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到18世纪政治难题性的一些基本概念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一、17到18世纪政治难题性的一些基本概念

1.这个理论体系以三个概念为基础:

——自然状态;

——市民状态、政治状态[1];

——契约带来的断裂。

图示

②拉丁文,意为“要有”。典出《圣经·创世纪》拉丁文译本:“fiatlux,et facta est lux”(要有光,就有了光)。后世引作创世的命令或法令。——译注

这三个概念形成一个整体。

在同一时期,也存在另一种类型的论证,拒绝契约和线性顺序,没有契约:维柯、孟德斯鸠。这里存在着另一个概念,即天然的社会性[2]的概念,其基础是亚里士多德的zoon politikon[3]这个概念(斯宾诺莎虽然在第一种体系中思考,但实际上,他也受到这个难题性的影响,并占据着一个特别的位置)。

从表面上看,这是一个阐明社会关系和市民社会的起源(genèse)的问题。这个起源(origne),把我们拉到低于社会的状态,社会的乌有状态,即自然状态。因此,自然状态既有作为起源的理论功能,同时又悖论性地具有保留理想的功能(这些哲学家将他们论证的终点,政治理想,寄存在假设的起源中)。帕斯卡尔就知道,提出制度的起源的难题,就是去动摇这个制度:在国家方面拒不触及起源,就会造成哲学中自然权利的缺席。保留理想,就是保留政治的幻觉。

从这种自然状态中又分出战争状态,后者是自然状态发展的产物。由此产生了社会契约,它结束了战争状态的矛盾。通过契约行为,社会及其制度得以建立。契约的概念假定了订立契约的人都是平等的,即假定了平等的法律主体,法律上的“cogito”[4](斯宾诺莎拒绝契约的可能性,因为他拒绝“我思”在理论上的可能性)。同时它还假定了这种行为首创了某种新的、人为的事物(在霍布斯那里,后者与语言一同产生)。这是与人生而不平等这种传统观点(它是中世纪传统的基础)的公开决裂。人为性,就是生产的人类性,赞同的文化的人类性。

然而,我们可以提出关于这种起源(genèse)的现实性问题:它是一种历史事实呢,还是一种对本质、对社会秩序的本质的分析,或者还是对在社会关系中统治着人的那些法则的分析呢?这样一问,起源就变得成问题了,难道这一切不都是存在于“现在”吗?因此,契约是永久的(permanente),它一直存在,并且永远是当下的。对于卢梭来说,这意味着什么?起源(genèse)和本质的起点(origine)重叠了。

2.社会契约

即使在这同一个难题性当中,我们也发现契约概念的不同结构。

(a)人民与君主之间的总契约。人民/君主。(https://www.daowen.com)

格劳秀斯

近乎某种绝对君主制类型的契约,自我解放的封建社会制度。

(b)由平等的法律主体所订立的契约。

霍布斯,但这种契约是为了将权力赠与君主。为了某个第三方的利益而订立的赠与式契约。

图示

(c)双重的契约:诸法律主体联合成一个集体的主体(即人民)的契约;以及人民的服从的契约,但这种服从是相互的。

图示

(d)卢梭。一种单一的契约:它是一种行为,人民通过这种行为而变成人民(服从的契约),它同时又是法律秩序的契约,通过这种行为,人民变成主权者。

图示

必须搞清楚契约对象的这些变化,是如何回响在这个总体系中的。

[1]参见第243页译注。

[2]“天然的社会性”原文“sociabilité naturelle”,也可译为“自然的社会性”,指以亚里士多德“人在本性上是一个政治动物”为基础的观点,该观点认为人“天生/在本性上”就具有“社会性”。参见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2014年,第7、133页(1253a、1278b20)。

[3]希腊文,意为“政治动物”。

[4]拉丁文,意为“思想”“沉思”,这里为“我思”,来自笛卡尔的论点“我思故我在(Cogito ergo sum)”。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