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P中的博雅教育理念

第二节 DQP中的博雅 教育理念

我们知道,“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的本质不同,职业教育的目标是给人们一只“思考的手”,而职业培训仅仅满足功能性的学习目标,不符合人格发展和促进功能以外的能力的发展要求。当然,总体上职业教育与培训的共同核心都是以外在的“职业性”要求来培养人的。

那么,我们要问“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之“高等”的实质是什么?首先,国内现已形成的官方和学界共识是,高等职业教育它是一种“类型”教育,而不是一个“层次”概念(当然在一些人的头脑中,依然认为高职高专就是专科层次的)。参照发达国家和地区经验,高等职业教育从层次上来说,它既可有专科,也有学士、硕士甚至博士层次。因此,要回答“高等性”问题,就必须回到千百年来人们对大学教育本质的看法,也就是对于博雅教育的认识的变迁。从上一小节的介绍,我们知道:在欧美国家的大学传统中,博雅教育一直作为对人格塑造、思维培养追求的目标。虽然后来大学改革走出“象牙塔”开始重视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功能,甚至还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专门人才,但是这种对人的内在发展追求却始终没有改变。于是,从早期的“博雅教育”到后来的“通识教育”,在今天欧美的大学中(我国经过学习“苏联模式”的专业化教育阶段,到后来转而学习欧美通识教育),在大学(尤其是本科阶段)提倡:不仅传授知识,更要陶冶心灵,塑造健全人格,培养思考力、判断力和沟通能力,为其成为合格的公民,具有不断学习的能力和适应未来任何一种职业而奠定基础。因此,作为高等教育的一种类型,“高等职业教育”的内在追求依然在“人的博雅”,而不仅仅是追求在专业上、技术上的高深。

DQP既然是总结了美国近十年来高等教育经验而制定的“学历学位框架”,自然也打上美国高等教育思想的烙印。DQP是基于学生需求提出的,是以学生为中心的。但同时,它也不回避高等教育为国家和社会培养高素质公民的责任。DQP所定义的高等教育人才基准,不是要培养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自由人”,而是要为准备工作、承担公民责任、面向全球化和未来生活的学生所准备的。DQP强调以“智力技能”(核心能力素养)为基础,不仅要求毕业生成为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更要求他们能跨出专业去“广泛与融合”“应用与协作”,成为具有公民责任、全球视野的人。在当今社会和职场无处不看证书的时代,DQP通过定义学位所代表的学习成果,在所有高等教育学习系统、继续教育和各种证书之间架起桥梁。下面从DQP对各学习领域的要求和它的解释说明(见表2-1),就可见一斑。

表2-1 DQP各学习领域的要求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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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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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过DQP五大学习领域的这些要求,我们可以窥见当今美国的高等教育已经把博雅教育的“自由”“人本”的理想,融合到公民责任、社会、国家乃至全球担当的实践中,去陶冶心灵、塑造人格、培养思考力、判断力和核心能力,以适应瞬息万变的全球化时代的对大学毕业生的要求。这些要求的关键词包括专业化、广泛与融合(包括跨界)、智力技能(核心能力)、应用与协作、公民担当和全球视野。这些对于我国高等教育,尤其是高等职业教育这一蓬勃发展的类型,乃至进而发展高职教育本科、硕士层次,都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