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技艺
我们发现,在霍布斯那里,主题是围绕以下这个人类学问题而扭结起来的:人的特性是什么?回答是:就是技艺(参考《利维坦》,“引言”):国家只是“人造的动物”“人造的物体”[11],人,作为人,是有技艺的。什么样的技艺类型(artifice-type)构成人的特征呢?是语言,是说话:任意地使用任意的记号的能力。这个主题与诡辩学派(参考伊索克拉底)有亲缘关系。亚里士多德也曾说过,自然将语言赐给人,语言是所有人的财富(《政治学》《尼格马科伦理学》);但对亚里士多德来说,语言和社会性是天生的,而对霍布斯来说,语言却是所有技艺的范型(archétype)。从这个意义上说,霍布斯是第一位谈到符号的任意性的理论家。符号的这种任意性包括两个方面:
(a)在自然状态(次要的方面):在所指与能指之间没有任何天然的联系,在词语与它所指的事物之间没有任何关系。
(b)主要的方面:记号体的确立的任意性;以此拒绝提出语言起源的问题,拒绝从所指中寻找能指的起源。
人用标记来代替事物,以便能重新回忆—辨认它们,而动物们则没有能力这样做。从这里引出两个主题:
(a)语言具有一种实际的用途:对某个对象,不会遗忘,可以重新回忆起来(参考功利主义);
(b)语言中断了直接性:作标记使重新回到已经过去的事情成为可能。人只有通过与现在拉开距离,通过对未来的思考,才能给它作标记。现在只能在对未来的展望中才能被重新发现:人为未来而作标记。因此,人的未来就是他语言的技艺:各种艺术、科学、工业。由此得出这个序列:技艺——语言——关于未来的技艺。
各种艺术的基础是词语:人为未来而作标记。理性生长在技艺和语言的田野上。因此,理性既不是超验之光,也不是自然之光(笛卡尔)。理性就是“用词语进行计算”,用正确的词语正确地计算:理性=推理。词语的计算(减法、抽象……)使科学(science)[12]成为可能。科学的语言推论并非幻想;正如词语的计算,它使得通向对原因与后果的认识成为可能;科学就是关于种种后果(conséquences)的科学。
词语的去标记化(démarquage)与给思想作标记不同。在对词语进行去标记化时,标记就从它所标示的特殊性中独立出来,走向普遍性。科学就是通过普遍的语词得来的科学。标记的性质决定着缺陷(欺骗和欺诈发生的地方):只有在语言中才有科学,但关键是不要在标记上犯错误。不能在做加法或减法时犯错误——比如:非实体的实体,自由意志[13]。对标记进行的去标记化,使所有的欺骗得以可能,欺骗只与词语有关:谬误是会说话的人所特有的。这样,霍布斯反对所有那些虚假的形而上学的教条,宗教的迷信,虚假的政治概念。
从这里得出一个序列:人→技艺→语言→未来→科学→欺骗。
这是一种起源(genèse)吗?语言把自然放进“括号”中;这不是在一个系列意义上的起源(genèse)问题。对未来的思考必须以有预见的计算和语言为条件。由此产生一个循环:语言必须以对未来的有预见的计算为条件。
这个循环的哲学后果是什么?
(1)在由这个循环所规定的领域内否定了所有的自然性;
(2)拒绝了所有关于这个领域的整体的起源问题;
(3)确认了这个被规定了的领域的自治;
(4)拒绝了所有从那些要素的起源(genèse)出发而来的自然性的重新出现——这等于对整个人类学的可能性本身提出质疑。(https://www.daowen.com)
[1]参见霍布斯,《利维坦》,前引,第2页。译文有修改。
[2]“悬置”(épochè),这里阿尔都塞借用了现象学术语。
[3]这里涉及一封写给身份不明的耶稣会神父的信,在这封信中特别谈到霍布斯的问题。这里的引文出自亚当-塔纳里出版社(édition Adam-Tannery)的笛卡尔著作集。
[4]参见霍布斯,《论公民》,前引,第2页。
[5]拉丁文,意为“作为质料和工匠的人。”参见霍布斯《利维坦》,前引,第2页:“它的制造材料和它的创造者;这二者都是人。”
[6]参考伏汉(Vaughan)给自己编的卢梭政治论文集[《让-雅克·卢梭政治论文集》(The political Writings of Jean-Jacques Rousseau),剑桥大学出版社(Cambridge),1915年]所写的“导言”。
[7]“droit”有“法”“权利”“公正的”“正当”等含义,有时也译为“法权”。该词在本书其他地方也译为“权利”“正当”“公正的”。
[8]卡尔·马克思,《哲学著作集》(Œuvres philosophiques)第七卷,Costes出版社。
[9]阿尔都塞的引文与马克思的原文不完全一致,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第368页:“‘施蒂纳’现在必须提出他能够向个人请求的关于权利的经验规定,也就是说,他必须承认在法之中除了神圣性以外还有某种其他的东西。在这里,他本来可以省掉他那全部笨拙的手法,因为姑且不谈更早时期的思想家,就是从近代马基雅维利、霍布斯、斯宾诺莎、博丹,以及近代的其他许多思想家谈起,权力都是作为法的基础的,由此,政治的理论观念摆脱了道德,所剩下的是独立地研究政治的主张,其他没有别的了。后来,在18世纪的法国、19世纪的英国,整个法都归结为私法(关于这一点,圣麦克斯也没有提到),而私法则归结为一种十分确定的力量,即归结为私有者的权力。事情还远不是仅仅几句空话。”
[10]“技艺”(artifice)一词兼有“人为的方法”“技巧”“艺术”“手法”“诡计”“人造”等多重涵义。
[11]参见霍布斯,《利维坦》,前引,第1页。译文有修改。
[12]“科学”(science),也有“知识”“学问”的意思,该书中文版中译为“学术”。参见霍布斯,《利维坦》,前引,第27-35页。
[13]参见霍布斯,《利维坦》,前引,第3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