃自己的方法。
这样,有趣的是,我们发现了同已说明的相似的另一个反差。英国的体制与英国的思想一样——在国内受到贬损,而在国外受到称赞。正当阿诺德先生赞美法国的机构时,法国人却认识到那些机构的不足,就采用了英国机构的形式。由此我们可以公正地下结论说,阿诺德先生虽然很想“从本质上认识事物”,但在这个例子中却没有做到这一点;他尽力要摆脱爱国精神偏见的影响,但却因为有反爱国精神而向相反方向走得太远了〔17〕。
还有一个例子说明这种偏见对阿诺德先生的影响,这个例子需要稍加评论。他一方面把国外的管理机构看得过重,另一方面低估了国内那些没有实施他认为良好的管理方式的、妨碍专断控制的机构。我指的是众多不顺从国教的组织,那些组织是我们“无政府状态”的标志,而有趣的是,阿诺德先生将这一“无政府状态”与“文明”相对照。
阿诺德先生认为,我们这一个民族对机构信心不足。
“我说过,对机构的信心是我们常面临的危险问题。……没有了机构,哪来的自由?没有机构,哪来的人口?没有机构,哪来的煤炭?没有机构,哪来的铁路?没有机构,哪来的财富?没有机构,哪来的宗教组织?”〔18〕
他坚持那个观念,认为废除教会税、取消对婚姻的某些限制的愿望,证明不顺从国教者对机构不够信任。而另一方面,他希望政府加强约束〔19〕,赞美学院的指导,坚持要求维持教会权力机构,他认为这些证明自己不相信机构。这样的语言似乎表明,自愿的宗教机构是机构,而强制性的宗教机构却不是机构。假如我们有一个学院,不知他们会不会准许这样使用语言。这个问题我肯定不予考虑。阿诺德先生把恪守教会主义与不信奉国教这两种思想培养的人作了比较,这我也要忽略。我也没有篇幅讨论他对这两种人思想状态的评述。只要提一提这一点就够了:假如场合适宜,就可发现,在这个例子中,他“从本质上认识事物”的努力并不比上面讨论的例子中有太多的效果。这里,我只谈一点批评意见。
阿诺德先生对不信奉国教的认识有一个十分引人注意的特点:他的认识在广度上几乎没有超越不信奉国教者自己的认识。这两种认识在一个方面差别很大——憎恶代替了同情,但这两种看法在广度上相差并不大。他说不顺从国教者的特点是思想偏执。我避免偏执,就应认为阿诺德先生评价不顺从国教时,不是注意它局部暂时的方面,而是注意它在各个时期、各个社会中作为一个要素的总体方面。不信奉国教者自己认为不信奉国教是新教在英国的一个表现,但是,我应该这么想:阿诺德先生通过研究其他国家、其他时代及其他信仰,会把不信奉国教看作是社会里一种普遍的力量,这种力量在我们这个时代、这个国家有其特殊的表现,但只有考虑到它的其他所有表现时才能理解这种力量。关键在于精神与倾向,体现在犹太人还是在希腊人身上——是在信仰天主教的欧洲还是在信仰新教的英国。无论在什么地方,只要与主流信仰有不同的看法,无论其实质如何,都有不信奉国教的现象。如果有人公开表示不同意见,公开反对官方设立的宗教——无论是异教还是基督教,无论是一神教还是多神教——那就是不顺从国教。持异议者与掌权者相对抗的态度在所有情况下实质相同,而且都导致出现迫害与辱骂现象。促使古希腊人毒死苏格拉底的情感,也促使天主教烧死了克兰麦,促使新教教徒囚禁了班扬、抨击卫斯理。情感的表现实质相同,产生的灾害实质相同,产生的益处实质也相同。无论在政治、宗教、礼仪还是其他方面,没有与现行的差别,就不可能有进步,这难道不是不言而喻的事吗?由差别带来的暂时灾害小于最终的益处,这个推论难道不是显然的吗?