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界的自律
美国报纸发行人协会代表业主们。他们是有权力的人。至少就其公共记录而言,该团体还没有关心过影响自由新闻界在自由社会中的角色的种种问题,而几乎全是独自处理该产业中的商务问题。
美国报纸主编协会(American Society of Newspaper Editors)[6]是为大多数雇员而组建的。它的成员是主要城市日报的主编,以及一些较小城镇的优秀主编,包括兼任主编的业主在内。在早期的一次会议上,该协会起草并通过了一部伦理规约。如果该规约得到遵守,报纸就可能成为负责任的新闻和讨论的载体。它惟一的执行制裁的手段,是开除出协会。该规约通过后不久,一起关于协会成员之一的重大不法行为的事件就被报道出来。在经过长久而痛苦的考虑之后,该协会停止了对这一事件的追究。[7]此事确立了该规约的功能。
美国报业公会(American Newspaper Guild)[8]是由记者和普通编辑组成的,在一些案件中,也组织起工务、商务和文职雇员。30年代初成立时,它是一个单独的新闻工作者和撰稿人的团体,而且曾有希望建设成为一个致力于提高标准的职业协会。包括发行人的反对等诸多因素,导致它附属于美国劳工联合会—产业工会联合会(C.I.O)。从此,该公会关注的是获得工会的认可,争取更高的工资、更少的工作时间和更好的工作条件。当然,这些是有利于增强职业能力和独立性的最初步骤。(https://www.daowen.com)
在公会的一些合同中,有对署名撰稿人的保护条款,防止以他的名义发表任何未经其同意的东西。但是,它在正式宣言中自愿放弃了一开始时所设想的职业目标,尽管这种放弃是暂时的:公会“并没有反驳(业主们将其报纸作为他们自己偏见的载体的权利),即便大报和通讯社过于频繁地歪曲和压制新闻,以至于它们对真正自由的思想观点市场的帮助,比起它们在一个民主社会中应该做到的要少。公会承认,报纸业主们拥有漫不经心、心存偏向甚至刚愎自用的绝对权利,他们只受制于读者不阅读或阅读了却不以为然的权利”。〔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