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专业认证

三、专业认证

(一)认证

“认证”,在本书中对应的英文为accreditation,《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把它解释为:达到标准,证明合格。梁实秋主编的《远东英汉辞典》把accreditation解释为:立案;备案;甄别合格(承认学校医院或社会工作机构等达到标准)。它是一种自愿的过程(voluntary process),即通过非官方的学术团体,采取同行评价的方式,检视被认证的院校是否达到学校自我研究中认定的目标。Gordon与Lawton(2003)[13]认为,所谓的认证是指一种过程,在此过程中,一个学术机构承认另一个机构所授予的学位,并且保证该学位达到某一特定的标准。Brennan与Shah(2000)[14]指出认证是指某一机构或专业所获得的地位,此地位是该机构或者专业在经过被授权的单位或机构根据其评估及评价结果所授予的,认证制度也可以说是一种管理高等教育质量的方法。它在北美洲(尤其是美国),已经实施了近百年,但在中欧及东欧则发展较晚。从上述各学者的定义可以看出,认证制度包括两大类,一类是机构认证(institutional accreditation),另一类是专业认证(professional accreditation)或专门领域认证(specialized accreditation)。一般来说,认证的结果通常是以通过认证和未通过认证两种方式呈现,前者代表机构或专业符合特定的质量水平,后者则相反。

不过,为机构或专业提供改进的机会,有时也会出现待观察或待改善的评价结果。在这里,本书所研究的认证主要设定的研究领域是在高等教育领域里的认证(accreditation)。我国相关文献最早将accreditation翻译为“鉴定”,夏天阳主编的《各国高等教育评估》(1997)[15]在对美国的高等教育评估进行介绍的章节中,将accreditation翻译为美国的教育鉴定;陶西平主编的《教育评价辞典》(1998)[16]将accreditation翻译为鉴定,解释为有关机构或人员根据一定的标准对被鉴定者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其优劣和真伪。清华大学《英汉技术词典》编写组编写的《英汉技术词典》将其译为:任命,鉴定。在我国香港、台湾地区的研究文献中,accreditation一词多被称为评鉴、认可、甄审等;内地(大陆)学者多采用“质量评估、质量评价、专业评估、专业鉴定”等术语。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和文献开始倾向采用“认证、专业认证”等术语。由于accreditation属于舶来品,不同语境下的翻译虽然有所差异,但不影响本书对专业认证问题的研究。

(二)专业认证

专业认证(specialized/professional programmatic accreditation),直译成中文是专门的、专业性的、专业教学计划认证[17]。在西方国家的高等教育评估实践中,专业认证(professional accreditation)是一种专业性比较强且对高等教育意义重大的评估模式,它是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是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重要方式。它主要由专业协会、学术组织等非政府机构提供,通过对院校或专业是否达到既定的教育质量标准进行认证,从而激励高等院校等组织提高内部教学质量,最终提高高等教育质量[18]。我国学者对专业认证的解释为,它是专门职业协会与该专业领域的专家、学者协同组织,对教育学院及专业性教育计划(professional)实施的专门性(specialized)认证,主要是为专门人才提供职前教育,保证其质量,是由专业性(professional)认证机构对独立设置或从属于学院或大学的专业性教育学院及专业性教育计划实施的专门性认证[19]。专业认证通常是实行专业资格注册制度的必要基础,是为进入各专业领域工作的职前教育提供的质量保证。专业认证的关键在于专业的教学是否适合学生毕业后进入该领域从事专业工作的要求和期望,是否符合该专业资格证书或执照的申请条件[20]。认证专业包括师范教育、医学、法律、工程等,这些专业与人民的教育事业、医疗保障、维权纠纷等方面息息相关,与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工程建设联系紧密。

对于专业认证的理解,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1)从认证对象来看,专业认证既针对新办的专业,也针对开办一段时间以后的专业的教育质量进行的再认证。其主要对象是高校开设的专业/教学计划(program),而不负责以开办院校的整体学校为对象的认证,范围更有针对性和指向性。对象的特殊性表现在认证的专业不针对所有的专业,而是强调一种职业能力的保证。它不是对专业教育指令的全面评估,因此不能用于专业教育质量的比较[21]。它是与人民生命财产、健康、安全等相关的专业,区别于普通的文理科教育专业,具有严格的专业教育认可的专业学位,并非涵盖高等教育的所有专业。

(2)从实施机构来看,主要由专业协会和高校联合会共同组成专业认证机构,区别于传统意义上的政府评估机构。

(3)从产生的作用来看,专业认证属于评估的一部分,主要以通过和未通过两种形式做出结论,是用本专业的“差者”是否通过标准作为判断。若通过认证,则获得“准入”。通俗讲,就是评判产品合格不合格,但是评价的是产品标准、规格和生产线(专业人才培养体系)的稳定性。若通过认证,即可获得准入,产品准许投放(市场)。因此,它是对从业资格的一种质量的保证,是个人进一步获取执业资格的首要前提条件。

因此,专业认证是专业认证机构对高等教育机构的培养目标、师资队伍、课程设置、教学管理、实验设备等进行的专业性评估。认证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不分等级,不进行专业排名,鼓励高等教育机构在满足基本标准的基础上办出质量,办出特色。其目的是加强对高等学校专业教育的宏观指导和管理,以达到与国际认证体系的等效性,它被认为是职业准备的范围和质量的基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