正如阿诺德先生所认为的,顺从是必不可少的;但是,不顺从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这能带来改进。社会聚集体同一切聚集体一样,其状态有两种极端情况,对演变起决定性作用——刚性与不连贯性。适中的可塑性是有利的条件。一方面是由确定的结构、习惯及观点形成的力量,有相当强的抵抗力来阻止出现变化;另一方面是独创性、独立性及对权威的反抗性,具有足够的能量,能逐步克服抵抗力。我们把政治上的不顺从称为激进主义,它具有那样逐渐改变一类制度的作用;而我们称为不顺从国教的宗教上的不顺从,具有那样逐渐改变另一类制度的作用。
阿诺德先生没有这个完全不偏执的观点,否则,他就不会那么讨厌不顺从国教者了。他没有这个观点,我认为其中一部分原因是:他的反爱国精神的偏见使他过于看重国外的约束措施、贬低了本国的自由;他没有这个观点,这可进一步说明这种偏见对思考社会现象的阻碍作用。
现在来总结一下这个有点复杂的论证过程。个人因融入社会之中,所以在一定程度上无法正确地比较自己社会的特性与行为和其他社会的特性与行为,这条普遍的真理已得到充分的说明。个人从极端的爱国主义转向极端的反爱国主义,几乎肯定会形成或多或少偏颇的看法,而不会形成完满、全面而均衡的看法。
我们如果在对社会现象作出结论时主要依靠在其他社会内(而不是在我们的社会内)作的比较,那么就可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这种障碍。但即使那样,那些起歪曲作用的情感,必定或多或少地起干扰作用,因为我们考虑其他国家的制度时,必然因注意到它们与我们制度的异同而产生一定的赞同或憎恶之感。考虑到我们这样犯的错误,我们应尽可能估计到所下的结论中的不实之处。要完全消除这样的错误,就必须等到将来,因为将来那些情感变得不那么强烈时,社会之间的对抗性会减弱。
〔1〕伯顿:《阿贝奥库塔》(第一卷),第43~44页。
〔2〕伯顿:《苏格兰历史》(第二卷),第281~282页。
〔3〕我这么说,是根据那时一个印度军官念给我的一封信,信是由在印度当军官的兄弟写的。
〔4〕霍克斯渥思:《航海记》(第一卷),第573页。
〔5〕弗思特:《观察》(第二卷),第431页。
〔6〕帕金斯:《阿比西尼亚》(第二卷),第431页。
〔7〕克鲁格汉克:《非洲黄金海岸十八年》(第一卷),第100页。
〔8〕《哥伦布指南》,第115页。
〔9〕《泰晤士报》(1873年1月22日)。
〔10〕《泰晤士报》(1872年12月23日)。
〔11〕1872年12月28日的“兰塞特”。
〔12〕《批评主义论文集》,第12页。
〔13〕《泰晤士报》(1873年1月22日)。
〔14〕上面这句话中没有W.汉密尔顿爵士的名字,我想绝大多数阅读逻辑著作的人会对此感到惊讶。最近我们得知,乔治·边沁的著作《逻辑新体系概要》比W.汉密尔顿爵士最早的逻辑著作早六年出版,而W.汉密尔顿爵士对该书进行了评论。得知这一情况时,绝大多数阅读逻辑著作的人不会比我更惊讶。这个例子又一次说明:世界错误地把功劳记在某人身上,并且置事实根据于不顾,还坚持这样认为。这样的例子很多。[这个注释最早刊登在《现代评论》上,而在其后那一期《现代评论》上,贝恩斯教授指责我强调边沁先生的地位是鲁莽的行为,他强调W.汉密尔顿爵士的地位,否认边沁先生的成就。第二个月,杰文斯教授提起了这个问题,他与贝恩斯教授截然不同,他举出把发现归功于边沁先生的理由。