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体育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解析

二、加拿大体育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解析

加拿大体育教育专业认证由于通过高校内部自主制定的相关政策和程序来保障教育质量,因此,其体育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的特征表现主要反映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指标内容围绕课程体系和学习成果内容,将条件类指标归于附件要求进行说明

加拿大的体育教育专业认证标准,主要是对教师培养的普通教育成果(General Education Outcomes,简称GEO)的七个方面认证标准进行分类,其内容涉及专业培养结构、核心学科知识内容、核心体育运动专业内容、健身指导能力、特殊人群教育能力、教师专业化课程和体育教育学的教学策略等要素。该标准体现了加拿大的体育教育专业认证聚焦于学习成果要求的特点,是一个最低的学科认证标准(The Minimum Disciplinary Accreditation Standards,简称MDAS)。普通教育成果(GEO)则反映着专业教学实践所需的要求。而涉及条件资源类指标,诸如教学资源、师资条件等指标,则放在了附加信息里,要求被评专业反映在自评报告中。突出强调了以学习成果为导向的指标体系,淡化了对教学条件的要求,根据教学效果建立评价指标,通过对学生学习成果的评价改进教学,提高学生的个性发展水平。

(二)重视核心课程与学习成果的对接和最低核心课程要求,保障教师质量

加拿大体育教育专业认证标准遵循了成果导向教育理念,根据学习成果反向设计课程,将成果要求导向课程。在课程设置中,非常重视体育教师教育课程,突出师范性特点。除强调学习成果要求之外,对每一项认证指标均明确给出了对应的最低核心课程名称;在学科内容知识中,重视专业基础课程的设置,规定了专业必修的八门核心理论课程;在体育专业运动技能要求中,规定了至少4门最低的核心运动项目,并提出教学重点即运动项目课程应涉及教学策略和运动分析;在体育活动与健康推广能力中,强调了必须参与“健康及教育”和“成长发展”两门课程,且教学重点要涵盖养生保健和营养概念的健康教育。

(三)提供最低标准的要求,鼓励创新性和多样性发展

加拿大体育教育专业认证在认证宗旨上一直明确提出其认证标准是毕业生必须符合的最低教育和培训标准,通过最低标准的要求来保障专业的基本教育质量,但同时强调认证机构不干预专业的创新性和多样性,鼓励专业的持续发展,促进教育的多样性发展。

(四)重视体育教育专业毕业生的教学能力要求

加拿大的体育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特别强调教学能力的重要性。标准7对职前教师所应具备的教学能力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其能力标准分为教学策略、学生评价或反思性教学和专业发展三个部分,并对能力要求的达成明确给出了与之相对应的具体课程名称,包括“教学策略”“体育教育学”“体育教学分析”“课程设计与实施”“特殊人群的综合课程”等。这些课程几乎围绕体育教育教法进行,绝大多数课程也与中小学体育教学实践密切相关,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针对性。与此同时,标准还针对教学实习时间作出了明确要求,即必须提供至少十周的课外体育活动的教学实践,最大限度地保障和培养学生的体育教学实践能力达成。

从上述国外体育教师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的范例来看,各国在研制相关认证标准时,均以学生学习成果为导向,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美国、加拿大作为联邦制国家,在教育上实行分权管理,这就决定我国不能完全照搬美、加在体育教师教育专业标准方面的做法,但其标准的制定和认证过程等相关内容却值得我们研究和反思,我们可将其精华应用于我国的体育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的制订工作之中。面对国外和我国的文化差异以及高等教育发展实际,我国体育教育如何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标准的制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面临哪些因素的制约?通过何种路径可以使借鉴成为可能?这些问题值得进一步深入探讨。