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成果、毕业要求、培养目标三者的关系
(一)学习成果与毕业要求
通常来说,认证标准里提出的毕业要求指标,是一种毕业生毕业时所需具有的能力结构框架,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学习成果。《华盛顿协议》[11]指出毕业要求是体现专业培养的毕业生在毕业时所能够获得从事执业能力的一些要素。因此,毕业要求的内容仅仅呈现出的是毕业时的能力框架,并不包含具体内容等细节。学习成果则是对毕业要求的能力框架的具体细节进行表述,包含知识要求、能力要求和素质要求,可以看成是毕业要求的各分级指标点。毕业要求就是专业人才培养标准。认证标准应该有一套权威的基本标准,每个学校的专业应该有自己的标准,而且要涵盖(边界和深度)认证的毕业要求。因此,针对各专业的认证标准,在制定时需参考毕业要求的能力框架,制定适合本专业的、具体的、可以评价的学习成果,通常分为知识、能力和素质三个指标点,这三个指标点更具体、更明确,同时是可以操作、可以进行评价的更精确的内容表述。因此,毕业要求和学习成果之间的关系是因与果、概述和具体的关系。
(二)毕业要求与培养目标
毕业要求是对专业培养的学生毕业时在专业上所达到的标准和自身知识、能力方面所获得的提高。它涉及一些具体要求,包括学生学到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能力等,含有“能有什么”的语意。而培养目标则是对毕业生在毕业后5年左右时间能够达到的职业和专业成就的总体描述[12],含有“能干什么”的语意。从时间维度上来看,培养目标是专业教育的终极成果。
(三)三者的关系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培养目标是学校培养人才的最终目标,是学生能在社会立足,在职业中有所发展的职业能力,属于“为什么去做”的内容;毕业要求是解释为什么能具备毕业时所需的职业要求,属于“应该做成什么样”的内容;而学习成果则是对毕业要求可评价的、可操作的具体解释,属于“实际做成什么样”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