贝恩斯教授既是W.汉密尔顿爵士的学生,又阐述了他成熟的逻辑体系,因此显然容易倾向于他;而杰文斯教授则相反,他不是站在任何一方的立场上替先行者辩护。考虑到这一点,不考虑其他理由,杰文斯的见解是最值得信赖的。有其他理由可证明这个判断是合理的。有人认为,W.汉密尔顿爵士给边泌的著作作评论时,没有读到涉及讨论中发现的那一页。这个看法可作为一个辩答,但不能作为提出断言的合适理由。还有人反驳说,边泌的著作只简略地描述了这个原理,而W.汉密尔顿爵士进行了详尽的阐述。对于这个看法,只要提出这一点就可予以否定:边泌先生的著作是《逻辑新体系概要》,他在其中说的许多话表明,假如他没有从事别的工作而成为职业的逻辑学家,那么这篇概要就会得到充分的补充。这些注释正在排版时,贝恩斯教授(在1873年7月的《现代评论》上)发表了对杰文斯教授作出的反驳。我认为,如果严谨地读一读,那么就会发现,反驳中大部分根据并没有证实他的结论,反而予以否定。我们如果比较贝恩斯教授解释W.汉密尔顿爵士及边泌先生两人行为的方法,那么就会清楚地发现他偏向一方。他认为,可以非常合理地设想,W.汉密尔顿爵士没有读边泌先生著作中包含讨论的那个原理的那一部分。另一方面,他详细描述了这个情况:W.汉密尔顿爵士在世时,边泌先生从未声称有这一成就。贝恩斯教授说,“假如边泌先生真得认为自己应获得那个公众给了别人的荣誉,那么表现出的冷淡令人难以置信。这段话暗示,边泌先生必定意识到这场争论。因此,可以合理地设想,W.汉密尔顿爵士只读了自己评论的、自己专业领域内一部著作的一部分;而边泌先生没有读到《雅典娜神殿》中的某些信则是“令人难以置信的”!——实际上,我从边泌先生那里获悉,他在注意到此事之前对此一无所知。显然,这样一种判断可能性的方法不利于人们作出公正的结论。我认为,贝恩斯自己说的一句话可充分表明他的判断不公正。他说边泌先生“虽然总是对谓项进行量化,但是似乎从未以原理形式予以总结”。在与此无关的旁观者看来,一个人不但“总是”使用某方法,而且甚至警告研究者不要忽视该方法而犯错误,但他却没有认识涉及到的“原理”,这似乎是一个理由充足的设想。不只我一个人认为这个设想理由充足。一位著名的数学家读了贝恩斯的反驳后对我说了那番话。但是,贝恩斯教授反驳的弱点最充分表现在前后矛盾上。贝恩斯声称,W.汉密尔顿比边泌先生“早一些知道逻辑著作者有时使用量化的谓项”;谈到边泌,贝恩斯说他的成就并没有超过他之前的许多人。但是,谈到W.汉密尔顿时,贝恩斯还说:“假如他那时看了边泌著作的第八、九章,那么使用量化的谓项这一点对他来说并不新奇,尽管正如我所说的,那也许有利于促进他对这一问题的思考。”因此,虽然边泌没有比以前的逻辑学家更多地发展那一原理,但是,他写的有关著作被认为“促进”了对这一问题的思考”,而以前逻辑学者的著作没有促进这方面的思考。换句话说,贝恩斯在论证的一部分中承认了他在另一部分中否认的事情。我将再只提一点。贝恩斯教授说:“德·摩根在看了《概要》中有关章节后,坚决否认边泌的观点,而赫伯特·斯宾塞轻易地就接受了边泌的观点。两人的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反差。”对于许多读者来说,这个对比似乎有说服力。但是,如果读者知道德·摩根是这场争论中的一方,他要确立自己的观点,那么这个对比就不显得那样有说服力了。但是,对于我和许多说过德·摩根认识有偏差的人来说,他对此事的论断几乎说明不了什么,即使他与此完全没有利害关系。如果有谁愿花工夫查一查1864年11月5日的《雅典娜神殿》第600页,看看德·摩根引述的那句话,看看那一章的标题或者那句话之后的另一句,那么就会惊讶地发现:一个认真的人居然会这样粗心地、错误地进行表述;因此以后也就很难相信德·摩根在像这里讨论的问题上所具有的权威性。]
