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卢梭在启蒙意识形态中的立场
我们既可以把卢梭看作是启蒙意识形态家之一,也可以把他看作是在启蒙意识形态内部反对启蒙意识形态的哲学家。这样的说法也同样适合内部的右派。这是来自内部的反对派。对于他在其中进行思考的整个难题性,他的立场赋予了他一种巨大的批判的统一性,但这也迫使他在这个意识形态内部本身中去展开自己的批判:他陷入到他自己所揭示的矛盾当中。
在《第二篇论文》中,卢梭分享了那些自然法哲学家同样的难题性,并使用着同样的概念。
——同样的难题性:追溯社会的起源以发现社会的基础。
——同样的概念:自然状态,契约,市民状态[2]。
简言之,卢梭似乎拟出了一份对本质进行分析的纲要(《序言》)。但表象是迷惑人的:我们发现一个非常深刻的差别。(https://www.daowen.com)
这个巨大的差别在于,起源(genèse)包含着两个根本的不连续性:第一个不连续性将纯自然状态与人类青年时期的状态分开,第二个不连续性将人类青年时期的状态与契约状态分开。
——第一批偶然事件是一些自然灾难,黄道的倾斜,季节现象的产生。
——第二个偶然事件是冶金的发现,一个偶然的发现。
起源(genèse)的结构改变了:不再提供一种在起点(origine)[3]就已经被给定的形式上的重新分配(像在霍布斯和洛克那里那样),不再有一个单独的本质被给定,在卢梭那里,那些不连续性都是跳跃的:结果与起点有着根本的不同,在终点和在开端,在不同的时间段,没有共同的本质。这意味着,开端处的自然(nature)[4],随着一个去自然化(dénaturation)的过程,在终点不再存在了(第一卷,第296页,伏汉本[5]:“自然处处消失,自然处处登场”)。这种去自然化,自然的丧失,也将是社会契约的模型(modèle),社会契约本身将是对这种去自然化的再一次去自然化(《爱弥儿》第一卷:好的社会制度是这样的制度:“它知道如何才能够最好地使人改变人的天性”[6],改变人性)。由此产生了这个模式在方向上的彻底颠倒——还有概念的彻底颠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