〔15〕这句话是别人为我从科恩博士1872年的著作中找到的。
〔16〕有人告诉我,第143页更充分说明了他的这一评价的理由。
〔17〕在结束学院及其影响这个问题之前,让我提醒大家注意一个事实。这个事实使我怀疑,作为风格的评判者(仅仅认为风格上正确还是不正确),学院是否应得到信赖。阿诺德先生坚持认为表达方式应得体,举例说明我们作家中他认为由于没有学院的监督而形成的不好的风格。他暗示自己坚信,假如我们有一个学院,那么学院就会抨击他引述的应受到批评的文章,学院也会含蓄地赞同他引述的应得到赞同的文章。让我们来看一看阿诺德称赞的是什么。他说:“我用一个例子来说明我的意思。艾迪生以说教者的身分写了有关坚定宗教信仰的文章。”他说:“‘那些喜欢读有争议的书籍的人很少达到坚定而稳定的信仰习惯。曾被平息的疑虑又一次复活,以新的障碍的形式而出现;通常由于这个原因——因为思想一直为争议与困扰,思想常忘记曾经使自己平静下来的理由,常常在以前的困惑以新的形式出现或为不同的手所启动时感到不安。’可以说这是古典英语,非常清楚、得体,尺度十分适当。我对此没有异议,但我要说,所表达的思想陈腐而空洞。”等等。
我完全同意阿诺德先生对艾迪生思想的判断,但绝不赞同他对“古典英语”表达思想的称赞。实际上,我非常吃惊,一个人通过自己的写作证明自己在风格方面的品味很高,对自己的诗精雕细刻,而他却引述了一篇错误百出的文章,虽然并非完全没有批评的意思但暗示出赞赏的意思。让我们细致地研究其中各个部分。我们应怎么理解“达到……习惯”?习惯是产生出来的。但“达到”指的不是产生事物,而是来到先已存在的事物,例如来到旅途的终点。还有,“坚定而稳定的习惯”我们又应怎么解释呢?习惯是以一致性为特征的行动方式,不同于一致的行动方式。假如“稳定”一词并非不合适,那么我们可把习惯解释为“稳定的行动方式”;取代同义词之后,那个词组就成了“坚定而稳定的、稳定的行动方式”。显然,习惯一词本身就表达了所有的思想。如果需要有一个词来表示程度,那么这个词应表示“力量”而不是“平静”。读者应注意到活跃事物中“倾向的强有力”,而不是消极事物中的“确定性”(正如“坚定而稳定”所表现出的)。为什么用“坚定而稳定”?即使不批评这些词含义不适当,我们还是可提出异议:其中一个词就足够了。坚定的肯定都是稳定的。看到下一句时,我们注意到第一分句中一个明显的毛病——“曾被平息的疑虑又一次复活。”复活是指又一次活过来,因此这一分句的字面意思是“曾被平息的疑虑又一次又一次活过来”。下一句没有不妥的地方,但句末又有一处冗笔。这些词是这样的:“通常由于这个原因——因为思想……”而“通常因为思想”就充分表达了含义。“由于这个原因”这几个词相当于另一个“因为”。这样,我们这里又有一个没有意义的重复。再进一步出现一个问——为什么说“争议与争论”呢?词典把“争论”列为“争议”的一个同义词,虽然不错,“争论”的意思,并非完全相同,但是,它具有的任何其他含义无助于读者思考,反而起阻碍作用。如果需要人们特别注意思想中的某一点,可以用两个差不多同义的词以使读者较多地注意那一点。但是,如果要使读者注意思想中的另一点(例如,这里使读者注意思想中争议的结果),而第一个词已充分,那么使读者停下来理解第二个词则是有害无益的。还有一个毛病。文中说思想“在以前的困惑以新的形式出现或为不同的手所启动时感到不安。”这一部分句子有两处毛病。这两个比喻不相称。以一种形式出现,就像幽灵那样,这表达了一种思想;为一只手所启动,就像马或猎狗那样,这表达了另一种相反的思想。但是,这个毛病不像另一个那么严重,即:第二个比喻不适于给抽象的思想以具体的形式。怎么可能“启动”困惑呢?“困惑”,从词源及通常的用法来看,指的是思想混乱、活动停止;而“启动”一个东西是指使它运动起来。所以,虽然要把思想描写成混乱的、从而活动受阻的,但用来描述思想状态的比喻却说明,使思想混乱的事物自由、运动迅速。
即使这些是苛评,我们还是可以这么说:对一篇风格被看作是典范的文章作出这样的评论还是合理的。但是,这不是苛评。为了说明所指出的毛病是严重的,只需要看一看其中一个删除冗辞的句子:“曾被平息的疑虑复活了,以新的障碍的形式而出现;通常由于思想一直为争议所困扰,思想常忘记曾经使自己平静下来的理由。”等等,等等。省去那六个多余的词无疑使句子更清楚——没有削弱含义,反而增加了力度。删除其他多余之处,用合适的词代替不合适的词,这同样会改进文章其余部分。
阿诺德先生认为那段话是“古典英语,非常清楚得体,尺度十分适当”,可那段话居然有那么多毛病,有些毛病应该用更严厉的言辞予以批评。这难道不奇怪吗?实际上,我们通过分析可发现差不多所有作家偶尔在句法方面犯错——有些是因为粗心大意,有些是因为思想混乱。无疑,从我自己的书中可找到例子,我必须认为,因为偶尔犯错误而责备人是不公正的。但是,如果对于一个希望通过权威的批评以使风格高雅的人来说,一篇文章的措词似乎是“完美的”,那么我们可以认为,文中完全符合正确表达的规则;而发现那么多不符合规则的地方时,我们自然会惊讶的。的确,有人会断言,问题不在于艾迪生的英语,而是我缺少必要的审美能力。年轻的时候,我完全没有接受阿诺德先生认为必要的古典文化,我现在也许注意不到他发现的绝妙之处;我的品味没有得到过培养,因此也许我所批评的毛病实际上是绝妙之处。我对古典文学名著的原文一无所知,对译文也只略知一点。我想我必须这样推断:如果像阿诺德那样熟悉那些名著,那么我就能够欣赏他所欣赏的风格的特点。也许冗长的表述会使我愉快,也许我会对意思的重复感到快乐,也许从不相称的比喻中我会得到某种现在无法想象的满足。但是,我得到的指导仅仅来自思想科学——思想分析使我得出这个结论:在写作中,词语的选择与安排应使思想得到最方便、最精确、最生动的表现;我有这些推论:必须删去多余的词语,必须避免词语的联想意义与要确立的主题有冲突,修辞手法不应产生误导作用。因此,我讨厌像阿诺德所认为的十分得体的那些表达方式。他能言善辩地鼓吹他所理解的修养,我几乎要为之所动,但我必须承认,现在我明白了他赞赏什么,我发展中的信念严重受挫。我认识到自己不改悔并承认只能从心理学和逻辑学方面得到帮助,但我很偏执,庆幸我们没有学院,因为从阿诺德先生给出的证据来看,学院会做出许多不好的事情,其中一件就是进一步高度评价现在已得到不适当称赞的风格。
〔18〕《文化与混乱》,第16页。
〔19〕同上,第130~14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